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典型经验] 大学生村官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9-12 15:13: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学生村官作为有思想、有见识、有活力、有技能的现代人才资源,正在成为推进农村改革的重要力量。然而,要用好这支力量,仍有很多工作要做。当前,笔者认为处理好以下五个关系尤为重要。

处理好“流得动”与“留得下”的关系

大学生村官既要流得动,为各行各业培养接班人,又要让一部分人能够留得下,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实持续的推动力量。在流得动问题上,要处理好一元趋向与多元导向的关系。

一要细化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等相关政策。要坚持竞争择优、好中选优,在工作业绩和考核结果方面设置一定的门槛,加大工作业绩和考核结果所占的比重,强化实干导向。二要重点建立“扎根”机制。在关注“流得动”问题的同时,当前要把着眼点更多放在“留得下”上。要加强落后地区农村的软硬件建设,为大学生村官搭建建功立业平台。三要探讨大学生村官任职期满后的横向流动。由于选聘时一般不限户籍,目前很多大学生村官是在异地工作,可以运用市场机制,实行双向选择,引导大学生村官向原籍流动,或者向社区、发达地区农村流动。流向发达地区农村的可以采取联手共建模式帮助曾任职的欠发达村,实现村官系统内的横向流动与内循环。

处理好分类培养与多元发展的关系

分类培养是大学生村官管理部门在综合大学生村官性格特质、专业特长和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的基础上,依据“适应需求,科学定位,因材施教”的原则,把大学生村官划分为“基层干部型”“创业富民型”和“培养提高型”等不同类型的一种培养模式。要制定大学生村官培养规划,力争到“十二五”末期,县级、乡镇、村(社)要有一部分大学生村官成为骨干。

一是把那些职业感觉良好、村务工作能力强、愿意长期扎根基层的大学生村官归入“基层干部型”。二是把市场信息灵通、经营头脑灵活、管理经验丰富、有自主创业项目的大学生村官归类为“创业致富型”。三是把不适应农村环境、进入基层工作状态慢、有继续深造学习意向的大学生村官归类为“培养提高型”。在实行“三级帮带”指导开展工作的同时,帮助解决生活难题,鼓励其继续学习深造。

处理好上级考核与群众评价的关系

大学生村官的管理考核是大学生村官的关键环节。要坚持大学生村官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相结合,既要接受乡镇和村里的领导、指导和管理,完成镇村领导交给的事务,又要考虑群众的需求,对群众负责,搞好群众需要的服务。要处理好为村干部服务和为村民服务的关系,开始作为助理角色,既要协助书记、主任做好日常工作,又要着眼于宏观全局,为农民做实事、干好事。

大学生村官具有明显的基层导向,在考核上也应指向基层。有些地方在考核大学生村官的工作时,采取公开述职的办法,让村民、村干部、党员全程参与,测评打分,起到很好的导向作用。当然,考评应坚持省市指导、县级部署监督、乡镇组织实施,重点看工作实绩,看当地村干部、党员和村民的评价。

处理好组织推动与市场推动的关系

从目前看,调节大学生村官人才流动的市场机制相对缺位。从欠发达地区看,有必要采取行政推动的办法。而发达地区的农村,可以通过市场运作、双向选择的方式配置大学生村官资源,形成由市场因素主导的自主流动机制。

一方面,把管理重心下移,着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今后一段时间,在发达地区则可以加强农村承接大学生的载体建设,通过村两委聘任、村办企业招聘、吸引大学生建立社会服务组织等多种方式,让市场机制发挥更大的作用。另一方面,发挥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发展与治理中的整合作用。大学生村官联系着党委政府和群众,城市和乡村,高校和农村,群众与群众,大学生村官的身份是在国家与农村之间嵌入的一个纽带,如果自主能动性发挥得好,其为社会作出的贡献和所得到的锻炼将是非常大的。

处理好学校教育与农村需求的关系

为更好地选聘优秀大学生到农村任职,有必要对各地现行的大学生村官政策进行适当调整。这种调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将大学生村官选聘报名阶段从现在的大学毕业阶段向前推移到大学二、三年级,实施大学生村官双学位项目,第二学位可为涉农专业或村社管理专业。建议第二学位的学费由国家予以免除。对于参加了该项目的学生,可以增加相关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教学和培训。根据这一计划,国家只需拿出20个亿,就可以培养出20万名优秀村官。二是对选聘出来的准大学生村官,其毕业实习或设计环节可以在村官工作的村镇进行,根据农村的产业发展状况或上一任大学生村官的创业情况开展创业项目设计或难题攻关。三是对任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高校要在其继续学习深造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可以开设相关涉农或管理等专业硕士学位班,毕业后,如果想继续回到农村工作,可以为其解决事业编制留住人才,如果不想回农村工作,可以自主择业。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公文学堂——公文学习好助手 ( 桂ICP备14006725号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92号

GMT+8, 2024-12-22 22:30 , Processed in 0.127975 second(s), 3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Design 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