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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2016年土地整备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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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 15:30: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6年土地整备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按照《深圳市XX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XX新区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的通知》(深光综合办〔2016〕23号)精神,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土地整备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对照新区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截至目前,我中心按计划完成了本年度各项工作内容,形成如下报告:


  一、 制度建设方面


  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XX新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XX新区管委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规范行政管理事务,具有普遍约束力,且有效期限超过六个月的文件。截至目前,我中心未牵头起草或发布相关规范性文件,因此也不存在规范性文件事项不合规的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新区土地整备(含房屋征收)工作,加快推进新区土地整备项目实施,以新区行政体制改革为契机,优化土地整备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定位及职责分工,搭建高效的组织架构,加强项目组织实施,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市土地整备相关规定,结合新区实际情况,我中心牵头,制定了《XX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土地整备工作的行动方案》,以在体制、机制上保障土地整备工作的强有力推进。


  二、 行政决策方面


  为更好地依法履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确保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权限明确,我中心依法编制并在“土地整备中心网站”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目录,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优化依法行政环境。


  此外,我中心以主任办公会议集体决策的方式,确保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经集体讨论决定。并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合同、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决策事项审议和研讨,确保充分听取本单位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


  三、 行政执法方面


  我中心为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新区土地整备工作的事业单位,不是行政执法主体,不具行政执法权,不涉及我中心为主体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等事项。


  四、 依法接受监督方面


  为贯彻落实依法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的权利得到实现,我中心在“XX新区土地整备中心”门户网站设立专门的投诉通道,并及时回复投诉和咨询事项,保证投诉渠道畅通。我中心不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职能,目前也未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暂不涉及我中心为主体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本年度我中心亦未涉及相关审判活动。


  五、 依法行政保障


  我中心积极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并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围绕建设学习型单位,争做学习型个人,提高自身专业素质为目标,结合一年一度的干部自选培训工作,我中心充分利用“深圳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稳步推进领导干部的网上学法活动;坚持从公职人员自身普法教育开始抓起,结合本单位土地整备工作的特点,积极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培训,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律业务集中培训、专题研讨或法制讲座等活动。为促进依法征收、和谐整备,提高工作效能,中心内设政策法规科,配备法制工作人员,牵头负责中心信访维稳、法治政府建设、涉法涉诉等相关事务。我中心制订了《XX新区土地整备中心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和科学部署。


  我中心与专业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日常法律服务合同,由法律顾问单位安排专人常驻我中心协助开展法务工作,做到了疑难问题可参考律师的专业意见,确保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并及时总结经验,按季度报送法律顾问工作报告。


  六、 普法工作


  2016年,是“七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宣传土地整备工作涉及的房屋征收、土地征收、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方面的补偿与安置政策,我中心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土地整备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和广大群众的相关需求,节录了与土地整备补偿安置相关的法律文件条文,整理编印成册--《土地整备补偿与安置政策要点》,向土地整备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和市民普法,以实际行动响应“七五”普法的号召。


  此外,我中心按照新区依法治区办要求,以中心门户网站为依托,设置了“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政策解读”等专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并着手准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土地整备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氛围。


  七、 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中心将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在新区法制部门指导下,克服困难,弥补不足,坚持学法与用法并举,弘扬法治精神,依法推进房屋征收和土地整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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