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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区纪委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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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11:06: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区纪委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和区委实施办法,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廉洁过节、风清气正的氛围,现将近期区纪委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通报如下: 2014年至2016年,银河嘉业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何进、总经理助理邵磊,分别收受业务单位XX建辉旭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给予的购物卡各2500元,并用于个人日常消费。何进、邵磊身为共产党员、国有公司领导干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据相关规定,经XX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何进、邵磊党内警告处分。曾几何时,购物卡因其便利、不实名等特点受到一些人的青睐,一些党员干部也认为直接收受现金财物太“扎眼”,收点购物卡是正常的“礼尚往来”,数额不大,又非实名,自己用起来也放心。本案中的何进、邵磊当时得到了“实惠”,最终却难逃党纪的惩处。这笔“买卖”是否划算,明白人一眼就看得出来。购物卡虽小,折射的却是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中央三令五申,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清卡活动,并严肃查处对违规收受购物卡的行为,取得明显成效。然而还是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禁令置若罔闻,顶风违纪。对于这种行为,从中央到区委的态度非常明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越往后执纪越严。在中央纪委通报的违纪典型问题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总是表述在前;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要求,对执纪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一、必须坚持不懈紧盯不放。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春节期间走亲访友、礼尚往来的社会习俗,易与收送节礼、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发生联系。有人以礼尚往来的习俗作行贿受贿的“遮羞布”,有人用节礼为人情“围猎”官员,有人借节日之机“看望”上司,有人以过节之由滥发津贴补贴“犒劳”自己。何进、邵磊收受购物卡的行为均发生在过节期间,两人的违纪案件再次警示我们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任务仍然艰巨,必须坚持思想上不懈怠、行动上不松劲,以“钉钉子”的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持续加压发力,持续明察暗访,让“四风”问题无所遁形,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落地生根。


二、必须深处着眼细处着力。要认真贯彻落实区纪委下发的《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严守纪律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要求,做好“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把纠正“四风”、改进作风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自觉承担起作风建设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的职责。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真管真严、敢管敢严,早打招呼多提醒,在加强日常监督、教育、管理中逐步肃清“四风”之弊。同时开展本单位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回头看”,实事求是修订完善、巩固深化,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各纪工委、派驻纪检组要深挖细查隐性变异“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严惩戒,对不收敛、不知止的,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对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有关领导责任,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三、必须守住初心保持定力。八项规定,字字千钧。有些人认为,相对于直接收受巨额贿赂的行为来说,收张购物卡、违规吃顿饭不算事,这种认识显而易见极其错误。中央既然立下了规矩,就要来真格的,对于任何执行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的都要严肃处理,牢固树立党纪党规的权威,扎紧扎实制度的笼子。从另一方面讲,如此严格的规定也是对党员干部的保护。正如朱明国在《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题片中所说,收了第一笔10万元的贿赂,之后收100万、1000万不过是加几个0的问题。只有守得住初心,在一顿饭、一张卡之前抵制住诱惑,稳得住心神,才不至于因小失大、积少成多,小问题酿成大祸患。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要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要认清形势、加深认识,从通报的顶风违纪反面典型身上汲取教训。尤其当下年关将至,更应该把自己摆进去,处理好与服务对象间“亲”与“清”的关系。严格遵守党纪党规,谨防自己成为被“围猎”的对象,切莫被眼前的利益蒙蔽双眼,“卡”住本应精彩的人生。


中共XX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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