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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某区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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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6 11:27: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XX区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8 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XX市、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参与互动,提升公开实效,凝聚发展共识,充分发挥公开助力“六个先行”建设的积极作用,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全面开启高端绿色发展新征程。


一、围绕“六个先行区”建设大局,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一)围绕抓好“三件大事”、打赢“三大攻坚战”做好信息公开。深入落实《XX城市总体规划(2016 年-2035 年)》,制定发布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XX区城市设计导则等信息,完善规划公开制度。(市规划国土委XX分局负责落实)推进与京津冀地区在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协同创新等方面的对接合作等信息公开,推进与河北顺平县、内蒙古宁城县、青海称多县的精准帮扶等信息公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区教委、区卫生计生委、区人力社保局分别负责落实)推进 2022 年XX冬奥会、冬残奥会冬季训练中心及配套设施、国家队冰上运动训练基地、单板滑雪大跳台等项目信息公开,推进区体育中心综合改革、冬奥组委驻地及训练基地周边基础设施等信息公开。加大群众冰雪健身活动、冬季体育运动合作交流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冬季运动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进军营等信息公开。(区体育局负责落实)发布金融、房地产等领域政策措施,公开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推进履行金融监管职责、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信息公开,公开本区已取得市级主管部门批复开展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名录。(区金融服务办、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分别负责落实)深入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及时发布重特大或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和调查信息,持续公开高排放车治理、扬尘污染管控、黑臭水体治理、煤改清洁能源等信息。(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分别负责落实)

(二)围绕有序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做好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发布疏解一般制造业企业和商品交易市场的调整疏解工作进展情况,按季度公开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商务委、区重大办分别负责落实)做好拆除违法建设、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开墙打洞”、查处违规设置广告牌匾、占道经营整治、架空线入地、“厕所革命”、基本便民商业网点建设提升、“留白增绿”等信息公开。(市规划国土委XX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城管委、区商务委、区园林绿化局分别负责落实)


(三)围绕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做好信息公开。推进重大科技任务和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财政科研项目征集、立项等信息,做好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等领域科研进展、成果转化等信息公开。(区科委负责落实)推进中关村XX园建设、中关村虚拟现实产业园建设等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产业布局、科技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信息公开,发布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管理、国际引才用才等先行先试创新政策。(区科委、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公开十大高精尖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落实情况,推进创新型企业培育壮大三年行动计划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产出效益、产业人口密度、研发投入强度、资源环境约束等产业指导标准和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科委、园区管委会、区统计局负责落实)推进区属国资国企改革步伐、区属国有资产整合重组等信息公开。(区国资委负责落实)


(四)围绕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发布街巷长制、背街小巷环境整治等信息,推进“智慧XX区”建设、城市网格化管理、智慧城市建设等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区城管委、区经济信息化委负责落实)推进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公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发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区安全监管局负责落实)推进交通缓堵治理信息公开,重点公开重点区域拥堵节点交通设施改造、静态交通、共享汽车示范运营等信息。(区交通委、交通支队负责落实)进一步做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河长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等工作情况公开。(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委分别负责落实)


(五)围绕建设好发展好全国文化中心做好信息公开。全面落实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保护建设规划和五年行动计划,推进模式口文保区等文化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市规划国土委XX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文化委、区园林绿化局负责落实)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建设、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六聚XX”等信息公开。推进全民阅读活动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区文化委负责落实)


(六)围绕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信息公开。推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增量、提质、均衡、公平”发展信息公开,推进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每所公办学校的就近接收学生范围和人数、随迁子女入学要求和流程。(区教委负责落实)加大深化医药分开改革、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公开。(区卫生计生委负责落实)加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缺陷产品召回等信息公开。严格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开,完善工作计划、抽查方案、招标检验机构、抽查结果“四公开”机制。(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质监局分别负责落实)做好租购并举、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分配对象、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信息。(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落实)加大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发布救助和资金支出情况。及时公开社区养老服务驿站、邻里互助点建设运营信息。(区民政局、区社会办负责落实)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发布就业服务信息,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就业信息公开工作。(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落实)推进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十大覆盖工程”、“社区之家”示范点建设、“一刻钟社区服务圈”信息公开。(区社会办负责落实)


