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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县卫生健康事业十三五期间及2020年工作总结和十四五期间及2021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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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 22:57: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县卫生健康事业十三五期间及2020年工作总结和十四五期间及2021年工作安排

    一、“十三五”时期,托克托县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


    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增加。截止2019年,卫生系统拥有的医疗卫生机构数、医院床位数、每千人口床位数分别为271个、539张、2.66张,比2015年分别增加了0个、34张、0.31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由2015年的301人和258人增加到2019年的314人和358人。医护比由2015年的1: 0.85提高到2019年的1:1.14。


    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截止2019年,现有1所二甲综合医院、1所二甲中蒙医院、10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2村卫生室、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了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和非常齐全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10所乡镇卫生院(社区中心)均设置中医科中药房,建成了标准的中医馆,能够集中提供一体化的中蒙医药服务,73.19%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蒙中医药服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中蒙医服务体系。现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卫生监督所各一所,建立了由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县域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一个由专业的公共卫生机构、初级卫生保健机构、医院组成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已经形成。


    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县医院加入区内医联体4个、专科联盟12个,成立县域医共体两家,与医联体、专科联盟牵头单位和医共体成员单位签订了双向转诊协议并建立了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以药养医”机制彻底破除,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改革不断深入,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一体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总额控费支付方式改革的公立医院出院病历覆盖率达到100%,县级临床路径病种数已扩大到77种,临床路径入径总人数为4208人,入径率达到89.17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分别达到 90%、80%以上。建立了医共体内药品使用联动管理机制,上下用药衔接目录品规数原则上不少于上级牵头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品规数的40%。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两票制”、按区域配送制度、实时电子监管制度普遍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巩固与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多元主体协同监管局面初步形成,全过程和全领域监管进一步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初步确立。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截止2019年,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32.86万人次,比2015年的32.72万人次增加了0.14万人次;入院人数达到1.5419人次,住院病人手术人次达到2143人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2015年的9类21项发展到2019年的14类55项。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2%、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0%、全县0—6岁儿童数健康管理率97%、新生儿访视率95%、高血压和糖尿病病人规范化管理率、卫生监督协管报告率、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完成率均达到或超过自治区规定指标。新冠肺炎疫情 “大考”面前,全县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总体上经受住了考验,得到了锤炼,取得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


    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公平性、可及性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改善。医保筹资提高到830元;城镇职工实际住院补偿比增至到75%左右;城乡居民实际住院补偿比增至60.%左右;新农合自付人均费用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降至到28%左右,城镇居民自付次均费用占其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降至10%左右;城乡居民大病次均费用降至到2万元左右,下降近三分之一;贫困人口重大疾病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婴儿死亡率为11.77‰,孕产妇死亡率为0/10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卫健委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疫情防控期间系列讲话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聚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打赢新冠肺炎和鼠疫防控阻击战,坚决打好健康扶贫攻坚战,深入推进健康托克托建设,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传承发展蒙医药中医药,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增强群众健康获得感。


    (一)托县卫健系统新冠肺炎和鼠疫疫情防控工作有条不紊


    县卫健委规范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制度和首诊负责制,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彻底阻断新冠肺炎和鼠疫的传播。确定托县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用于收治、隔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和鼠疫患者。各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与普通门诊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交叉感染,并设有明显的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对接诊病人的登记,实行24小时值班制。重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工作。自1月23日至今,县医院发热门诊累计接诊1179人次,累计留观55人。


    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和错报、谎报。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列为乙类法定传染病,并参照甲类管理。应急响应期间,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二)“三项重点项目”和燕山营卫生院改造建设进展顺利


    1.医院“传染病区”建设情况。


    新建托克托县医院传染病区,总投入5353.52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280.00元,地方投资1073.52元),拟建总面积5948.5平方米,3层框架。两个病区,52张床位(6个重症监护床)的医院传染病区。目前可研报告已批复,下一步落实资金,尽快建成县医院“传染病区”


    2.县疾控中心核酸实验室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建立我县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新建806.4平方米,集实验用房、保障用房为一体的设施齐全、功能先进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保障楼。预算总投资1392.56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110.00万元,地方投资282.56万元),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


    3.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扩建工程进展情况。


    新建建筑面积1818.1平方米,3层框架结构,改造面积303.46平方米,主要建设实验、放射室及改造儿童保健门诊。中央预算内投资1070.00,地方投资267.65,目前可研报告已批复,下一步争取项目资金,于2021年5月底投入使用。


