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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述廉] 区住建局2021年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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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31 20:08: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区住建局2021年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报告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大力指导下,我局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创建三型模范机关”主题为契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学法守法普法用法、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法治思想认识。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本人高度重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法行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分工协作,全系统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格局,切实做到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


(二)加强法治理论和法纪知识学习


本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加强学习,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服务城乡建设的能力水平。今年本人带领局党组组织了10次学习,重点研读了《学习2020年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5项》、《习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创建应知应会》等内容并行成相关的学习台账,通过长期的学习,局机关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水平明显提升。


(三)突出专业领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


一年来,我常态化带领大家学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房地产管理法》等行业领域法律法规,为局机关各股室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城乡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自觉执行廉政规定


本人自觉用《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2021年以来,本人没有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没有投资股票、基金等;没有接受组织约谈函询、问责或因“四风”问题被查处等情况;没有利用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本人还与分管领导和中层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坚持实行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一些苗头性问题予以“截流堵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局机关政治生态环境。


二、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树立法治意识


1、加强对机关干部法治教育


一是我局今年以“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为契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营商环境专题会议及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宣传习总书记重要论述、宪法和刑法。深入学习宣传习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对标最高最好最优,下大力气激发社会的动力和市场的活力。并要求各股室(单位)在各业务的微信工作群中广泛宣传国家根本大法《宪法》及基本法《刑法》等法律。二是全面推行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为充分利用网络在学法用法及普法考试中独特优势,实现学法用法及法律知识考试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在全市无纸化普法考试中,我局系统在职在编人员100%参加了考试,合格率100%。


2、加强对企业、群众的法治教育


一是“法律进社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我局通过播放宣传片、发放传单、图片、展板、解答群众咨询等,全面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法律进企业”,我局在每月的安全生产会议上定期针对建筑质量、建筑安全、建筑节能等领域对相关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招标投标法》、《民法典》、《物权法》等法律宣讲,使建设工程相关人员的法制意识、专业知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对规范市场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法律进工地”,通过工作人员在现场监督检查时,向建筑企业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和安全法制教育。


通过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 法治同行”的重要性,提升人民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参与度、知晓率,为我区营造“处处优化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格局,推动我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向好。


3.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全面梳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明确了事项办理的法律依据、材料清单、受理标准、流程、时限等内容,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公布,共计梳理行政许可事项22项、公共服务事项11项、其他行政事项5项,使群众企业办事明了清晰,我局在公布的事项内容范围内依法审批,自觉接受群众企业的监督。


二是及时更新公布办事指南。结合2021年XX区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要求,全面开展住建领域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及时更新住建系统事项办事指南,并于一楼大厅公开栏公开,规范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内有规定、行使权力严要求。


4、缩减依法审批时限


一是实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我局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指南清单均公布于广东政务服务网,依托广东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等渠道,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2021年我局在广东省一体公政务服务平台共受理事项844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办理,没有收件企业群众关于行政审批不及时方面的投诉。


二是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在行政审批方面,不断做“减法”,尽可能减少审批环节,大力压缩办理时间。取消建筑垃圾收费1项收费;取消施工合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勘察审查等3项备案;不再对社会投资的项目进行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在对企业影响最大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事项上,我局进行了流程再造,精减合并审批事项,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安全监督手续合并到建筑施工许可手续中;核减办事材料,将大部材料改为核发后监督过程中审核,由原来的24份材料,核减到10份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原来3个事项法定办事时限共计25天,合并压缩后到承诺5个工作日办理(资料齐全可即日办)。


三是加快推进审批事项全程网办进程。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审批事项全程网办进程。自2021年4月1日起,统一使用湛江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办理收件、受理、预审、审批、办结、出件等业务,做到办件过程数据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留痕,进一步压缩建设项目审查时限。


5、完善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程序


一是制定《XX区住建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及《XX区住建局会议议事规则》。我局坚持在局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范围、程序和内容前提下,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做出各项决定。在实际工作中,局主要负责人是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和其他工作负有向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实现重大问题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2019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我局严格参照执行,其中包括2019年启动建设的南调河综合整治(碧道)工程、XX区海盛一横路及周边排水工程、海东新区起步区市政道路项目、湛江市XX区教育基地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工程(湛江一中新校区)、国家高新区湛江海东园区广东医科大产学研科技新城基础设施配套等项目,我局严格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征求各单位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以及合法性审查等相关程序,科学决策后再进行实施建设。


三、依法行政,提升履职能力


(一)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


2015年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的要求,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咨询费等已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不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为了加快项目建设,规范我局负责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我局于2017年初报送《关于确定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请示》(湛海建〔2017〕4 号)至区政府,建议规范项目前期工作,经《XX区(海东新区)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纪要》(〔2017〕1号)研究同意后,予以实施。


2018年12月广东省中介服务超市上线后,我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8〕53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20〕332号)的规定,对于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尚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服务,通过中介超市平台进行选取。


2021年,我省启动了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0〕59 号)及《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湛财采〔2020〕10 号)的要求,除实施电商直购、定点采购、协议供货等小额零星采购项目外,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按项目实施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不含涉密项目)均应当在采购智慧云平台公开采购意向。2021年,我局已通过采购智慧云平台公开了湛江一中新校区周边高压线迁改工程、湛江市第三十一中学建设项目东面市政排污、排水工程的公开采购意向等。


