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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人社局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八大领域建设进展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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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8 20:41: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公文学堂 于 2018-9-28 20:44 编辑

人社局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八大领域建设进展情况汇报

2018年我局承担“十大工程”中的就业脱贫和健康脱贫工程两项工作,承担“八大领域”中的基本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和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障水平四项工作。

一、“八大领域”进展情况


(一)基本就业创业

1、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目前,全区304个基层就业平台统一挂牌,实现区、乡镇、行政村就业基层服务平台全覆盖。


2、推进基层就业创业,城镇新增就业0.6万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0429人,已完成进度173.82%。


3、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设一所公共实训基地。我区南山职业学校已被市人社局批准,已完成实训基地的建设目标。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已完成1619人,已完成进度101.19%,技能脱贫培训已完成901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57.43%。


(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涉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4.3万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635万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5万人,参保总数为50.38万人。根据2017年统计,全区常住人口68.37万,去掉0-3岁儿童2.958万人和在校学生16.32万人,应参保数为49.09万人,参保率为102.6%。


2、基本医保参保率。目前,全区基本医保参保人数为86.97万人,参保率为98.17%,参保任务尚缺7345人。


(三)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我区全民参保计划宣传等工作已按上级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已于2017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入库率100%。对于“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的目标,市局分析: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大于95%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大于99%这两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可作为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全覆盖目标考核依据。


(四)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障水平


对贫困人口按照200元/年代缴保费,根据扶贫办提供的最新贫困人口名单(2018年8月动态调整后),全区符合代缴年龄段贫困人口11454人,截止8月底,我区第

一批10333名贫困人口的代缴工作已全部完成,8月新增贫困人口信息正在核实,9月底全部完成代缴。


二、“十大工程”进展情况


(一)就业脱贫工程


1、认定扶贫基地、扶贫车间。通过发布我区扶贫基地、扶贫车间招募公告,鼓励企业、合作社、个人申报就业扶贫基地、就业扶贫车间。完成扶贫车间27个(任务数8个),扶贫基地43个(任务数6个)。


2、开展全区劳动技能培训。我区技能培训目标任务为350人,目前已开展25期技能脱贫培训,培训贫困劳动者901人,拨付培训补贴86.615万元。


3、积极开展扶贫驿站建设。我区扶贫驿站目标任务为10个,采取新建和改扩建方式,在翁墩乡孔树村、孙岗镇宣郢村、东河口镇太平街村、张店镇白塔寺村等地建设14家就业扶贫驿站,已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注:翁墩乡孔树村、东桥镇潘店村、木厂镇孟岗村、淠东乡黄圩村、三十铺镇黄大塘村、三十铺镇赵寨村、横塘岗乡周庵村、张店镇白塔寺村、张店镇新街村、张店镇松林岗村、东河口镇太平街村、毛坦厂镇八角塘村、孙岗镇宣郢村、孙岗镇黄小店村)


(二)健康脱贫工程


1、出台“2579”补充医保政策。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出台了XX区补充医保政策(简称“2579”政策),对全区非贫困参保居民省内就医合规费用再次予以补充医疗保障,大大的提高了非贫困人口门诊及住院报销比例,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使广大城乡参保人员公平享有社会发展成果,截至目前,已受理申报40人次,兑付补充医保补偿资金34万元。


2、落实“351”“180”政策。在落实“351”、“180”政策中,我局将大部分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报销下放到各乡镇卫生院,进一步减轻就医报销负担。通过对乡镇街上报的新增贫困人口慢性病开通申报鉴定绿色通道,及时制发慢性病就诊证,方便贫困人口门诊就医和享受综合医保待遇。目前,全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共53782人全部纳入“351”“180”保障范围。


截至目前,今年以来全区已有96319人次的贫困人口享受综合医保补偿,共产生医药费用12522.04万元,综合医保基金支付10840.87万元,慢性病门诊补充医保“180”支付356.5万元。


三、存在问题和短板


1、贫困人口慢性病患病信息摸排上报进度缓慢。乡镇街均未按照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贫困人口慢性病证“绿色通道”补办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上报办证信息。个别乡镇平时不重视,临时“抱佛脚”,不仅给经办机构增加压力,还在上级检查中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2、基本医保参保率。贫困县退出指标中规定基本医保参保达到99%以上,以公安年报人口为参保任务基数,因多种原因(主要是乡镇办理户口“农转非”过程中,农转非对象在办理城镇户口入户时,未对农业户口销户,造成“一人两户”),导致公安年报人口大于实际人口,按照公安年报人口基数无法实现我区参保率99%以上。


3、贫困户代缴新农保政策宣传不到位,扶贫手册成效措施未填写。



四、下一步打算


1、基本医保参保率。建议向省、市如实反映基本医保参保率统计口径问题。建议公安等部门尽快清理注销不实人口,并以清理后的基数为考核指标。


2、进一步加强就业脱贫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提升居家就业岗位贫困劳动者占比(目前,居家就业岗位上岗率已达到50%)。引导乡镇、村(社区)结合护林、护路、保洁、保安、保绿等工种开发的家门口辅助性就业岗位,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提升公益性(辅助性)岗位上岗率。(目前公益性(辅助性)岗位上岗率已达到50%)


3、要求乡镇人社所分村打印贫困户代缴信息,由包村干部和帮扶联系人到户发放城乡居保宣传册,告知代缴信息,现场宣传城乡居保代缴政策。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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