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计划总结] 街道办事处关于生态环境环保工作的汇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9-1 23:03: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街道办事处关于生态环境环保工作的汇报
一、强化领导机制,明确职责定位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各项要求,每月不少于两次在街道党工委会议上专门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机构,明晰环保责任落实体系,推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全面落实。

二、严密细致开展污染源普查

办事处依托网格化管理,协调联动社区、小区物业力量,对辖区涉尘、涉气、涉水、涉土污染源进行一一排查。截止目前,我办事处共出动1000余人次、340车次,共排查产生医废的医疗卫生单位5家、餐饮油烟单位160家;暂未发现燃煤复燃、燃煤锅炉等污染源。

三、全面落实河长制,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

一是严格落实河长制,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保护目标。南运河新华桥至北环桥段流经我辖区,根据上级要求,我处建立了乡(办)、村(社区)两级河长体系,并制订了河长制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巡河、清河、护岸、保水行动,两级河长巡河率100%。二是认真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行动。经排查我辖区无黑臭水体、纳污坑塘。三是清“四乱”,我办事处共清理“四乱”8处,其中乱建3处,共40余㎡;乱占1处,400㎡;乱堆3处约16m3。

四、全面加强土壤污染风险排查

我办事处无生产类工业企业。截止目前,我辖区不涉及工业废料、废液、废酸等土壤污染风险。

五、精准施策、聚焦重点,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加强扬尘治理。办事处外聘第三方公司,配备小型洒水车,对沿河小马路、水月寺街、维明路、一中前街、红卫路洒水降尘。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小区自来水改造等施工现场的扬尘管控,对达不到扬尘治理要求的坚决要求停工整改;对随机出现的门市、家庭类装饰装修,按照环保要求严格进行管控。

二是加强散乱污治理

我辖区散乱污企业共计6家, 5家铝合金加工门市和1家装修装饰门市,其中2家铝合金加工已关门,剩余4家均已完成提升改造。9月份,省生态环境厅进行了现场核查,全部通过验收销号。目前,我们工作重点是按网格划分,各社区对本辖区进行散乱污全覆盖排查,不留一处死角,不漏一间房屋,确保散乱污动态清零。

三是加强餐饮油烟治理

一是加大夜查力度,为落实《沧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核心区500米内禁止烧烤门店存在”要求,我办事处于2019年6月20日,联合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特勤中队、公安、环保分局、大气办对辖区涉及烧烤工序的餐饮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共出动31人次、执法车辆11辆,对辖区内22家涉及烧烤工序的餐饮单位进行取缔。充分发挥城管执法中队优势,加大夜查力度,坚决制止烧烤反弹和餐饮单位店外经营。同时,加大餐饮单位油烟排放管理,监督督促餐饮油烟单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并建立定期清洗台账。

四是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荒草禁烧

在辖区内开展“双禁”和文明祭祀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双禁”规定,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在清明、中元、寒衣节组织巡查队在辖区北环桥两侧、永济路口等重点位置进行巡查盯守,对前来烧纸的居民进行劝阻;在夏收时成立禁烧巡逻队,每天不少于三次对河沿进行巡查,发现火点立即处置。对北环桥以北东河沿小马路两侧荒草进行清理,防止烧荒冒烟。

五是加强散煤管控

我处于2017年完成电代煤1220户,全域实现清洁取暖。为防止燃煤复燃,始终坚持冬病夏治,利用入户、电代煤补贴发放等时机,加大对居民禁燃禁烧宣传,近一步增强居民清洁取暖意识。并成立由城管执法队中队和社区人员组成的散煤管控巡查队,加大巡查力度,防止散煤销售进入辖区。

六、持续进行环境卫生整治,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我们紧紧抓住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契机,结合“五清”专项行动,在全处开展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主干道路、小街小巷、运河沿岸、生活小区等各类积存垃圾、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台账,对号清理,重点抓住“脏乱差”和卫生死角等整治重点,实现垃圾“清零”,截止目前人力1100余人次、各类清扫车辆520台次,共清理乱堆乱放物品1600余方,清理建筑垃圾930余方。

七、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督察问题整改

2016年以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涉及我处3个,截止目前,全部按照时节点和要求整改完成,且无反弹。







文章转载网络,只供大家学习交流,版权归属作者,如有侵权请与网站管理员联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淘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公文学堂——公文学习好助手 ( 桂ICP备14006725号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92号

GMT+8, 2024-11-16 23:46 , Processed in 0.121289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Design 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