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方针,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聚焦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坚持以实施水利五大发展行动为抓手,以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为根本,统筹做好水灾害防治、水资源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改善等各项工作,奋力开创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认真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提前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落实防汛责任制,并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安排相关人员上岗到位;抓紧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确保水毁工程在明年汛期能够安全度汛;加强山洪灾害防御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组织相关的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山洪灾害防御系统正常的运行;突出抓好中小河流、水库、水电站、在建水利工程等安全度汛工作;补充各类欠缺的抗洪抢险物资,做好抗旱设施的维修管理。全面落实组织保障、物资储备、预案方案、抢险队伍,力争实现人员零伤亡目标。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两不误,完善全县抗旱应急供水预案,强化抗旱水源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二)精心谋划水利发展规划工作。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方针,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总基调,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调查研究、分析水安全保障和水资源对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作用,围绕未来五年水利发展重点,做好《南丰县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审查和上报工作,谋划一批重大水利项目,并兼顾面上同步谋划好小型水利项目,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建设“世界桔都休闲南丰”提供强有力支撑。还要加快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抓紧组织进行2020年全县各类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与实施方案的编制和上报审查工作。
(三)抓好重点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一是新建白舍镇防洪工程,项目总投资1984.38万元,综合治理河长3.851km,保护面积1.02km2、人口0.81万人,保护耕地0.11万亩。二是申报实施曾家丰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计划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5平方公里,完成水土保持总投资600万元。三是加快推进XX治理南丰县县城防洪工程和中小河流治理莱溪乡沧浪水综合治理工程、太源乡沧浪水综合治理工程、琴城镇九剧水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制定跟进措施,确保时间节点进度。四是继续加大安全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力度,确保已建工程良性运行,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五是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落实标准化管理创建任务31个,其中小(2)型水库27个,乡村管理堤防1个,灌区2个,水电站1个。五是严格在建项目质量监督,强化质量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终身制,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为先的理念,全面提升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全力推进河长制工作。抓细抓实河湖管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河长制的履职到位,完善责任追究与问责机制,压实部门联动责任,建立共管共治的工作模式和联防联控机制,实行河湖常态化巡查。二是进一步加强河湖“清四乱”的专项整治,在整治“乱占”方面以清理占用河道堤防、滩地种植桔树、蔬菜等行为为突破口;在整治“乱采”的方面强化属地管理,持续九部门联合开展河道采砂整治行动;在整治“乱堆”方面重点整治河道岸线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在整治“乱建”方面强力推进规范涉河项目建设管理,限期拆除侵占河道岸线的违章建筑。三是进一步加强水污染的综合治理。严禁工业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厉处罚偷排污水的行为;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开展甲鱼养殖尾水处理,最大限度防止养殖污水直排;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力争2020年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面有实质性的进展;开展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治理,水源保护区严禁种植桔树等农作物,实施退桔还林等措施减少水源保护区的污染。四是进一步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河道采砂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等制度,建立健全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公示,加强全程监管。
(五)强化水资源管理。一是继续实行最严格水资源制度,落实“三条红线”用水指标。二是继续完善取用水户的取水许可发证工作,规范取水许可证延续换证工作,推进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完善取水许可台帐系统管理。三是开展潭湖和车么岭两个中型灌区灌溉水水质监测和评价工作。四是按时间节点推进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
(六)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工作。聚焦水土保持强监管这个工作重心,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强化水土保持方案的刚性约束,对不符合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以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对生产建设项目,特别是规模在“双20”以上(征占地面积二十公顷以上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二十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和有水土流失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生产建设项目,按照“一项目一清单”方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和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力争形成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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