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县政府法制办的直接指导下,xx县农业局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省政府《关于印发<x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x发[2017]4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现将xx县农业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坚持“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的原则,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并依法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决定。2017年上半年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取消69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2017年省政府令第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黑政规[2017]11号)要求,农业局对照省政府公布取消事项,结合我局各部门工作任务及权力清单进行审核,以相关部门报送拟取消事项方式,研究决定取消行政许可2项。取消的权力事项以政府文件(《xx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x政发[2017]28号)形式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布。
(二)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其他权力事项公布后,同步对权力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二适时调整行政权力流程图及一次性告知单,细化各权力的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方式及承办股办信息,绘制便于社会监督和纳入网上办理及监管的行政权力流程图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行政权力。目前,xx县农业局行政权力事项378项,其中行政许可35项,行政处罚259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监督检查33项、年检4项、其他12项。对应责任清单调整为378项。并全面向社会公开,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强化监管、抓住关键,农业市场环境进一步改善。
重点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认真组织开展打假保春耕等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高毒农药和其他禁限用农药,重点打击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或批准文号、品种审定号、产品质量合格证农资产品行为,打击假冒伪造或买卖相关许可证、文号等行为。严格按照“六有六无”的标准认真开展农资市场整顿,按照证照齐全、管理规范、摆放整齐、监管到位的要求开展标准门店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种子质量监管、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等实施方案,切实整顿规范农资市场。
(四)加强宣传、强化意识,农业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1、通过活动抓宣传。3月15日,“送法送技术下乡,打假护农保春耕”宣传周活动在xx县附近乡镇拉开序幕,宣传周期间,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开展市场检查36次,设立咨询台10多个,拉挂横幅9条,发放《种子法制宣传资料》、《农药法制宣传资料》、《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宣传资料》、《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资料》、《耕地质量保护宣传资料》等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并有执法人员现场解答农民群众提出的各种疑问。
2、通过培训抓宣传。6月1日新修订后的《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深入学习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提高农药企业守法意识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xx县农业执法大队采取分片区集中宣传农药法规的方式对辖区内82家农药经营企业(门店)及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农药法规大培训”活动。同时,与xx县农资大市场44家种子企业(门店)签订了种子生产经营承诺书,以强化企业市场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自律意识。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今年制发规范性文件均履行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涉及重大决策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风险评估,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布并报法制办备案。
(二)完善并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为维护法制的统一性,规范文件管理,严格把控制文、发文程序。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县2002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1日前由县政府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纳入清理的规范性文件18件,其中:保留11件,废止7件,待清理结束后将清理结果在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我局制定了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标准,把单位负责、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我局相应出台了《xx县农业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xx县农业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xx县农业局重大决策评估反馈制度》、《xx县农业局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明确了审查主体、审查范围、审查程序,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未经评估或者评估未通过的,不予决策。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规则》,重大决策按程序经会议讨论,并将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记录存档。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我局召开专门工作会议,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各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各相关部门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制定统一的执法检查表,做到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将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抽查事项清单、以及随机抽查依据、抽查方式、抽查程序、抽查结果进行全流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加强对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制定长效机制,将“双随机、一公开”逐步形成执法检查工作新常态。加强执法监督,实行网上行政审批法制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对农业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对6个执法单位,91位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其中有1位执法人员退离工作岗位,现有90位执法人员。
(二)做好案件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实行所有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局法规与行政审批股,所有审批事项及审批人员集中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所有审批项目(除上报件外)的受理权、审核发证权全部落实到农业窗口,实行窗口受理、窗口办结、窗口制证发证。严格按照案件审理程序,实行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决定,立案、处理意见、处罚决定等严格实行法制机构审查、处罚机关负责人审批程序,严把案件审查关。上半年,县农业局立案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3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充分运用来信、来访、电话、网络邮箱、微信和手机短信等渠道,受理群众举报。二是严格执纪。紧盯“三种人”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破坏发展环境、执法不公等问题,形成惩治的高压态势,有效发挥了震慑作用,保证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三是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1、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充分运用来信、来访、电话、网络邮箱、微信和手机短信等渠道,受理群众举报。2、充分发挥网络监督作用,确保分网监看责任的落实到位,确保重要舆情信息不滞后不遗漏。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完善并落实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依法行政,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群众利益。
(二)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做好信访接待。信访事项依法按程序受理,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严格执行诉访分离,推行依法逐级走访,积极引导群众逐级表达诉求。2017年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8件,都给予明确答复。收到各类农资质量纠纷举报、投诉信息5条,受理各类农资质量纠纷举报、投诉信息3条,成功调解各类农资质量纠纷14起,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推行每周一次学法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至少两次法治专题讲座,做到学习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督促执法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办事,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制度规则意识,通过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截止6月末集中组织全局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课1次,局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1次。
回顾前段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农业法制工作仍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农资生产、经营及农资消费者法治观念不够强,农业执法装备较差、执法力量和资金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向基层延伸不够等等。下半年,是巩固成果、开创农业法制工作新业绩的关键时期。我们将认真履职尽责、加倍努力、克服困难,为推进农业法制工作、加快xx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