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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2016年街道平安建设部(司法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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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0 10:39: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6年街道平安建设部(司法所)工作总结
  XX街道平安建设部(司法所)在市、区司法局、街道办事处的正确指导下,严格履行各项职责,认真做好法治建设、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信访维稳等工作。

  一、法治建设工作

  (一)深入开展法治街道创建活动。制定《XX街道深入开展法治街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街道依法治街工作领导小组,围绕法治街道创建,以学法、讲法、守法、用法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街道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居民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得到区司法局领导肯定。

  (二)深入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对社区(居委会)调委会法律顾问的交流和指导,检查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管理系统工作情况,完善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专业团队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法律顾问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职责,全面落实2016年度全省“一社区一法律顾问”迎检工作。到目前为止,法律顾问服务社区居民10301人次;提供法律咨询375次;为社区居民出具法律专业意见26件;开展法律讲座48次;参加宣传活动27场;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3次;参与调处矛盾纠纷23件。

  (三)建立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根据市、区司法局的工作部署,建立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以街道为法律服务站,社区为法律服务点的形式,在街道维稳中心及独树社区工作站设立法律服务窗口,并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配备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备,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律意见、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司法行政业务等公益、专业、便民的“一站式”服务。目前提供公共法律服务120人次。

  (四)提高街道法制审查水平。街道法律顾问审查街道涉法事项(合同、规范性文件)共128件,提交修改意见书51份,合同不通过审查16份。协调街道法律顾问及社区工作站成功处置木棉岭社区工作站与邓居民的行政诉讼案件和民事诉讼案件。

  (五)完善法治文化建设。一是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到住宅区、企业举办专题法律知识巡展,定期更新普法宣传长廊和12个社区居委会普法宣传栏内容,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强化了法治理念;二是继续做好街道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在“XX家园网”向社区网友发布法制案例21篇,网站浏览率高,进一步提高了网友的法律知识水平;三是利新媒体H5、微信等创新宣传载体,加大法治理念宣传力度,丰富传播方式,吸引辖区居民踊跃参与,并获得一致好评。

  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一)严格履行矫正安帮职责。2016年新入矫人员15名,解矫15名,目前共有社区矫正人员21名。现有安置帮教对象46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6名。列管的21名社区矫正人员没有发生违法违规和重新犯罪事情,情况稳定。

  (二)注重社矫人员思想矫正。每月组织社矫人员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邀请心理辅导师开展社区矫正心理健康讲座,减轻社区矫正人员心里压力,端正心态,接受社区矫正;积极引导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社区服务,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尽快融入社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重塑人生观和价值观。截止目前,社区矫正人员已累计完成公益劳动1600小时,教育学习1598小时。

  (三)规范社矫档案和台账管理。进一步规范矫正管理台账,完成社区矫正人员每人每月的汇报记录、谈话记录及走访登记,确保业务文书、思想汇报、公益劳动登记及考核表汇报记录当月归档。

  (四)加强对矫正人员出入境管理。开展自查自纠,加大对社矫对象出入境的排查,做出相关整改措施。1、接矫时社矫人员必须上缴出入境相关证件;2、每月积极排查社矫人员出入境情况;3、在节假日前夕以及每月当面报到时,反复强调教育;4、提高社矫人员的法律意识;5、建议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出入境管理处建立联动监管机制,从根本杜绝社矫人员非法出境的行为。

  (五)积极组织集中教育,丰富集中教育内容。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112人次,通过对矫正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及案件分析,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自新意识、自律意识、公德意识。并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性格特点、生活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分类教育,重点加强矫正对象服刑意识、守法意识和行为规范、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教育。

  (六)重点开展入户访谈,及时掌握思想动态。为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教育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定期对在管矫正人员进行入户走访,深入了解矫正对象的个人生活、工作、家庭情况及社会关系,实施动态管理。今年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入户访谈114次,与社矫对象进行深入的谈话,并摸清每名社轿对象的具体情况,了解其需求,及时掌握思想动态。

  三、普法宣传工作

  (一)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理念。今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街道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坚持把提高全街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作为普法着力点,将普法学法、提升业务技能纳入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2016年普法工作计划,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理念,扩大普法宣传教育队伍,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促进居民学法守法懂法;加大宣传法律、法规的力度,培育居民的法制观念。

  (二)开展普及法律常识工作。以节日和社会关注热点为契机,组织开展“3.5”学雷锋纪念日、“3.8”妇女维权周、新食品安全法、反信息诈骗等法律常识普法活动7场,采取有奖问答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向来往的群众派发宣传资料和小礼品7200余份;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积极营造辖区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法进社区活动。司法所联合社区居委会以及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宣传活动,现场为居民派发法律法规知识册子400余份;在8个社区举办宣传挂图巡展;在12个居委会普法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张2000多张;组织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授课12场次,宣传教育达到辖区全覆盖,活动受到辖区居民的好评。