    4.改造燕山营卫生院为集中隔离观察点。


    投入40万元及时改造燕山营卫生院为集中隔离观察点,床位30张,有单厕、电视、无线网等设施,符合集中隔离观察点标准。目前,共接诊集中隔离医学观察62人,已全部解除隔离。


    (三)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为抓手,全面深化综合改革


    1.行政审批工作依规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一是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并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各项重点任务,将公立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讲医改、见行动、出成效”活动落实到实处。制定医院章 程,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深化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形成公立医院独立运作、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现代运行新模式。二是制定了“绩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并进行绩效考核。托县医院的医务人员月绩效工资收入由改革前的最高不足3000元,达到月薪1万余元,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普遍提高。三是聘用了总会计师,安装了全成本核算软件,实行全成本核算,降低了医院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显著减少。四是坚持药品零差率销售,全县公立医院2014年4月19日在全市率先实施了取消药品加价,实行药品零差价,破除“以药补医”,医院的药占比从改革前2009年的58.62%降低为现在的31.08%。五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调整截止目前共涉及3790项。六是逐步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2020年1-9月份托县医院采购药品总金额为1815.82万元,基本药物采购金额为833.32万元,基药占比45.89%。县中蒙医院采购药品总金额为361.68万元,基药和中蒙药采购金额为218.82万元,基药占比83.62%;基层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总金额为156.31万元,基本药物采购金额为146.43万元,基药占比93.68%。七是建立健全医保体系。为有效控费,县医院积极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县医院开展的临床路径病种数已扩大到75种(截至2020年1至9月份,总计出院人数8030人,实施临床路径总人数7271人,入径率89.95%)。同时,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改革,目前,托县医院开展77个病种控费,通过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优先用基药、降低耗材成本等措施,医院加强督查,严格监管、严格控费,有效降低住院费用。单病种管理稳步提升,仅2020年1-8月底,单病种管理手术病例201例,变异率8.45%。


    2.入推进分级诊疗工作。一是县医院与内蒙古医院、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4家三级医院建立医联体,与内蒙古人民医院、内蒙古中医医院等6家医院建立专科联盟12个;二是建立了远程医疗协作信息平台,我县3家医疗机构(县医院、中蒙医院、乃只盖卫生院)可以通过该平台与市医院、内蒙医院、医科大附属医院等三级医院开展以远程会诊、临床会诊,超声会诊等为主要内容的远程医疗服务和双向转诊服务,2020年1到10月份远程培训25次,共接受培训220余人次。三是两家公立医院与医共体成员单位签订了双向转诊协议并建立了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县医院派驻医共体内相关基层医疗机构医师227人次,进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入户服务与两病认定工作;县中蒙医院共派驻医师20人次,进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入户服务,诊治患者400余人次。四是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全县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数131个,截止目前,一般人群签约人数118383,签约服务率达60.77%,重点人群数签约人数51181,签约率达77.53%。


    3.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一是加强临床重点建设,提升了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在健全一级诊疗科目的同时,逐步完善了二级诊疗科目。医院创造条件,在XX协和医院专家的指导下,将内科分为心内、呼吸、消化、肾内、神经内科,内分泌六个二级诊疗科;儿科分为普通儿科、新生儿科两个二级诊疗科;外科分为基础外科及肛肠外科专业组、泌尿外科、神经外科、胸外科专业组。妇产科分为妇产、产科、计划生育科;又组建了医学美容科、精神卫生科,扩大了医疗服务范围。二是医院骨科建设成为市级重点专科,并设立了血液透析室。三是新技术、新项目增加。在前几年新技术、新业务开展、引进的基础上,今年又新增全膝关节置换术、根管显微镜治疗技术、胰岛素泵治疗、无痛分娩、肩关节“Y”位片、孕妇学校、眼底荧光素血管造影、前交叉韧带重建术、急性脑梗死静脉溶栓治疗等。四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加强。医疗质控工作从2015年开始以来,由最初病历质控扩展为现在的包括药占比、科室医疗质控、病历归档情况、病历质控情况(病案首页、病历质量、门诊病历完成情况)、临床路径、输血管理、运行病历、单病种控费,对检查的内容不断细化,逐步完善,为了加强质控工作,强化处罚力度。


    4.医政医管工作。一是医院设置了医疗纠纷投诉、调解室,并设专人负责受理、处置纠纷投诉和医疗纠纷调解工作;还责成一名副院长负责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医院经常公示医疗纠纷处置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做到了群众申诉有门路、有答复,及时处理了投诉,化解了矛盾,将医疗投诉化解在萌芽状态之中。近年来未发生“医闹”现象。二是医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医院从干部到职工都树立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和“安全无小事”的理念,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着力于自查自纠、立整立改;医院对消防设施、电梯、压力容器定期进行检查,对污水处理设施定期进行测试,对防雷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对医疗废弃物严格管理,对毒麻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和使用严格手续,对120急救车的安全行驶严加管理,近期安全生产没有出现问题。


