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新冠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要求,积极做好我街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最大程度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尊重科学规律,区分轻重缓急,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分阶段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区分轻重缓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对不同岗位、年龄、人群等排出优先顺序,扎实稳妥推进。
2、坚持知情同意、全员免费接种。
3、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周密组织实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协调。
二、接种对象安排
第一步,主要接种对象为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重点人群。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物品从业人员、出国人员等感染高风险人群;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村级工作者;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接种时间控制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根据宁国市新冠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统计测算,接种人数预计为XX人,达到常住人口XX%。
第二步,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待新冠病毒疫苗Ⅲ期临床实验获得足够的老年人安全性、有效性数据后,通过专家评估,再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以及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接种工作,同时开展第一步重点人群的补种。接种时间为: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
第三步,建立免疫屏障需要接种的其他人群。根据上级要求,人群实际接种率达到XX%以上,才能建立全人群免疫屏障。从2022年1月开始,按照我街道常住人口的XX%的标准,完成其余人员的接种。
在上述分步实施疫苗接种的过程中,在医疗服务能力允许的情况下,适时安排有接种意愿的一般人群进行接种,并根据上级要求,适时制定18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安排。
三、接种点安排
固定接种点设在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设置临时接种点。
四、接种实施安排
(一)摸底登记,预约接种。
各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立即对本辖区、本单位需要接种和有接种意愿的人员进行摸排登记,并提前与接种点进行预约对接,根据接种点确定的接种时间,组织受种人员有序接种。
(二)接种前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
接种点要设置1—2名医生负责接种对象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测量体温,如实记录查询情况。
(三)接种前充分告知和知情同意
对符合条件的接种对象要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告知,确保受种者知情同意,知情同意书见附件。
(四)实施接种
参与接种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接种,接种场所符合规范要求。
(五)接种后现场留观
接种对象完成接种后,应在接种现场留观区观察30分钟后方可离开,接种点需要备有足够空间用于留观
五、工作保障
(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
成立XX街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地疫苗储运、管理、接种、救治、应急处置、宣传教育、组织发动等工作,切实履行落实接种管理主体责任。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XX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协调事宜。
(二)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宣传疫苗维护群众健康的积极作用,引导辖区常住居民提高接种意愿;积极宣传接种禁忌等注意事项,引导群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形成合理预期;继续提倡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
(三)积极做好协助配合。
根据需要抽调人员,积极配合协助疫苗接种单位做好组织发动、秩序维护、人员引导、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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