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深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运用技术手段努力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区集体经济办、区民政局、区教委、区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局、区政府应急办、区安全监管局、区文化委、区体育局等分别负责落实)


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区教委、区环保局、区文化委、区卫生计生委、区交通委、区城管委等相关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七)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实施效果。(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商务委、工商分局、区地税局等相部门负责落实)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调整公布权责清单。按照国务院行政许可事项清理情况,公布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审批中介服务和基层各类证明,公布第三批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第三批取消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证明的目录。(区编办牵头落实)及时公布企业投资项目和备案项目审批事项,公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加大“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信息公开力度。(区发展改革委、工商分局分别负责落实)深入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推进部门联合惩戒数据共享建设,加大企业惩戒信息公示力度,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抽查执法信息,持续深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商分局、区经济信息化委分别负责落实)发布涉企收费清理情况和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减税降费政策知晓度。(区发展改革委、区地税局负责落实)大力推进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分配信息公开,围绕覆盖范围、服务功能、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凡涉及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资金的交易和配置都要依法纳入统一交易平台,改进优化信息发布和共享,推动实现公开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重大办、市规划国土委XX分局、区国资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政务服务办等分别负责落实)

(八)围绕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做好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区政府全体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及时公开。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做出明确规定。(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都要公开本部门预决算。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推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探索制定相关标准规范,推进政府数据集中统一开放利用。(区经济信息化委负责落实)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积极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突出重点,做好预期引导。围绕 2018 年区政府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解读工作力度,坚持重大部署、重要措施、重点工作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动传递信号,及时回应关切,引导好社会合理预期。围绕落实新版XX城市总体规划、疏解非首都功能、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中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等重大改革发展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准确有效传递政策导向,释放积极信号,引导社会预期,激发市场活力。围绕提升生活性服务业、保护历史文化风貌、创新大城市治理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等城市治理和民生问题加强政策解读,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讲清困难问题,主动解惑释疑,凝聚发展共识,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强化全链条解读管理,提升解读的传播力公信力。建立健全解读全链条管理机制,分段、多次、持续做好事前、事中、事后解读工作。事前要加强分析研判和政策吹风,特别是对重要民生政策,梳理工作重点、难点、风险点,密切关注收集苗头性、倾向性意见,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吹风,避免缺乏政策预热引发负面舆论和评论炒作等问题。事中要做好政策精准解读和深度阐释,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全面准确解读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强化针对性解读,合理把握解读的“时度效”,主动解疑释惑,避免误读误判。事后要持续做好政策落地的跟踪报道和后续解读,对市场、社会关切事项做好详细回应,减少误解猜疑。(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丰富解读形式,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充分利用新闻发布、政策吹风、集体采访、媒体专访、座谈访谈、撰写文章等多种手段,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展现方式,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强化案例解读,紧扣政策落地后在基层一线形成的生动实践,加大案例解读比重,不断挖掘基层鲜活典型,增强解读的生动性、可读性。做好专家解读,对专业性较强政策,组织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等专业人士进行专业化、通俗化解读。加强“一把手”解读,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 1 次。做好通俗化解读,用群众耳熟能详的文字、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道理来阐述政策,使解读多一些人文关怀、民生关照、情感温度。(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整合全媒体进行精准解读。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解读,避免解读渠道单一、目标受众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力争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全媒体传播格局。发挥主流媒体“定调定向”作用,善于运用中央和市属媒体及所属新媒体解读政策主张,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线索和素材、推荐专家学者、接受媒体访谈、安排记者列席会议等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进一步扩大解读的知晓率和影响力。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精准解读,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移动客户端等平台基础上,注重利用商业网站以及都市类、专业类新媒体平台,根据受众特点和需求精准推送,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区委宣传部、区经济信息化委、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五)加强回应主动性及时性。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强化监测收集、分析研判、处置回应、督办协调全流程管理。加强监测预警,特别是对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引发媒体和社会关注、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危害社会秩序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预判、早评估、早准备、早应对。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提升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政务舆情应对效果评估和问责制度,通过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务舆情管理应对工作的综合评价,对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区委宣传部、区经济信息化委、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