    5.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我县在认真贯彻落实呼市环保局、卫健委《关于对旗县区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置的通知》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行了医疗废弃物的集中处理。一是我县积极与呼市奕德康医疗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合作,专门下发文件,经过谈判确定符合实际的价格,奕德康公司自行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自行收费,每2天上门收取一次,经托县环保局审批同意后,由奕德康公司在托县设置暂时存放点存放,然后拉回呼市进行集中处置。二是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医疗废物暂存点,负责辖区内及自身产生的医疗垃圾的集中储存管理工作,统一交由呼市奕德康医疗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6.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一是根据我县诊疗患者的实际情况,医院虽然未建立预约诊疗平台,但是患者就诊等候时间均比较短,平均在30分钟以下,同时开展诊间预约服务,患者就诊时间比较合理。二是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制定了绿色通道制度和红黄绿分区救治制度。急诊固定医师1人,在岗医师5人。急诊固定护理人数10人,在岗护理人数10人;急诊临检项目报告出具时间≤30分钟;急诊生化、免疫项目报告出具时间≤2小时;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托县医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全部完成门诊收费、住院收费、门急诊、住院医生、Lis子系统、市医保子系统、PACS子系统、触摸屏查询子系统等21个子系统,医院具备了较完善的先进的信息化系统,将大大缩短患者的就医时间。


    7.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全县涉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的医疗机构只有1家—托克托县医院。我委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严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购进销售情况,确保药品流向明,底册清。一是严格要求托县医院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强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使用,杜绝滥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二是加强督导检查,严格监督管理。组织卫生监督执法局人员对托县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督查主要围绕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人员配置、管理制度、日常管理措施、购销记录、处方使用情况,开具处方的医师资质;“五专”管理是否到位;储存、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进行。未发现托县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用量异常增多等违法违规现象。


    8.加强医院感染防控监管。根据国家、内蒙古自治区会议精神,呼和浩特卫健委文件要求,我委积极督促各医疗机构对本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存在问题进行自查并针对问题积极进行有效整改、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特别是医院血液透析科、感染科等重点科室要充分深刻认识感染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9.加强行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一是托县医院将医德医风状况与医务人员的职务晋升、年度评优等挂钩提高了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医务人员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意识,进一步遏制了红包回扣等现象。二是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完善处方管理和处方点评,严格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实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制度,促进合理用药,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违规“统方”,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医生合理检查、用药的自觉性得到提高,医疗执业行为不断规范化,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通过督查,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务工作人员认识到医药购销领域收受医药回扣的不正之风和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廉洁从医的自觉性得到提高,行风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为医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加强了保障。


    (四)行政审批工作进展顺利


    1.明确人员职责,提高服务意识。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行政审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供水单位、公共卫生场所卫生许可、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医护人员执业注册及变更、放射诊疗许可、换证。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增强岗位人员的责任心,防范推诿的情况出现,让每位工作人员明确自身职责。二是以“政务公开”为原则,实行“一个窗口”统一对外服务:即受理、制证一个窗口对外原则;对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的法律依据、准入条件、申请资料、审批程序,承诺时限等在受理窗口发放一次性告知材料;三是在授权许可项目范围内,一站式服务,一站式办结,保证每个审批事项都按规范操作,杜绝随意性,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窗口办事效率,努力创建“优质服务窗口”。


    2.认真建立医疗机构档案。对我县已经批准的医疗机构均按要求建立好医疗机构电子和纸质档案,建立了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注册医师、护士等相关资料的电脑查询管理库。全县271个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录入“全国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可以适时掌握医疗机构管理动态信息。


    3.不断规范医疗机构校验、换证备案的监督管理。我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乡村医生从业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资质、执业行为、执业范围进行严格的准入审批、执业登记及年度校验、换证,截止目前,换验证医疗机构共214个。


    4.加强医护人员的资质注册及管理。根据上级卫健部门要求,完成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可以更准确方便对医护人员执业注册信息进行查询。截止目前全县医疗机构注册数271个;注册医师总数为577人,注册护士总数为525人。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率均达到100%。


    (五)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提高卫生健康治理能力


    1.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检率达89.73%。


    2.母子健康手册使用率100%;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7.35%;3岁以下儿童管理率96.2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41 %。