  (四)定期更新法制宣传阵地。根据社会热点设计以安全生产防范知识、信访条例、反家暴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为主题的宣传海报,更新辖区2个法制宣传基地共31块宣传栏内容,并向8个社区发放普法宣传海报150余份,要求社区定期更换法制宣传栏内容,提高了辖区居民的法律维权意识,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五)采用H5新媒体开展征集活动。以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增加普法效果,采用H5新媒体方式,开展法规宣传用语征集活动,通过手机点击便捷、转发快速,生动有趣展示了活动内容,使居民直接参与到征集活动中,有效调动了辖区居民参与法治宣传积极性,激发了居民的创作热情。

  四、人民调解工作

  (一)整合律师资源,做好调解工作。结合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社区法律顾问的法律专业水平,整合社区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扩充调解力量。截至目前,街道各调解小组共调处普通民间纠纷2028件,成功调解2013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2%,辖区平安。

  (二)积极排查,用心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分级调处机制,在“你的事,我们一起用心办”服务理念指引下,街道、社区、物管调解小组全面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治理工作,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摸底,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主动介入进行处置。今年调处中华花园二期房产办证纠纷、明天酒店租赁纠纷、宝丰苑工人坠楼死亡纠纷、布吉农批市场搬迁纠纷、草埔新村产权证办理纠纷、木棉岭村房屋产权纠纷等重大、疑难纠纷8宗。其中,宝丰苑坠楼死亡纠纷、宝丰苑工人工伤赔偿纠纷、木棉岭村房屋产权纠纷等3宗已成功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共涉及金额约207万元。

  (三)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宣传月”。司法所联合街道各部门科室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普法活动,街道领导也亲临活动现场参与普法宣传,与辖区群众互动学法;向来往群众派发人民调解知识小册子和其他法规资料2800余份,赠送普法奖品500多份。组织各社区在人多显眼的地方悬挂人民调解宣传标语,大大使“民间纠纷找调解,有理有据促和谐”的意识深入辖区群众心里,提高了人民调解在辖区群众中的知晓率。

  五、信访维稳工作

  (一)推行“网络信访”,提高了信访问题的处理效能。司法所安排专人负责登录OA信访平台对信访进行处理,根据信访投诉件的不同情况和性质进行归类管理和定性分析,并呈报领导批阅和转交相关职能科室按规定办理,使每一信访件都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答复信访人,提高了工作效率。我街道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信、访、网、电、邮”等方式反映诉求,使之成为化解群众信访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此举既激发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又逐步减少越级和集体上访,提高了政府解决问题的效能。截至目前,共受理OA信访件197件,其中执法类103件,占比52.3%; 安全隐患类46件,占比23.3%;物管类34件,占比17.3%;公共事务类14件,占比7%。已办结190件,办结率96%。

  (二)断完善矛盾排查和风险评估机制,有效地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采取组织8个社区每月进行预测、排查,将群体性纠纷及时上报,

  司法所(信访办)根据汇报情况主动巡视、召开座谈会、重点走访、民意测评等多种方式,全面动员各单位部门在辖区发起“矛盾纠纷大排查行动”,每周安排1名街道处级领导干部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到挂点社区工作站或者在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接访群众,听取群众诉求,解决群众疑难问题。由司法所(信访办)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对策解决问题并负责落实领导干部下访接待具体工作任务,推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并在每月上旬将上个月的领导下访接访情况汇总和统计后报区信访局备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逐步建立信访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在收集掌握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评估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所涉及的人员、范围和剧烈程度进行分析预测和等级评估。对重大或专业性强的评估事项,组织责任主体部门或单位参与分析,并报区信访局、区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提前制定风险化解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努力把问题发现在群众反映之前,把难处化解在群众闹心之前。由于提前预测和事先排查,很多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就得到了迅速的稳控,一定程度起到了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作用。有效地稳控了中华花园房产纠纷、布吉农批市场搬迁赔偿纠纷、草埔新村房产纠纷等群体性事件。

  (三)促使信访人息诉罢访,推进信访事项案结事了。 以中央、省的“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年”为契机,个别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及可能引发越级上访和群体事件的纠纷,通过积案排查、专项督办等方式,压实责任部门和包案责任人的责任,一方面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市、区相关部门寻求支持,同时与派出所等部门紧密联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将不安定因素及重点人员牢牢稳控在辖区内,对突发的群体性事件在短时间内予以处置,一时解决不了的,研究解决方案,诉求无理的,要明确指出,做好教育疏导;行为违法的,依法依规处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如布吉农批市场商户,中华花园业主在G20峰会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等敏感时期,要求政府出面尽快予以解决,并准备赴省赴京上访,在处理该纠纷中,街道领导、平安建设部等部门及时与业主沟通对话,从多个角度予以劝解、说服,及时打消了业主赴省反映问题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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