(二)依法依规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依法化解问题楼盘矛盾。我局主动出击,竭尽所能为业主排忧解难。2021年,针对海港新城项目5、9幢业主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存在民事诉讼导致无法取得竣工验收资料,业主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我局主动出击,积极走访,多次与市自然资源局协调,现海港新城5.9幢已有部分业主办理了转移登记,下一步将继续完善,为其余业主们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二是依法化解劳资纠纷问题。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颁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并于2020年5月1日实施,我局依据该条例在建筑工地全面推进实名制管理制度和落实施工总承包先行清偿的责任,转变建筑工地工人工资发放的模式,由现金发放模式转变为通过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发放到工人的银行卡,同时工人每天打卡考勤的记录能被长期保存于实名制系统,为工人工资纠纷提供了可追溯的依据,避免了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2021年全区建筑工地均无重大欠薪事件发生,但工人工资纠纷偶有发生,难以杜绝。


三是依法处理“12345热线”及XX区政府留言信箱等公众问题。2021年截止12月1日,我局共处理市民通过12345热线反映由我区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预售销售、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引发的问题共342宗。如我局在收到湛江市政府12345转来绿地业主投诉事项时,高度重视,主动作为,一方面督促开发商和施工单位落实房屋质量整改处理,并多次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和检查;另一方面积极对接开发商和业主,并于2021年8月25日在我局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现场协调会,协调双方妥善解决了相关赔偿问题,及时解决投诉事项,维护我区社会稳定。


四是配合挂点镇、村做好各项矛盾化解工作,消除引发基层不和谐不稳定的社会矛盾。


(三)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共湛江市XX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工作方案》及上级下发各项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制定了建筑工地和物业小区应急预案响应机制,明确防控职责,提高依法防控能力。


二是我区建筑工地受2020年疫情防控影响,普遍影响施工3-5个月,许多房地产项目申请宗地延期和延期交房,我局依据疫情期间上级司法部门关于将新冠疫情归为“不可抗力”的约定,对房地产项目的申请给予了“受新冠疫情影响施工延期3-5个月”的认定,使房地产项目得以延期竣工和延期交房,避免了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促进了疫情后我区经济的迅速恢复。


(四)依法依规管理市场


一是建筑市场及市场监管方面。2021年至今我局共备案项目16宗,处理投诉信访件2宗。我局严格执行新的招标文件范本和评标办法,2020年9月市住建局、市发改局联合印发新的招标文件范本和施工评标办法《关于调整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方法(试行)的通知》(湛建招〔2020〕9号),我局依托该评标办法和范本,进一步规范我区招标投标市场和落实招标人负责制,2021年所有备案项目均按招标文件范本编写并使用新的评标办法。


二是燃气安全管理方面。截止12月,燃气安全方面,我局共进行专项检查4次,组织现场检查40余次,发出整改通知书41份,消除安全隐患约70起,并对屡教不改的燃气企业进行约谈。我局严格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和《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对燃气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例如,我局在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南三镇海丰、麻弄、灯塔等村委会存在非法液化石油气经营点(没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没有配套安全设施,甚至使用过期气瓶,很多都是集燃气经营点、士多店、住宅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和《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迅速函告南三镇人民政府及湛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南三分局依法查处。该镇开展了5次共计106人次的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对辖区内15间非法液化石油气经营点进行取缔,至今没有再次非法经营。


三是房地产行业及市场监管方面。在房地产行业及市场监管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湛江市发布的《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湛江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管好房地产开发交易、预售资金、物业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等工作。例如,我局发现湛江市领航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绿地新里海玥花园项目存在未按《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湛建房〔2021〕8号)有关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问题,我局立即发放《湛江市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约谈通知书》到该公司,并约谈该项目负责人和财务总监,并形成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约谈记录,要求其立刻整改并提供相关流水和对账单等整改材料,保证我区房地产市场依法依规和平稳运行。


四是工程质量监督方面。截止2021年11月26日,共出动1064人次,发出《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16份,发出《现场监督意见书》10份,排查发现质量问题44项,已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限期落实整改,2021年我区工程质量管理情况整体良好。在开展日常质量监督执法工作中,我局委托区质监站严格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导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尤其是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检测报告行为。例如《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区质监站严格依据该条法律规定要求,严格查看了解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图纸和合同内容完成全部施工内容;是否有完整的技术、管理及质保资料;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是否出具检查报告、评估报告、自评报告;是否已签署工程保修书等,指导督促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在完善和具备相关竣工验收条件要求后,才能组识竣工验收。


五是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方面。2021年,我局共出动约700人次,检查200项目次,一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02份,排查发现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约330项,对于检查发现不按要求违规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2个项目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核实查处。我局委托区安监站在日常开展安全监督执法中,严格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已辖区已取得施工许可证房屋市政项目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通过在工程开工前对项目进行安全监督登记,日常监管过程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重要节点全面检查的方式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对于不按要求违规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对于违规施工,导致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下发《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责其相关责任单位停工整改。2021年至今,我区监管的在建施工项目无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比较稳定。


四、工作中的不足


(一)人员法律素养有待提高


我局涉及的建筑领域法律专业性较强,但干部运用法律和专业法律依法有效执法的能力还有待加强,有部分人员会更注重专业性而忽略了依法执法的重要性。


(二)依法行政的力度还需增强


随着人们日益增强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住建局作为专业性较强的单位不仅在专业素养上要提高,还要潜心研究专业法在实际中的运用,掌握方法,把握规律。


(三)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了解重视程度仍需加强。


在前期工作中,仍存在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分析论证不够充分等问题,需进一步完善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等工作机制。如工人工资支付制度机制方面。


五、下一步计划


(一)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紧紧围绕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单位集体学法制度,推行重大案件和决策集体讨论和研究制度。继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绩效考核,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我局涉及建管、房管、市政、燃气、消防、人防等的领域,专业性要求强。结合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实际,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逐步提高干部职工执法证件持证率。带领全局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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