    3.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任务420对,完成224对,完成率53.33%。


    4.县医院免费产前筛查率59.24%;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5.61%;新生儿听力筛查94.98%;剖宫产率45.59%; 耳聋基因筛查和48种遗传代谢病筛查,筛查率90.17%。


    (六)全面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惠及计划生育家庭


    一是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778人,已享受养老金456人,月工资现已达到330.9元。为17名特扶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5760元,发放免费体检卡。为4名特扶人员缴纳参合金1240元。三是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从3月份开始,对全县所辖行政村(居)已享受奖扶的对象和2020年新增“三项制度”奖励扶助对象进行了为期近二个月的信息核查工作。入户4000余次,对3146户目标对象进行了走访核查。按照“统一政策、严格控制、公开透明、公开公正,直接补助、到户到人、健全机制、逐步完善”的原则,确认奖扶人群3123人,特别扶助人群23人(新增加6人)。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农民双女户父母奖励费做了核算,全年独生子女户和农民双女户共914户,共计发放24.0155万元。


    (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扎实开展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全县服务人口202741人,建立更新纸质健康档案194150,建档率95%,建立电子健康档案187522,电子档案录入率92%。


    2.加强健康教育。全县共发放16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463688份,播放影像资料331次,设置宣传栏152块,宣传栏内容更新438次,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233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356次。通过对居民健康知识问卷调查,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了90%以上。


    3.强化儿童健康管理。全县0—6岁儿童数8561,健康管理数8320,健康管理率97.18%。新生儿活产数448人,新生儿访视数467人,新生儿访视率95.93%。
    4.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全县孕产妇数797,孕产妇早孕建册数448,产后访视数453。


    5.老年人健康管理。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数28407,健康体检数4467,中发挥积极作用。健康体检率15.7%。


    6.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全县登记并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数23543,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数21233,规范管理率90%,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患者数18798,控制率88%。登记并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数5657,规范管理5067人,规范管理率89.57%,最近一次随访血糖达标数3106,控制率61%。


    (八)有效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慢性病管理


    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目前累计管理高血压患者数 23543人;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数21233人;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患者数18798人。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累计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数5657人;规范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数5067人;最近一次随访血糖达标患者数3106人。


    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累计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879人,范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862人;最近一次随访时病情稳定的患者数809人。


    4.全人群死因监测工作情况。2020年死因监测点网报死亡个案892例;瘤登记平台网报肿瘤患者793人,县共报告伤害报告卡349张。


    5.精神卫生工作情况。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4.14‰,在管患者管理率97.95%,规范管理率97.27%,服药率86.93%,规范服药率71.14%,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85.53%,规范服药率69.32%,面访率97.73%。


    (九)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卫健委组织县卫计监督执法局于2020年6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行动,共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20家,查处无证行医案件3起、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件1起。二是集中排查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管理情况,开展医疗废物和废水处置集中培训,共计排查医疗机构 79家,发现未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物内的医疗机构2家,已给与相应的行政处罚。三是对县医院开展了放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经现场检查县医院持有有效《放射诊疗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均取得许可,各项放射工作均符合标准。四是开展了2次打击“两非”专项检查工作,各医疗机构的妇科门诊、B超室、彩超室均在醒目位置张贴了严禁“两非”的警示标识,检查中未发现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的违法行为。


    (十)全面加强爱卫工作


    一是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我县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动员优势,广泛发动、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双河镇城区主要街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市场及各村等进行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共出动11597车次,清运垃圾68477吨,参加人数18349人次。二是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广泛发动全社会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各单位、居民小区、六小行业、公厕、垃圾中转站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共投药870.93公斤,安装粘鼠板21957个,安装毒饵站642个,安装鼠笼663个。三是发放宣传材料39215份。四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开展情况。整治和消毒农贸市场、便民市场5个,计3472次;整治和消毒社区228个,计402次;整治和消毒单位151个,计238次;整治和消毒居民楼(院)46个,计73次;整治和消毒火车站、治超检查站3个,计34次;消毒公厕、垃圾转运站27个,计39423次。


    三、“十四五”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加快托克托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步伐、更好地满足辖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托克托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精神,结合托克托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问题


    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与相对落后的卫生服务能力的矛盾仍是托克托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基本矛盾。


    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卫生人力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能力素质整体不高,缺乏领军人才。本级财政收入较少、支出压力过大,主要依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支撑县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县级医院设施设备普遍比较落后、重大疫情防治所需的基本设施、业务用房和仪器设备严重短缺。公共卫生投入相对不足,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仍然存在“重医轻防”的问题。新增卫生经费主要用于“硬件”,“软件”建设投入严重不足,“重物轻人”倾向明显。


