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的通知 各乡镇人大、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定于10月上旬由县人大财经委牵头,组织县人大财经委委员、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咨询机构成员和部分县乡镇人大代表,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部署要求和省委关于建立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精神,深入调查了解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推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调研重点
1.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总体规模和保值增值等情况;
2.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职责,健全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的情况;
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变化情况,包括过去部门单位兴办农牧场、出租门店等存在的遗留问题及处理情况,以及国有资产处置等情况;
4.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5.今后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打算。
三、调研方式
为增强调研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本着突出问题导向的原则,这次调研活动采取实地调查、听取情况介绍、座谈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在组织调研组成员学习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听取县财政局工作汇报的基础上,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实地调查,了解情况。深入部分乡镇及其所属1--2个事业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调查国有资产管理现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
2.座谈讨论,听取意见。召开由乡镇人大、政府负责人、乡镇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代表、村干部参加的座谈会议,听取乡镇政府工作汇报,征求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
3.汇总情况,形成报告。调研活动结束后,召开调研组总结会议,整理汇总相关资料,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讨论审议。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乡镇人大、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次调查活动安排及内容要求,积极配合调研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调研活动顺利进行。
(二)各有关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和有关统计报表,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三)调研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委有关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协调配合,搞好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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