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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 市长在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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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 15:19: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市长在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市审计局通报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及整改要求,XX同志传达了XX市长3月29日主持召开的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会议精神,各县市区常务副县市区长就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XX、ZZ同志讲了很中肯的意见。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务必正视问题,认真整改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关乎民生的重大事项。李克强总理在去年9月25日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强调:"改善困难群体住房条件,让广大翘首以盼的困难家庭早日搬进新居,是各级政府保障基本民生的'硬任务',是必须向人民兑现的'硬承诺'"。这项工作实施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党的执政基础。从中央到地方,对这项工作都非常重视,层层签订责任状,列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  

  为加强对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有效监督,根据国务院、国家审计署的要求和部署,从2012年底开始,市审计局对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连续审计五年。从审计情况来看,各级各相关部门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能够较好地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我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和分配管理等逐步规范,总体情况较好,但同时也发现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个别问题还很严重,个别地方在执行政策、落实措施、完善管理、规范行为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甚至是比较严重的问题,触及了底线。刚才,XX同志的情况通报已经明确指出来了,大家应该也心知肚明了。在此,我郑重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和对待审计指出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决不能因为整改不认真、不到位,导致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甚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决不能因为局部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被上级审计机关抓典型,最终成为影响我市大局的大问题;也最好不要因为整改不积极、不认真、不到位,成为问责追责的对象。市委、市政府态度非常明确,整改不到位的,依纪依法严惩,绝不含含糊糊,绝不听之任之。两区反映工作手续难办的问题,请市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尽量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当然,手续难办也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既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也有手续基础条件不完善的问题,还有部门作风的问题,还有加强衔接协调的问题,当然,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法定的程序,必要的程序,也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大家务必保持高度的政治觉悟,严肃纪律,认真整改,不打折扣,不敷衍了事,不侥幸过关。  

  二、务必强化措施,整改到位  

   1、要对照审计要求抓整改。各县市区政府是此次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常务副县市区长、分管副县市区长是直接责任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按照XX市长3月29日主持召开的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对照市审计局提出的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要求,迅速制订整改方案,逐项逐条抓整改,强化措施,对症下药,确保按时、按质、按量整改到位。同时,要开展全面检查,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  

   2、要加强整改跟踪问效。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房产局、市审计局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报送整改情况,整改落实情况要在5月底前报市政府督查室。要组织力量到项目现场督促整改进度,加强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市政府对整改责任心不强、整改工作不力、整改效果不好的单位和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3、要确保整改工作实效。一是挤占挪用的资金务必及时归位。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这是高压线。相关县市区要马上想办法筹集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二是保障房被改变用途的要清理到位。将保障房用于办公、办食堂等情况的,不符合的保障对象获得保障房的,务必认真进行清理。不符合的保障对象获得保障房的,这是涉及社会公平、公正的问题,如果不认真对待,将在全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三是务必加强保障房建设资金监管。目前,全市累计结余的保障房建设资金达到20多亿元,这部分资金是否安全,如何管理和监督,各县市区政府和财政部门要有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同时,对保障性住房租金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厉打击贪污、挤占、挪用、侵占等行为。四是部分保障房闲置问题要采取措施解决。部分已建成的保障房出于闲置状态,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初步了解,造成保障性住房闲置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措施尽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把保障房分下去,住起来,不要再闲置了。五是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要坚决执行。按政策规定,凡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项目,都要按照相应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这一政策绝大多数县市区没有完全执行到位,开发商既没有配建相应的保障性住房,也没有交纳相应的费用,政府和群众都没有得到应有的政策实惠。六是保障房建设质量要保证。加强项目质量监管,绝对不能在质量安全上出问题。  

  三、务必完善制度,务求长效      

  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对保障性住房资金使用、建设管理、分配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查找问题根源,吸取教训,增长智慧,不长智慧也要长记性,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严明纪律,形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不能出现审计年年审、问题年年改的现象。同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县市区要算清几笔账,一是需求数,各县市区到底需要建设多少保障房,有多少符合条件的对象需要保障房;二是欠账数,这几年安排的任务有多少,完成了多少,欠账多少;三是资金数,特别是需要县市区配套的资金要多少,有多少没有配套到位,这几笔账要底子清楚,做到心中有数,不能盲目争指标,盲目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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