    卫生服务能力亟待提高。县医院学科不全,专科能力有限,难以实现“县域就诊率达到90%”的政策要求。中蒙医特色不明显、优势尚未得到很好发挥,中蒙医药服务能力亟待提高。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普遍弱化,大多数只能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人才流失比较严重,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整体偏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亟待提升;村医队伍老化严重,缺乏有效的退养接续机制,难以适应新时期卫生工作需要;优质卫生资源普遍短缺;无法更好地满足辖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二)发展思路、发展原则与发展目标


    1.发展思路。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宗旨,以人人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为目标,以提高服务能力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公共卫生、基层卫生为重点,更新发展理念,加大发展投入,创新发展方式,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全面推进辖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面提高辖区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2.发展原则。人民至上、健康优先。坚持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根本宗旨,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从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出发,一切以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使全体人民在共享发展中拥有更多获得感。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以基层为重点、蒙中西医并重的工作方针,大力加强公共卫生、基层卫生、中蒙医事业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统筹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平时与战时;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弥补发展“短板”,促进均衡发展。


    人才优先,以用为本。把人才队伍作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把更好地调动卫生人才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卫生人才能力素质作为最重要的卫生建设项目,落实“人才优先战略”,坚持“以用为本”原则,深化人才使用机制改革,创新人才管理方式,完善人才保障政策,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保证。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方向,把改革创新摆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通过发展理念、发展制度、发展方式、发展举措等创新,树立科学改革发展理念,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机制,实施各项创新驱动战略,推动卫生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内涵式发展。


    多方联动、协同共建。坚持“上下联动”,建立县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坚持“三医联动”,增强医改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形成医改工作合力;坚持“内外联动”,建立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合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坚持“政社联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引导和培养个人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


    3.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符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反映国家和自治区卫生健康改革发展要求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卫生健康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更好地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到2025年,基本形成与县域人口比例相匹配、与不同类别卫生机构功能相适应、更好地体现“预防为主”、“以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原则的卫生资源配置格局。


    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到2025年,基本建成医防结合、医养结合、中(蒙)西结合、上下联动、分级防治的更加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提高服务体系的系统防治能力。


    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25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范围内的服务项目开展率达到90%以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定位范围内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率达到80%以上;全面提升辖区卫生服务能力。


    卫生制度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入,促进健康的政策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加趋向现代化。


    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25年,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进一步提高。


    (三)发展重点与发展举措


    1.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实施公卫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提高辖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暴露的问题,根据国家《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要求和辖区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优化公共卫生机构职能设置,制定辖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机构的建设标准。以实现“公共卫生防控能力标准化”为目标,全面实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工程。通过疾病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机构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中的公共卫生部门在机构设置和业务用房、专业设备、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的标准化,进一步夯实公共卫生的物质基础,全面提升辖区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紧密结合、连续服务、有效衔接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工作,将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病人的治疗交由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开展,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综合性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培训和监管,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确保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为实现防治结合提供技术支撑。


    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提升公共卫生应急救治能力。加强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其设备配置和人员配置,提高其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改善县级医院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更新其医疗装备,完善停车、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提升医院诊疗环境。加强县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的标准化建设,完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提高其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扩增县医院重症监护病区床位,建设可转换病区,配置相应医疗设备,提高其重大疫情救治转换能力。以“平战结合、分层分类、高效协作”为原则,统筹做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防控能力建设,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县域传染病救治网络,形成县域内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合力。依照国家统一安排,做好本县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完善工作。     


    以健康促进为中心,全面推进公共卫生工作。继续开展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防治,不断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水平;全面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建设高血压、糖尿病等基层综合防控体系,强化对慢性病高危人群的发现和预防性干预;落实重性精神疾病病例报告制度,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病的管理治疗。继续组织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推动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确保优生优育和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完善职业病防治标准体系,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程序,切实加大职业病防治力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监督稽查,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进卫生监督工作;创新健康教育的方式和载体,打造一批健康教育品牌活动,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坚持预防为主,创新方式方法,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