(一)扩大公众参与。出台XX区行政机关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工作办法,规范民需汇集、民计采纳、民意监督程序,完善机制流程,保障公众积极有效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公共管理、执行监督。扩大公众参与事项范围,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到规划计划编制、重要政策措施制定、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民生实事办理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工作中,提升行政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借助新媒体技术,积极探索网络参与形式,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实效。(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区政府各部门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一般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征求意见后及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对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要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推行政府会议公开。将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和新闻媒体代表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


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推行政策执行公开。推进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全面公开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形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推进评估结果公开,促进政策措施落实。(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着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提升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效



(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推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对涉及市场准入要求办理的事项,推行全程网上申报、受理和办理,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完善政务服务主题信息资源目录,依托市级政务服务资源共享平台,推进跨层级、跨部门信息汇聚共享。推行统一身份认证和电子证照,打通部门、层级间信息壁垒,逐步实现证明材料后台核验。建设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实现“单点登录、一网通办”。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强化网上办理深度,拓宽网上服务渠道,逐步实现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区经济信息化委、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规范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专业大厅名称统一规范,按照“应进全进”原则,推动服务事项向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强化部门协调,加大对进驻窗口的审批授权,持续推动进驻事项受理、审批、办结“一站式”办理,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进一步加强政务大厅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负责落实)


(三)优化提升办事服务。编制发布本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区编办、区政务服务办牵头落实)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精准化、电子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推动办事指南标准化、场景化,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 1 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加强办事服务信息监督检查,对办事服务信息不准确不规范、与实际工作不一致的,及时督促整改。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统一办事标准,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五、加强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


(一)扎实做好新条例贯彻落实。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出台情况,按照市相关制度规范的清理和修订工作的要求,稳妥做好衔接过渡工作,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工作流程,明确答复标准,加强解释说明,建立健全申请与咨询、信访、举报等分类处理机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做好公开属性定期审查,健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机制,强化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是加强对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分析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引发不当炒作、损害政府公信力、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做好去标识化处理,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区政府办公室、区保密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负责落实)

(三)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调整发布本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完善政务公开清单动态管理。持续拓展清单覆盖领域,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相关区属单位依据“三定”工作职责、权责清单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履职过程中的政府信息,摸清信息底数,逐项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及依据,探索编制政务公开全清单。(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各相关区属单位负责落实)


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动政府网站减量增效。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XX市实施意见,办好人民满意的政府网站,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推进政府网站整合集约和资源共享,加快本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年底前实现“一区一网”,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安排专人每天及时处理网民纠错意见,进一步提升网民留言意见处理的时效性。健全网站常态化监管机制,实时对网站信息内容开展巡查抽检,督促整改提升。推进网站创新发展,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实行 24 小时值班读网,建立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优化考核评估指标,完善奖惩问责机制,加大问题网站曝光力度,对相关单位通报问责。(区政府办公室、区经济信息化委为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动“两微一端”分众化传播。借助“两微一端”便捷灵活、用户活跃、受众面广的优势,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政务移动客户端等新平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在线服务的积极作用。加强政务“两微一端”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程序,指定专人专岗负责,避免“建而不用,建而不管”的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加强信息内容建设,运用数字化、图表化、可视化等形式,善于使用网言网语,提高信息内容的实用性、易用性、可读性,不断提升政务新平台亲和力和吸引力。(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推动政务热线电话集约管理。依托 12345 政府服务热线,清理整合各类政务热线,除确需保留的和紧急类热线外,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实现热线电话与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系统对接,形成“一号对外、诉求汇总、分类处置、按责转办、协调联动、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的工作机制,确保问题及时受理反馈。加强政务热线日常管理,规范工作人员咨询问答用语,提高热线服务水平。(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强化队伍建设,明确专门工作机构,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积极做好教育培训,重点做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政府网站管理等业务培训。切实加强监督考核,政务公开已纳入区政府绩效管理和工作考核,重点强化对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点领域公开、主要负责同志研究部署工作和参加新闻发布会等情况的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区政府办公室将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第三方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政府
绩效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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