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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2017年县农业局秋季禁渔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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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3 08:52: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7年县农业局秋季禁渔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实施天然水域禁渔制度,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秋季禁渔相关工作的,我局成立了以局长高志祥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站股、各乡镇中心主任为成员的秋季禁渔工作领导小组。秋季禁渔工作在县政府和秋季禁渔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农业局执法大队负责牵头实施,各镇(乡)实行辖区负责制,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秋季禁渔日常工作,严厉打击秋禁违法行为,农业局主要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印制禁渔公告、印发宣传资料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秋季禁渔工作奠定基础。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渔政执法开展情况


1、 广泛动员,深入宣传。今年8月4日联合XX县公安局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的通告》和禁渔公告,再次明确了我县秋季禁渔范围,禁渔时间和禁渔内容;8月7日我局向各乡镇下发了《XX县农业局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禁渔工作的通知》。配备了专用渔政执法车辆,深入各乡镇主要天然水域内巡查,在秋季禁渔期间,共出动宣传车18次,参加执法检查人员110人次;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宣传5次;发放“禁渔通告”秋季禁渔公告、监督告示牌至各乡镇800余份,农业局执法人员深入全县各乡镇主要路口、河段、集贸市场张贴“禁渔通告”秋季禁渔公告120余张;悬挂横幅10余幅;到各餐馆张贴宣传禁止捕捞、销售、收购江河野生鱼类监督告示牌100余张。接收群众举报3起,批评教育10余人。


2、加大渔政执法检查力度。8月23至24日联合XX县林业公安执法人员对涉鱼餐馆进行禁渔突击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为涉鱼餐馆有无经营天然水域野生鱼的行为,以及是否存在欺诈宣传行为。要求各餐馆业主要严格遵守禁渔期规定,禁渔期间不得经营天然水域的野生鱼类,不得进行欺诈顾客的宣传行为,杜绝出现野生河鱼。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对生态的保护意识,有效控制和降低了案件发生率。


(二)渔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执行情况”


1、严格审核渔业执法人员的资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条件合格的渔政执法人员,全面组织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渔业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从事渔业行政执法工作。


2、规范执法程序。要求渔政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除执行特殊任务外,应着制式服装,保持仪容严整,执法过程中,不得耍态度、为难群众,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3、严明执法纪律。要求渔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令和规定办事,认真执行《农业部渔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对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吊销行政执法证或取消有关证书及证件签发人资格,直至调离渔业行政执法队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工作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的打算


1、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知识了解不够,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


2、渔政执法装备不齐全,经费保障不到位,缺没有专门的渔政执法车辆,导致对接收到举报时有时存在无法第一时间出警。


3、监测设备落后,就目前雅康高速的修建和一些沙场、电站的建立,对水域生态系统造成了破坏,我们在环境监测及渔业资源调查方面尚无什么设备,仅凭肉眼难以正常开展工作。


在下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队伍素质;积极向上反映经费问题,争取县上将其纳入财政内预算,从而确保我县禁渔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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