    建立卫生部门与环保、食药、体育、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健康促进联动机制。将环境保护和饮食安全作为最基础最基本的健康促进工作,将生态建设情况饮食安全作为各级政府最重要的政绩考核指标,更好地发挥环境部门和食药部门对民众健康的促进作用。建造更多的群众体育运动设施,开辟更多的群众体育运动场所,组建更多的群众体育运动组织,开展更多的群众体育交流活动,使运动成为广大民众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更好地发挥体育部门对民众健康的促进作用。将更多的健康知识编入教材、让更多的健康教育进入课堂,使更多的人通过系统教育树立健康的生活观念、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成为健康生活的实践者,使教育部门成为健康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将是否弘扬健康生活作为评价和筛选各类文化作品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文化部门和优秀文化作品对民众健康的促进作用。
    2.完善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县医院专科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城市大型医院“帮扶”政策,实施县医院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的“标准化”建设工程。以提升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为目标,以新服务项目和管理项目的自主开展为考核标准,以“经济利益一体化”的利益共享机制为保证,以人才引进项目为载体,争取大型医院更多的支持,引导更多的卫生人才到县医院执业。争取到2025年,使得县医院的技术能力与管理能力切实得到提升,真正发挥其县域医疗卫生“龙头”带动作用。


    加强基层卫生全科服务能力建设。整合基层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功能,优化各类卫生资源的投入量和投入方式,把主要资源主要用到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的调动和能力素质的提高上来。实施基层卫生机构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的“标准化”建设,以“经济利益的一体化”和“组织一体化”为基础,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引导县域优秀卫生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卫生机构功能定位范围内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率,提高基层卫生机构的科学管理水平,保证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


    加强中蒙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坚持“保持本色、突出特色、避免摆设、持续建设”的基本建设思路,合理确定县域中蒙医机构的规模和功能,推动辖区中蒙医资源的合理配置。继续实施“三名”工程,通过重点专科和名医工作室建设,提高中蒙医院临床服务能力和机构运行效率。充分挖掘和利用中蒙医药资源,做好特色技术、疗法、方药等挖掘整理及研究应用,丰富中蒙医药服务内容,提高中蒙医服务占比,更好地彰显中蒙医特色和优势。继续推进中蒙医药“治未病”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集预防、治疗、康复、养生保健为一体的中蒙医药预防治疗保健服务模式。提高中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筛选和推广更多的适宜技术。


    加强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落实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病科的政策要求,合理确定县级医院医院老年病科的功能和规模,加强县级医院老年病科建设。实施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工程,提升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增加基层卫生机构护理、康复床位比例,设置临终关怀、老年养护病床,将老年病诊治、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作为基层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重点,将基层卫生机构建设成为老年健康服务提供和利用的主体。以责任共担、利益共享为基础,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


    提高卫生信息化建设水平。以“互联互通”为目标,整合县域各类信息平台,节省卫生信息化成本,提高卫生信息的利用效率。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开展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逐步转变卫生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推动实现居民就医“一卡通”;提高县域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向群众提供连续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系列服务,方便居民参与个人健康管理;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提高远程医疗服务平台的利用效率。大力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推进建设一个网络畅通、应用全面、资源共享、标准统一、系统安全可靠的卫生信息化体系。


    健全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制定县域医疗机构设置设置和发展规划,合理确定辖区医疗机构的类别、数量、规模、布局、结构、功能和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标准,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以形成分级诊疗秩序为目标,以“经济利益一体化”的利益共享机制为保证,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的纵向流动。争取到2025年,实现“社区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制度和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制度。


    3.完善医保医药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医保医药保障能力。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实行精神病防治和老年护理住院医疗按床日付费改革。在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建立有序转诊体系的基础上,对社区卫生服务、预防保健和家庭病床实施按人头付费改革;对于部分诊断清楚、病情简单、疗效确切和费用离散度低的妇产科住院治疗,以及部分诊疗常规明确、治疗方法简单、不易复发和合并症少的外科手术病种、血液透析等实行按病种付费改革。对复杂的、伴有多种并发症的疾病实行按疾病诊断分组支付方式付费改革。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将临床路径管理与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分级诊疗等有机衔接。逐步扩大医疗保险协商谈判的内容,逐步规范医疗保险协商谈判的规则和程序,探索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医疗保险协商谈判机制。


    探索以“医共体”为单位的总额预付制改革。建立以“医共体”或“医联体”、而不单单是以单个医疗机构为总额预付单位的医保支付制度框架,建立健全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和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实行分级诊疗的内生动力,促进医疗机构间关系由无序竞争向分工合作转变、服务模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促进为中心”转变,减轻城乡居民的经济负担,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研究探索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参保缴费、待遇支付标准,研究探索长期护理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的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研究探索各类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护理人员服务质量评价、协议管理和费用结算等办法,研究探索长期护理保险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争取在规划期内,基本形成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根本解决解决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长期护理保障问题,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人文关怀水平。


    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从优化基层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价廉、有效、安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高度,重新定位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重新定位基本药物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药品的关系,在坚持零差率销售的基础上,允许基层卫生机构适度配备群众必需的部分非基本药物,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提供能力,提高城乡居民对基层卫生的利用率,节省医保基金支出,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配备和城乡居民的用药需要。


