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学堂每日一问一答
学员问:有人说,公文写作靠的是“灵感开发”,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老师解答:在这里,我们首先需要弄清什么是“灵感”。灵感主要是指文学写作过程中突然爆发出来的一种豁然贯通、文思如潮,创造力高度发挥、艺术构思神速进展的心理状态。它具有突发性、偶然性和易逝性的特征。讲公文写作靠的是“灵感开发”,显然是不符合公文写作的实际运动过程的。公文写作与文学写作,前者主要表现为逻辑思维,后者主要表现为形象思维。因此,公文写作更多的是需要对问题的敏锐观察、冷静的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一份公文什么时候去写、写什么、写给谁,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取决于个人的写作愿望或意图,更不能靠一时进发的“灵感”,而是决定于领导的意图,或依照决策层的意愿,决定于客观解决问题的必需,在机关单位主要领导人的授意下进行“遵命”写作。显然,这种特殊的写作情形与个人的“灵感”很难合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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