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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贯彻实施《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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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7 19:47: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贯彻实施《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情况报告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安排,4月下旬至5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分别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县*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县*有限责任公司、*县*金瓷土厂、*科技有限公司砂石场、*县*有限责任公司、*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对建筑施工、矿石砂石开采加工、建材生产、道路运输中扬尘污染防治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听取了*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等11个职能部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座谈了解了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建议意见。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条例》自2021年1月1日实施以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不断加强宣传、健全机制、落实责任,从“督查”、“执法”、“治理”三个方面发力,全县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有所增强。


(一)深入宣传引导,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一是狠抓学习宣传。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将《条例》纳入县政府和各职能部门会前学法计划,组织专题学习。同时,结合“六五”环境日、“普法日”等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融媒体、橱窗、板报,以及进基层进社区进村组等形式,多渠道、经常性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扬尘污染防治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狠抓培训教育。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组织我县企业、建设单位等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引导企业负责人加强对环保政策、法规的解读和把握,进一步增强抑尘的自觉性和能力。《条例》实施以来,共举办专题培训6次,参加培训人数达300余人。三是狠抓投诉处理。通过心连心服务热线、“12369”电话热线、微信等举报平台接收和处理关于扬尘污染投诉110余起,办结率达100%、满意度达90%以上,营造了全民支持、参与、监督和保护大气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多方责任进一步压实。一是强化政治责任。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了部门联动和考核问责机制,主要领导带头,精心部署重点工作,细化、量化、固化扬尘管控措施,着力实现责任落实、管控精准、治污科学。二是强化监管责任。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起草了《关于划定*县扬尘污染防治重点保护区域范围的公告(送审稿)》和《*县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清单(试行)(送审稿)》,进一步明确本行政区扬尘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责任单位。三是强化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施工单位等主要负责人积极主动履行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严格落实“密闭、围档、遮盖、清扫、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强化全过程管理,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三)突出精准发力,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印制了《*县大气污染防治精准管控措施清单》《*县大气污染防治精准防控方案》等工作方案,做到防控点位、防控责任人、管控措施科学化、精准化、有效化。二是高质建设网格员队伍。建立健全“县-镇-村(社区)”三级扬尘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机制,设置网络15个、设立网格员203名,及时发现并处理扬尘污染防治问题150余个。三是高效实施精准防控。在城区扬尘管控上,县城区重点施工项目严格实行“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之百”,持续开展城区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每天出动15余台作业车辆对县城区主次干道等进行全面冲洗,确保路面干净无尘。在交通道路扬尘治理上,城管、交通、交警部门对运输煤炭、砂石、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划定专用行驶路线,按照道路等级,合理确定冲洗除尘作业方式、频次和标准。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上,实行《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承诺书》,推行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并督促实行“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之百”。在企业扬尘防治上,督促凤生、宝马、玖龙、三环、大同盐化、县盐化等企业进一步完善扬尘管控措施,配置环保除尘雾炮机、洒水车、防风固尘网等相应的降尘设备,安装空气在线监测系统,精准管控扬尘污染。


(四)严格监管执法,问题整改进一步深化。一是强化现场执法检查。结合“秋冬季大气专项检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组织生态环保、住建、交通等部门对全县排污单位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对存在问题以“发点球”方式要求立即整改。二是强化扬尘污染防治日常监管。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单位开展常态化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对县城区在建的工地、4家运输企业、45辆渣土运输车辆纳入到重点监管对象。三是加强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开展陶瓷、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工业扬尘污染源专项治理,2家企业开展提标升级改造治理;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生态复绿专项行动,全县9家矿山实施生态修复。《条例》实施以来,各职能部门通过执法检查,共发送提示函22份,查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27起,处罚金额36.9万余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责任单位扬尘防治意识不强。部分企业主体对扬尘污染防治重视不够,对《条例》学习宣传不到位,思想认识存在误区,将扬尘污染看成是大惊小怪的老问题,在赶工期、降成本压力下,心存畏难情绪和侥幸心理,不愿花更多精力、更多资金投入防治工作,出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缺失或不详细、相关防治措施和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如新型工业园区和航电工程施工作业区扬尘问题多次被省、市交办整改。部分职能部门对《条例》内容把握不到位,对法定职责梳理不全,工作前瞻性、主动性、成效性与《条例》要求还存在差距。


