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价格监督检查所殡葬价格收费管理情况汇报
为规范我县殡葬服务行业的价格和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自治区民政局关于下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和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现将我县殡葬价格收费管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人口数量共有26万余人,目前殡葬服务机构共有3个,经营性公墓1个(宁夏金山陵园有限公司(北区)),公益性公墓2个(宁夏兰山陵园有限公司)、(宁夏金山陵园有限公司(南区)),殡仪服务机构1个(XX县福寿殡仪服务中心),全部为企业单位经营。
金山陵园分为北区和南区两个部分,北区面积899.7亩,南区577.68亩,共有墓穴47624座,已使用42212座;兰山陵园面积275.28亩,共有墓穴3064座,已使用1428座。
二、殡葬服务收费情况
(一)公墓收费价格的确定。公墓收费价格分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个部分。一是政府指导价部分,主要是墓地的销售价格。墓地的价格是要通过县物价部门的测算审批,公墓陵园遵照执行。为了抑制墓地价格的过快上涨,经营性公墓价格,按照平均利润率不超过20%的成本利润率制定销售价格。公益性公墓的价格控制在10%以内。二是市场调节价部分,主要是艺术墓、个性化设计墓型的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葬用户和经营单位自己确定。
(二)XX县殡葬服务中心基本服务实行了政府定价,延伸服务需求实行了市场调节价,花圈寿衣等殡仪用品的经营差率均控制在30%以内。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公益性墓地土地由政府划拨给了民政局,民政局招标由企业来经营,墓地主体属于民政局还是企业?
(二)公益性的墓地价格未经价格部门审批,自行定价出售,能不能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三)墓地管理费没有标准,由墓地经营企业说了算,建议实行政府指导价进行管理,按墓地价格制定收费幅度。
XX县价格监督检查所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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