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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市民政局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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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7 09:39: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市民政局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XX市审计局:


根据XX市审计局《审计报告》(2017年第24号)和《审计决定书》(钦审决﹝2017﹞18号)的处理意见和要求,针对陈福多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我局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市民政局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用专项资金购买办公家具问题


2011年5月,我局用建设资金采购了一批办公家具,作为救灾信息中心项目的配套设施设备。对于专项资金使用问题,今后我局要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管理要求,按照批准的范围用途和规定的标准开支款项。


(二)关于违规发放会议伙食补助问题


《审计报告》责成我局予以改正,将违规发放的资金收回。我局组织参会人员及时清退了会议伙食补助,除两名老同志因过世无法追回外,其他人员均已退款,共收回会议伙食补助9800元。


二、对下属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超范围发放降温费及无依据发放奖金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市募捐办存在违反规定领取津贴、补贴和奖金的问题。为此我局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责成相关单位及人员及时清退违规发放的资金,严格按照财政和人社部门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发放奖金补贴,不得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及加班补助费等。目前除个别职工因身患重病申请延期清退外,其他职工均已按要求退回资金。


(二)关于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


一是市募捐办应缴未缴2012年前彩民偶然所得税,二是市募捐办、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和市殡仪馆发放工资、奖金、加班补助等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审计期间,以上单位已主动向税务机关补申报计缴了职工工资、加班补助等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并向审计组提交了补缴说明、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税收缴款书。


(三)关于应缴未缴财政专户款问题


经多次催缴,广西煌宙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2017年12月、2018年1月分次支付了管理费欠款共1042527.55元,市殡仪馆和市殡葬管理处每次收取管理费后都及时缴入财政专户。


(四)关于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问题


对于市募捐办购入商铺及市社会福利院房屋装修、新建、翻新等工程支出未作固定资产入账反映问题,各单位会计认真核对相关购置支出,已补充登记完善固定资
产账。


(五)关于支出未按规定取得合法发票问题


一是市募捐办支付房屋租金91200元未取得发票,由于与房屋租赁方签订合同时双方未明确缴税责任造成了漏开发票现象,市募捐办在2018年2月份已补开税票;


二是市救助管理站支出1159元公务招待费票据不规范,市救助站已责成经办人退款。


(六)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


一是市社会福利院“其他应收款”科目账龄超过三年以上的款项共227000元,其中职工个人借款的3000元已于2018年2月份收回并做销账处理,其他224000元长期挂账的历史遗留问题,已于2018年2月委托永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坏账损失认定,下一步将根据坏账损失的经济鉴证报告按程序报市财政局批准后予以核销;二是市募捐办“应收账款”科目账龄超过三年的挂账款17160元,市募捐办于2017年12月份已收回职工借款17160元,存回基本户并已核销挂账。


三、对延伸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印发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各县区民政部门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县区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大资金使用的后续监督管理力度,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XX市民政局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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