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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某县2021年食品经营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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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4 23:10: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某县2021年食品经营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规范日常监管行为,全面落实年度监管任务,依据原国家食药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河南省2021年度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省局《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的

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掌握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食品经营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市经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提升,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二、任务分工

建立县局监督抽查,基层所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的监督检查体系,切实加强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一)县局。负责制定县本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县级食品经营执法人员名录库,并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原则上每季度进行1次监督抽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当地食药监管所依法处理,督查结果及时公开通报。

(二)基层所。各所统筹辖区食品经营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所有食品经营者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并如实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切实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食品销售环节,要认真贯彻落实原国家食药总局《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及时调整风险分级结果,按照规定的时限、频次及要求实施检查,即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A级的,全年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B级的,全年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C级的,全年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D级的,全年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专项监督检查不计入其中)。

餐饮食品环节,省局制定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等级管理规范》后,在规定时间内,对辖区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面实施风险等级管理。

三、检查方式

县局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所辖区内食品经营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抽查,抽查主要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基层所全年内按照工作分工对所有食品经营监管相对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项目全覆盖。

四、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重点区域

食品经营聚集街区、农村地区、校园及周边、景区及周边等区域。

(二)重点时段

元旦、春节、 全国“两会”、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春、秋两季学校开学前后,中高招和旅游高峰期以及辖区重大活动期间。

(三)重点检查对象

1.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

2.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企业、物流配送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大中型食品商超;

3.经营进口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生鲜畜禽肉、特殊食品的食品销售者;

4.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

5.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服务提供者;

6.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定点接待单位等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

7.大型餐饮服务单位。

(四)重点品种

1.米面油菜果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的食品;

2.进口冷链食品;

3.特殊食品;

4.冷食类、热食类等散装直接入口食品;

5.韭菜、芹菜、豆芽菜、调味面制品、淀粉制品等近年来抽检合格率较低的食品;

6.猪牛羊等畜禽肉产品;

7.元宵、月饼、粽子等节令食品及地方特色食品等。

(五)重点项目

1.食品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小经营店登记证、小摊点备案卡,是否按照许可、登记、备案的项目从事经营活动。

2.食品经营者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状况自查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建立追溯体系,是否经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来源不明、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食品。

3.食品经营场所防尘、防腐、防蝇、防鼠、防虫、清洗消毒、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清洁卫生、运行及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状况是否符合要求等。

4.食品经营者采购、经营的生鲜畜禽肉是否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文件,进口畜禽肉是否有入境货物检疫检验证明文件、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豫冷链”追溯码等。

5. 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落实主体责任;学校食堂是否落实陪餐制度、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照餐饮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等。

6.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是否按要求贮存和使用;加工过程是否规范;餐饮用具是否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等。

7.特殊食品经营者是否采购销售未经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是否依法落实专区专柜销售、消费提示等规定,是否与普通食品、药品混放销售等。

8.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对入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开展抽样检验检测,未建立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制度、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建立入场销售者管理档案,是否存在允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的商户入场销售食品等问题;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建立检验检测机构、未配备检验检测人员、未统一印制销售凭证、未与入场销售者签订、执行食品安全协议。

9.网络经营食品第三方平台开办者是否存在允许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的商户入网经营食品等;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有实体门店等。

10.仓储服务提供者是否存在为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无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商户提供食品、食用农产品仓储服务,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是否及时备案等。

五、检查要求

一要严格检查。现场检查要对照检查表逐一进行,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对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符合移交条件的,要坚决移交查处,立案数、罚没款金额定期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二要规范处理。县局开展食品经营安全监督抽查应在检查结束后形成督查通报,要求各所限期上报整改处理结果;各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要认真填写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张贴在监管相对人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并及时留存,纳入监管相对人日常监管档案。

三要跟踪督办。检查出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整改及处置情况要进行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要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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