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基层 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帮扶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残联:
根据《中共**省委组织部** 省残疾人联合会“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实施办法》《**市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帮扶任务的通知》,现将我县2018年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帮扶任务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帮扶措施
各乡(镇)残联要协同乡(镇)党委,做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的安排部署、检查、督促和落实工作,积极协调民政、财政、人社、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落实配套资金,确定帮扶措施。
二、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选好定好帮扶对象
各乡(镇)残联要认真学习《实施办法》,准确把握政策,尽快开展摸底调查。按照贫中选贫、困中选困、最需帮扶、且通过帮扶基本可以稳定脱贫、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原则,从农村纳入建档立卡的残疾人家庭中,选择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户,拟定帮扶对象名单,签订帮扶协议。
三、党组织助残扶贫任务
每个乡(镇)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帮扶任务:**镇6名、镇**6名、**乡4名、**乡4名、**乡5名、**乡8名、**镇3名、**乡2名、**乡2名 。帮扶期限为2年,帮扶期满要使帮扶对象稳定脱贫。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残联于4月底前将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帮扶对象报县残联综合科。
2、县、乡两级残联要建立健全帮扶对象个人档案、工作档案和汇总名册,定期向党委组织部门和各职能部门反馈帮扶情况,及时调整落实好帮扶措施。
3、各乡(镇)全面掌握帮扶工作的开展和推进情况,注意发现典型,培育先进,总结经验,在11月底前将经验总结上报县残联综合科。
**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4月15日
附件1: 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帮扶对象登记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彩色免冠
照片用线缝
(1寸) | 政治面貌 |
| 民 族 |
| 文化程度 |
| 家庭人口 |
| 残疾人口 |
| 年人均纯 收入(元) |
| 是否是 低保对象 |
| 是否加入新农保 |
| 是否加入 新农合 |
| 有何技能 |
| 残疾证号 |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结对帮扶人 |
| 村党支部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街道) 党 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 残 联 审核意见 |
| 县党委组织部 审 核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填表说明:
1、 此表一式三份,审批后县组织部、县、乡(镇、办事处)残联各留一份存档。
2、 需提供资料: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社保卡(农行卡)复印件一式三份。
**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帮扶协议书
甲方:
乙 方: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组织部**省残疾人联合会“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实施办法》,充分利用国家扶贫政策发展生产,使农村贫困残疾人得到有效扶持,甲、乙双方本着高度负责、助残扶贫、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结合本村实际,按照贫困残疾人家庭自愿申请、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较强以及贫中选贫的原则,确定帮扶对象。
二、乙方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助残扶贫爱心,根据甲方提供的贫困残疾人结对帮扶对象名单确定 为帮扶对象。承诺按以下方式进行帮扶:(1)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结合村内社会保障、生活福利等权益分配政策,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将各项保障政策和救助措施落实到帮扶对象上;(2)根据帮扶对象家庭的实际状况,结合村内经济发展规划和优势产业,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选择至少1个既符合残疾人自身条件和家庭条件,又有一定市场发展前景且有稳定收入的项目,通过提供技术、信息和资金等方面的扶持,使帮扶家庭通过自身努力达到增收脱贫的目的;(3)乙方向甲方推荐符合条件的帮扶家庭残疾人或家庭成员进入村内企业就业,甲方要优先选择乙方推荐的帮扶家庭残疾人或家庭成员进入村内企业就业;(4)帮扶对象申请小额贷款,乙方要为帮扶家庭申请小额贷款提供信用担保。(5)帮扶对象属于无房户或危房户,要积极协助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三、乙方帮扶期限为2年,帮扶期满要使帮扶对象稳定脱贫。若帮扶对象不能稳定脱贫,可以继续帮扶至帮扶对象稳定脱贫为止。
四、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镇(街办)党委,县残联和县委党委各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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