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红十字会 关于做好2016年洪涝灾害募捐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社区)红十字会,红十字会各工委,各理事单位: 今年入汛以来,全国已有26省(区、市)1192县遭受洪涝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2942千公顷,受灾人口3282万人,紧急转移148万人,因灾死亡186人、失踪45人,倒塌房屋5.6万间,直接经济损失约506亿元,给受灾地区造成了人员和财产的严重损失。根据XX市红十字会《关于做好2016年洪涝灾害接受捐赠工作的通知》(京红〔2016〕101 号)精神,为做好洪涝灾害救助工作,现就XX区红十字会开展洪涝灾害募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法开展募捐工作。区红十字会按照XX市红十字会《关于做好2016年洪涝灾害接受捐赠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区范围内依法开展洪涝灾害募捐工作。各级红十字组织应积极响应,广泛开展洪涝灾害募捐工作。
二、规范捐赠款物管理。区红十字会按照符合红十字宗旨、尊重捐赠者意愿和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使用捐赠款物。
三、加大捐赠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区红十字会将及时向社会公告接受捐赠的收支情况,方便捐赠者查询捐赠款物的到账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
四、捐赠数据统计汇总。每月5日12:00之前区红十字会将汇总统计捐赠数据上报市红十字会。
此项接受捐赠工作时间从2016年7月至9月。 捐款地址:XX区体育场南路6号(卫生局院内五层)
联系电话:68602798 68601266
联 系 人: 刘 芳 杨欣欣
或直接将捐款汇到区红十字会募捐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XX支行
开户名称:XX市XX区红十字会
账号:11001006600059279016 XX区红十字会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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