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检察院院长述职述廉报告 2016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院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诉讼监督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刑事检察工作实现了在“严打”案件立案监督上的历史性成就,反腐败工作实现了查破受贿百万大案记录,检务管理开始走向信息化,以新的综合办公大楼即将投入使用为标志的检务保障工作跃上了新的台阶,检察队伍建设在“两学一做”教育引领下取得了新的进步。回顾这一年,本人对自己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德,本人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市、区委的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积极参加“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用正确的理论培育思想、用丰硕的实践坚定思想,理想信念得到了加强,党性观念得到了强化,夯实了结合本职工作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遵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团结带领全院干警全身心投入创建XX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伟大事业之中。
能,本人认为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组织才能使力量倍增,为此,本人更加坚定了党是领导核心的认识,让每个班子成员的个人力量通过党组这个转化器使其力量倍增,做到对上坚决服从区委的领导,对内坚持党组的核心领导地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奖惩、大额资金使用、新楼房建设的全部事项全部由党组集体决定;坚持班子团结,发挥每个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分工负责,合力推进检察工作;坚持全面开展检察工作,重点抓住严打暴恐和严重刑事犯罪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围绕推进区委的重点工作,全力查办和预防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搞个人说了算,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不搞任人为亲,对推荐提请任用的干部,坚持跑官的不用,要官的不给,群众满意度不过关不上党组会,党组三分之一不同意不推荐,努力树立积极向上的正确用人导向,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重大工作先调研、勤思考、多沟通、慎决定,提高决策正确性。由于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做到了未雨绸缪,先行一步,在今年正式开始进行司法责任制改革过程中,XX区院做到了水到渠成,平稳过度。
勤,本人始终坚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亲历亲为的工作作风。全年对各部门的工作平均调研一次,通过党组会的形式专门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一次,刑事检察部门的全部不起诉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都亲自听取汇报,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跟踪监督;全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侦查一线,对全部立案案件都到了办案现场临场指导、临场指挥、临场监督;查找资料,认真研究,对诉讼监督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具体指导监督工作与监督案件;亲自撰写了2015检察工作报告;带头撰写调研文章,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带头讲党课、带头作讲座。
绩,在党组的领导下,与全体干警齐心努力,较好地完成了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任务,不仅成功办理了一批严打案件,取得了严打的初步效果,而且通过立案监督,一举通知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八起严打案件,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维护稳定中的法律监督如能,推进了严打斗争的深入开展;惩治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查处了非法采矿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2件,查处惠民工作中骗取国家补贴、贪污惠民补贴案件2件,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受贿100万元大案一件;抗诉、立案监督、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廉,首先把学习放在重要地位,不仅自己学习,而且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等特殊时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规定》、公务员处分条例和检察官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印发后,第一时间进行了全文通读,组织中心组集体学习、安排各党小组组织学习,温习已有规定,搞清删除的规定,领会新增的规定,做到全面学习正确理解,清楚什么不可为、什么必须为。其次在工作生活中,坚持做到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好自己的口,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了“一把手”不主管财务、人事、采购、工程的规定,坚持不直接经手任何涉财务事项,任何涉财务事项的办理均由办公室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继续坚持了纪检监察部门全面逐项监督财务报销事宜和“一把手”进行监督的制度,废除了几项因历史条件变化而不适应新形势的规定。坚持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车辆由单位统一管理,自己不开单位的车辆,不因私事使用单位车辆,杜绝家属子女、亲戚朋友使用单位车辆,个人上下班不使用公车接送。坚持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没有发生违规接待问题,没有公款大吃大喝现象。自己坚持亲自带头值班,坚持值班的制度要求,不搞特殊化。第三,坚持反腐倡廉的一岗双责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自己亲自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报告,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在队伍建设上,本人亲自讲党课,抓干警的廉洁勤政教育。在管理工作上,重大行政管理工作坚持由检察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重大财务安排、工程建设和用人问题,坚持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管好用好每一分钱、每一件物,坚持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016年度,本人在德能勤绩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与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与“四个全面”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主要表现为:学习不够,政治理论水平不高,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强;创新能力不够,工作上因循守旧,开拓创新精神不强。本人将在新的一年里,努力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在区委和分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尽心尽力,甘于奉献,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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