(二)扬尘防治措施和责任落实存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建筑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力。一些建设项目为抢工期,超前组织对工地进行渣土清运和土方开挖等作业时,未采取任何抑尘措施。万华禾香等施工工地“三方”扬尘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配合不密切,落实围挡、遮盖措施不力,应付了事,场地露土无覆盖、无绿化,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厂区道路硬化、清扫、冲洗、洒水不及时,扬尘现象严重。二是部分矿石开采加工企业扬尘防治管控不到位。出入口无冲洗设备或设备不启用,运输车辆进出没有完全做到冲洗降尘,而带泥上路,物料运输遮盖不严密,出现沿路抛撒。矸石、矿砂等未完全做到集中堆放和落实防尘处理措施。部分采空区复垦复绿不及时不到位。三是部分交通道路扬尘防治效果存反复。石泉路、213绕城线、工业园区“一纵两横”等路段,车辆冲洗、遮盖和道路洒水、冲洗不到位,道路交通执法偏重于“三超”,而忽视车辆冲洗、运输物料遮盖等检查,导致群众对扬尘问题投诉较多,石泉路沿线道路扬尘问题被反复曝光。


(三)扬尘污染治理经费保障还有欠缺。全县尚无正式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偷倒现象较严重,形成新的扬尘污染源;渣土车夜间带泥上路、超高超载、封闭不严、泼洒扬尘监管设施设备和人力投入需要加大;施工单位为降低成本,减少和扣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造成部分工地扬尘防治设施和措施不完善或运转不正常。


(四)扬尘防治联合执法监管合力有待加强。环保、交通、住建和属地镇等相关单位信息沟通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需要加强,相关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管措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部分管理职能存在相互交叉,在处理扬尘污染问题上存在监管缺位现象,合力不够强。


三、建议意见


(一)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扬尘污染防治意识。一要强化《条例》学习宣传。进一步全面深入开展《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活动,尤其要加强对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帮助其准确把握《条例》内容,厘清法定职责,不断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成效性。二要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通过心连服务热线、“12369”电话热线、“三微一端”等举报渠道,动员市民公众参与扬尘治理,营造全社会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三要发挥行政执法的导向作用。经常性开展扬尘污染执法案例宣传,以案释法,震慑违法违规,形成“处理一个、教育一批、警醒一片”效应。


(二)健全制度机制,突出整治扬尘污染问题。一要及时制发相关管理文件。及时审批《关于划定*县扬尘污染防治重点保护区域范围的公告》和《*县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清单(试行)》,积极探索制定建筑工地、矿石开采加工、交通道路、征收工地扬尘精准管控考核办法。二要健全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和措施。通过健全标准,落实措施,压实“三方”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范城区建筑工地、玉津镇老旧小区、工业园区等建设施工扬尘整治,切实达到“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三要强化矿石开采加工、建材生产等企业扬尘整治的督促检查。督促丹泉矿石、鼎金瓷土等矿山开采企业,加强精心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和密闭、围档、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督促*交建等砂石加工企业,强化堆场密闭、遮盖、酒水等降尘措施。督促宝马水泥、新兴瓷业(星辉陶瓷)等建材生产企业,加强堆料场封闭管理,做好洒水降尘和污染防治在线监测。四要加强交通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的源头治理。指导矿山开采、混凝土、砂浆搅拌等企业,加强场内道路硬化,强化降尘设施设备建设,确保所有运输车辆驶出场区冲洗干净,物料遮盖严实。交通、应急等职能部门要加强渣土地、煤炭、砂石等重点运输单位和运输个体扬尘污染防治的日常监测及教育,加大对石泉路、213绕城线、工业园区“一纵两横”等路段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对超高超载、泼洒车辆的加大查处力度。督促213绕城线上停车场经营者或所有者硬化场地、增添车辆冲洗设备设施、加强进出场车辆冲洗,防治二次污染。五要规范拆除施工和收储土地的扬尘整治。实行拆除施工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拆除施工专业队伍的资质审核工作,落实拆除施工控尘方案前置规定,开展控尘方案审查和备案工作。强化孝姑工业园区等地收储土地裸露土地的绿化或覆盖。


(三)持续加大投入,优化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一要加强扬尘污染防治设施投入。保障必要的扬尘污染治理费用,加快本县建筑垃圾消纳场规划建设,满足长远需求,并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二要强化智能化设施设备建设。按照《条例》要求,督促相关企业配备标准化设备,有条件的重点建设施工工地,推行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积极探索智能控尘模式,推广大气监测与喷淋联动降尘系统,通过实时监测,一旦扬尘超标,降尘设施自动开启。


(四)加强部门联动,全力狠抓扬尘监督管理。一要深化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改革。优化调整建设、管理、执法体系,着力解决推诿扯皮、监管缺位、合力不强等问题。二要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突出抓好问题整改,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执法整治行动,提升监管效能。三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要求,加大投入,科学治污,限期解决问题,将企业违法行为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四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管理责任。锁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污染源,执法人员要经常到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市场主体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取得实质性效果。五要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扬尘防治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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