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庄镇党委、政府关于转发 《中共故城县委办公室关于选调人员加强县委督查室力量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县委督查督办工作,推进重项工作落实,根据领导指示,决定在全县乡镇和重点职能部门抽调6-8名工作人员,参加县委督查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2、具有各乡镇、县直部门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年龄在30-45周岁。 3、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工作经验丰富。 二、参加县委督查工作时间
2016年11月开始,分期分批,每期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
三、有关要求
1、各乡镇部门要统筹安排,积极推荐人选,作为一项工作任务,每单位推荐1-2人,切实将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举荐上来。 2、选调人员在县委督查室工作时间,原则上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确保集中精力投入跟班学习之中。
3、若有此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同志,请在10月21日前报名至办公室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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