    改革药械采购制度。认真学习和借鉴国家“4+7”带量采购试点和国家药品谈判经验,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减低医保基金支出中的药占比,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网上集中采购监管,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严肃查处医院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从根本上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行为。落实“药事费”政策,加强对医院和医生用药的监管,遏制药房托管、占用药款、合作药房等新的灰色交易链条的滋生。


    改善现代医药物流服务。鼓励物流企业的物流功能社会化,实施医药物流服务延伸,引导具备条件的药品流通企业向医疗完善机构延伸现代医药物流服务;有效利用社会物流资源,在满足医药物流标准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前提下,鼓励邮政和其他社会物流企业开展第三方医药物流服务。实行配送企业约谈制度和退出机制,加大对违规违约企业的监管和查处力度。


    加强短缺药品、创新药品供应保障。推行短缺药品清单,对清单内药品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强化药品短缺供应保障监测预警预判能力;与国家、自治区系统互联互通,加强供需对接和协商调剂,完善短缺药品储备,建立临时采购应急机制;配合抗癌药降税政策,推进开展医保目录内抗癌药集中采购;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更好地满足人民健康和临床合理用药需求。


    4.完善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提高健康产业发展质量。


    以市场驱动为主,推动健康产业发展。明确健康产业与健康事业的区别,厘清政府在健康产业发展上的责任,注重发挥政府在规划布局、用地保障、市场准入、投资融资、财税价格等方面政策的引导作用,推进县域特色健康产业发展。建立健康产业统计体系和核算制度,开展健康产业核算。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主要依靠市场的力量驱动健康产业的发展。


    推动社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院、护理院(站)、以及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等诊疗机构;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公立医院医师到非公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加大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力度,支持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非公立医院的监管,引导非公立医院依法经营、加强管理、严格自律、健康发展。落实非公医疗完善机构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的政策待遇,为非公医疗卫生机构经营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引导、鼓励和支持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促进不同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的相互合作和有序竞争,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积极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融合,催生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开发以老年公寓、涉老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为主要内容的医养结合服务综合体;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居家医养结合服务。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健康服务,鼓励发展健康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促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发展,培育一批有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探索推进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移动应用服务等发展。


    积极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培育多元主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建设运营。推动体育项目协会改革和体育场馆资源所有权、经营权分离改革,加快开放体育资源,创新健身休闲运动项目推广普及方式,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打造健身休闲综合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丰富业余体育赛事,积极培育沙漠、水上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示范区、健身休闲产业带。


    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商业保险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对接和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商业保险机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各自承担的职责和权利,确立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法律地位,赋予商业保险公司适当的权限,大力推广商业健康保险。对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给予医责险项目税收减免或返还、超额赔付给予财政兜底、适当降低监管费标准等支持政策,提振保险机构的承办积极性。建立严格的进出机制与科学的考评机制,加强政府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管理。


    5.完善人才培养使用政策,提高人才培养使用效率。


    提高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定位。把人才短缺问题作为县域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首要问题,把卫生人才作为县域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第一资源”,把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置于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制定各类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完善各类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政策,设立各类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建立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协调推进机制。


    增加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扭转政府卫生投入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硬件”建设的倾向,大幅度提高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投入在政府卫生投入中的比重。明确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的使用方向,将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广大卫生人才工作积极性的调动和能力素质的提高上。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引导优质卫生人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卫生人才的待遇,减少基层卫生机构从业人员的“流失”。


    加大各类紧缺卫生人才供给。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级各类卫生人才配置标准要求,制定各级各类卫生人才配置计划,提高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卫生人才配置水平,切实解决卫生机构人才短缺的问题。协调发改、财政、人社等政府部门,优化卫生人才招聘政策,加大各类紧缺卫生人才供给;完善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政策,增加高层次卫生人才供给。


    健全卫生人才激励机制。优化各类卫生人员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以综合绩效考核为依据,突出服务质量、数量,注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对部分紧缺或者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积极探索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形式。落实优秀人才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工资倾斜政策。落实基层卫生人才在资格考试、职称评聘、评奖评优等各个方面应该享受的各项特殊政策,对长期在城乡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职业发展、社会地位等方面给予必要政策倾斜;提高基层卫生工作对基层卫生工作人员的吸引力。


