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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辞演讲] 关于我县建筑业转型升级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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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 10:42: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我县建筑业转型升级相关建议

一、实施建筑企业全面税收风险管理

为引导建筑企业依法诚信纳税,营造公平税负,保障本地建筑企业的竞争能力,对于建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在鼓励企业规范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的基础上,实行税收负担预警线管理,给予建筑企业相对简单、明确的税收负担标准,更有利于建筑企业在项目招投标中进行合理收入、成本、利润的核算,同时也有效的保证了地方财务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目前,地税部门执行的标准:本地建筑企业到外出省施工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收负担预警线为5‰,在省内施工预警线为8‰;其个人所得税税收负担预警线为统一为4‰,其中在外地已缴纳税收可分地区分项进行抵扣。外来施工企业在海安项目,其企业所得税一般按工程收入的2‰预缴;个人所得税一般按核定征收4‰标准征收和4‰的税收负担预警线管理。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建议建管、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研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税收负担预警线,统一国地税企业所得税税收预警线,为我县建筑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提升外出施工企业税收贡献份额

(一)就建筑企业而言:一是建议我县建筑集团企业科学设置二级分支机构和项目部,鼓励其在通设立二级分支机构,增加本地二级分支机构分配利润,从而提高企业所得税本地贡献份额;二是建议深化内部核算管理,正确全面核算收入、支出、利润等,特别是集团总部加强人力资源的集中管理,正确核算工作人员本外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支出,积极向项目地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方式,按期正确履行好申报义务,最大限度减轻个人所得税的负担率;三是依法履行在通纳税义务,对于应当归属于机构地的应纳税款,及时向我县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就地税机关而言:一是切实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新政出台的效应分析,辅导外来企业加强财务核算,简化办税流程,鼓励企业用足用好政策;二是在“外管证”开具缴销、纳税申报等环节,加强外出企业外地纳税情况的监控核实;三是密切关注外省市对于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情况,加强与对方税务机关的沟通协调,避免发生重复征税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四是将外来企业申报质量纳入日常风险管理,提高所得税申报质量。

(三)就国税机关而言:一是在外来建筑企业增值税预缴时,协助地税部门征收或由国税部门直接代征,随增值税征收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教育地方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的征收;二是对于外出施工企业,开具《外经证》时,同时协助地税部门征收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三是加强国地税建筑企业涉税信息共享,定期将预缴增值税、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工程开票等情况反馈地税部门,实施国地税对建筑企业的联合管理。

(四)就相关主管部门而言:一是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相关精神,综合运用财税金融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我县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建议通过考核建筑企业入库所得税增幅和增量两个指标,实施超额奖励办法,鼓励建筑企业在我县多纳税,进一步增强地方财力;三是建筑业“营改增”后,地税部门原来基于的项目管理、发票管理等所得税控管手段将不复存在,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在招投标、项目报监、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环节,在数据共享、源泉控制等方面,支持税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和税收执法,确保本地税源不流失。

三、强化建筑企业专项税收服务与治理

(一)优化服务,助推企业做优做强。一方面,加强对建筑企业的宣传培训,引导其规范建账、真实核算。分级分类开展专业辅导和培训,提高中小建筑企业纳税人的办税能力,准确核算收入和支出,及时备案登记分包、转包工程,真实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借助“营改增”后,增值税的链条扣税机制,提升建筑企业核算水平。另一方面,帮助大型建筑企业建立涉税风险防范机制,为其股权变更、资产转让以及上市等重大涉税事项提供辅导服务,引导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扶持企业资质上台阶,管理上水平。

(二)综合治理,全方位跟踪项目进展。依托综合治税,全方位采集传递涉税信息,及时介入工程招标、开工、竣工、验收等环节,按月提供项目的工程进度表、工程价款收取等情况。依托信息支撑,加强对收取工程款与实现税款的比对;工程进度与付款进度的比对;施工单位竣工决算环节的比对;完工项目合同金额预计税款与项目实际入库税额的比对等,查找差异,分析疑点,并落实专人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加强实地核查,确保相关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三)双向管理,延伸异地工程管理链条。建立建筑企业机构所在地和建设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协作格局,建立常态化异地重点项目巡查或函调机制,实行双向联合管理,提高“两地”税务部门对同一纳税人的监管力度。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加强建筑企业外出经营管理,严格《外经证》开具、缴销等环节的监控,结合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完税凭证复印件等资料做好相关税款的核实、结算,堵塞管理漏洞。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定期反馈项目成本、项目部人员等信息,为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加强两个所得税管理提供基础信息,防范管理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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