    6.完善健康综合监管体系,提高健康综合监管水平。


    改革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医保的战略性购买作用。健全基金监管体制机制,切实维护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加强内控机构建设,落实协议管理、费用监控、稽查审核责任。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引入第三方监管力量,强化社会监督。建立监督检查常态机制,实施大数据实时动态智能监控。完善对医疗服务的监控机制,建立信息强制披露制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实施基金运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建立医保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完善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依法追究欺诈骗保行为责任。建立医疗保障信用体系,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综合运用协议、行政、司法等手段,严肃追究欺诈骗保单位和个人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打击欺诈骗保、危害参保群众权益的行为。


    完善“管办”分开的行政监管制度,充分发挥政府专业监管机构的监督作用。按照卫生服务监管职能与卫生机构举办职能分开的原则,强化政府“监管人”职责,推动卫生行政部门与卫生机构的关系由行政隶属关系向行政监管关系的转变,推动卫生行政部门职能从行政管理为主向监督服务、从事务管理向宏观管理的转变,使卫生行政部门真正公平公正地行使“裁判员”职责, 提高政府的监管水平。


    建立相对独立的行业监管制度,充分发挥专业化行业组织的监督作用。积极培育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转变政府职能,将过去由政府执行的一些行业监管职责,转移给行业性的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如医院协会),通过制定行业准则、职业规则,实施机制资质认证、质量认证、质控检验、指导培训、法律咨询、监测评估、信息公示等,对卫生机构和相关体系的运行绩效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


    建立完善的卫生机构内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卫生机构自身的监管作用。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积极推进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改革,严格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推动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不断提高卫生机构的自我管理水平。


    建立强有力的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对卫生机构的监督作用。全面推进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舆论对医疗卫生服务的监督作用。借助卫生信息化平台,畅通卫生服务的投诉信息渠道,开展消费者的评价和监督。健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积极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发展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主要政府部门参加的“医改”工作组织体系,建立统一协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和整个政府办卫生健康的工作格局。建立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工作清单制度,把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工作引入党政官员政绩评价体系和官员问责体系,使其成为评价部门工作绩效、决定官员升迁的重要依据。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医疗卫生领域法治建设,依法“治医”,依法行政。


    2.强化财政保障。争取上级财政更大支持,落实本级财政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政策,逐步提高本级财政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优化卫生投入结构,将更多经费投入到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上来,投入到卫生人才队伍工作积极性的调动和能力素质的提升上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的效益。


    3.强化政策培训。举办卫生健康政策培训班,组织区内外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先进地区考察学习,让更多的医改工作者和医务人员,深入领会国家卫生健康改革发展新理念新战略新政策,全面掌握各项医改政策及其相互关系,保证本地区卫生健康事业始终在正确的“医改”理念、“医改”政策的指导下,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4.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发动各类组织,通过各种形式,面向各种群体,进行正确办医、管医、从医、就医理念的宣传教育,深化有关各方对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有关各方对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参与和支持,为“十四五”期间卫生健康事业公共发展营造更好地社会环境。


    5.强化监测评估。建立完善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确定主要的监测评估内容,选取科学的监测评估办法,对规划执行情况实施监测评估;将监测评估结果作为相应政策实施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违背规划的活动和事件进行坚决纠正,对违背规划的单位和个人依规进行问责,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使监测评估工作科学化、系统化、常规化。


    四、2021年工作安排


    (一)统筹疫情防控等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冠状病毒和鼠疫防控成果。强化传染源管控,实施综合治理,全力以赴巩固传播阻断达标成果,实现消除传播目标。


    (二)推动医改工作继续前进。直面紧密型医联体运行遇到的困难、基层卫生院严重缺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不顺畅等现实问题,立足我县县情,在全县的医改顶层设计上做文章,同时强化与医保、市场监督等部门合作,做实“三医”联动改革。


    (三)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监管。加大对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医疗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医疗安全等领域的监管,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继续扩大医疗责任保险覆盖范围,鼓励民营机构、个体诊所参加医疗意外保险。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单位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


    (四)积极推动妇幼健康工作。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和检查,采取多种形势开展妇幼健康知识宣传,认真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免费婚检、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孕期保健、产前筛查、产后访视、儿童疾病筛查与保健等生命全周期服务。做好妇幼“三网监测”,严控孕产妇死亡和0-5岁儿童死亡率,守住母婴安全底线。


    (五)继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一是继续完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把电子档案中空项、错误的信息及时纠正,做实做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二是加大公卫人员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吸引-再宣传,以逐步改变辖区居民的陈旧观念,促使其自愿参与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来。四是落实各项服务规范,强化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可持续健康发展。


    (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到2021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


    (七)新建托克托县医院传染病区,总投入5353.52元。


    (八)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扩建工程于2021年5月底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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