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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2017年上半年易地搬迁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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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2 19:37: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7年上半年易地搬迁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的工作原则,将易地搬迁作为脱贫攻坚头号工程来抓,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非常突出。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我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决定用三年时间,采取进城进园、圩镇、中心村梯度搬迁方式安置搬迁人口16302人,其中2016年实施6289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75人、同步搬迁4814人),2017年计划完成1001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047人、同步搬迁4966人)。全县建设49个安置点,进城进园1个、乡镇圩镇30个、中心村18个)。

  (一)2016年问题整改工作

  1、整改进展情况:我县已下发了《XX县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问题台帐,但目前大部分乡镇对问题整改工作有畏难情绪,持有观望态度,整改力度不大,整改效果不明显。对自筹资金超一万元问题,少数乡镇已降低房价,如崇贤乡从1700元/㎡降价至1400元/㎡,枫边乡从1600元/㎡降价至1300元/㎡,还有部分乡镇没有采取措施;对住房超面积问题,有的乡镇采取合建共住等形式,但佐证材料不够充分;安置点建设报审报批手续问题,樟木、东村等11个乡镇已基本完成可研报告、发改立项批复、城建规划选址意见、国土土地预审意见、环保环境影响评价,其他11个乡镇未办理手续。

  2、离9月份国家发改委第四轮稽察时间仅有一个月时间,8月底坚决做好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完善好问题整改台账;二是对住房面积超标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未申报手续的11个乡镇尽快到发改委等职能部门补办相关手续;四是督促1896人及时搬迁入住和拆除旧房,如降低房价后自筹资金还超1万元的要及时向县申报入住、拆除旧房奖。

  (二)2017年项目实施情况。

  1、移民对象落实情况。

  上半年已确定搬迁移民迁出地580个并已落实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882户4465人,其中进城进园集中安置点安置301户1637人;乡镇集镇安置集中安置点安置294户1499人;中心村集中安置点安置231户1112人;分散安置56户217人。

  2、移民安置点落实及开工情况。“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我县确定兴建49个,目前已完工 11个,开工在建36个,平整土地2个。预计今年年底完成安置房主体,解决搬迁户基本安居问题。

  二、存在问题

  1.2016年问题整改工作不够到位。一是资金申请拨付全县滞留资金较多,县级融资平台资金还有5900余万元未拨付;二是搬迁对象识别不够精准。乡镇不同程度存在对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范围和相关政策理解不够,将易地扶贫搬迁看成是解决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无房户、拆迁户的住房问题;建档立卡搬迁贫困户信息没有在国扶办系统中精准标识,有些乡镇录入信息系统的搬迁对象存在身份信息缺失、信息有误等情况;三是搬迁住房建筑面积超标。部分乡镇住房面积控制不严,“打折扣”、“搞变通”变相扩大面积,安置户型较少,对分散安置建房管控不够,搬迁安置住房面积超标严重。四是购房建房自筹资金过高。大部分乡镇引进的老板开发“商品房”时,房屋价格没有严格控制,加重了搬迁户购房建房的经济负担。五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执行不严,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规划选址、用地、可研、环评、立项等报批报建手续不够完善,监督机制、项目管理,乡镇安置点建设与管理存在不规范问题。六是后续脱贫措施落实不够。后续脱贫发展帮扶措施不够,宅基地收回、原有房屋拆除、迁出区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等工作没有及时跟进。

  2.2017年工作进度缓慢。一是迁对象名单没有得到落实

  2016年已落实3454人,同步搬迀人口3472人没有得到落实;2017年乡镇上报有意向搬迁贫困户4465人;二是2017年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滞后,2017年乡镇编制的前期基础工作不扎实,2017年搬迁对象名单,安置点报批报建等手续没有及时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乡镇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各乡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里的决策部署上,自觉做好搬迁工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易地、扶贫、精准搬迁”三个初心,把握新时期政策要求。

  2.聚焦问题强化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到位(8月30日前完成)。一是加快资金拨付力度。狠抓2016年之前项目资金的拨付工作,确保在8月30日前账内滞留资金控制在10%以内。二是贯彻落实汪洋副总理提出“守住搬迁对象精准的‘界线’、住房面积控制的‘标线’、搬迁不举债的‘底线’”、项目规范管理的‘红线’”政策要求。三是同步谋划后续发展。联合乡镇、有关部门和帮扶单位因地制宜、因户施策谋划好搬迁户后续扶持发展,加大搬迁对象就业、产业、培训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开展好宅基地收回、原有房屋拆除、迁出区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等相关工作。

  3.把握当前工作重点,稳步推进2017年搬迁工作。一是精心编制2017年实施方案。采取“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安置方式,建设集中安置点49个,安置10013人,2017年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5047人,将搬迁对象一次性安置到县城、工业园、圩镇或中心村。二是认真做好搬迁对象动态调整工作。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同步调落实搬迁区域划分工作,瞄准搬迁贫困人口,对搬迁区域贫困户进行逐户意愿调查,并做好佐证材料,并做好国办系统标识纸质备案工作。三是抓实项目实施。加快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安置房建设进度,完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确保年底搬迁户能如期搬迁入住。

  4.强化部门工作协调,建立完善联合机制。一是建立联合办公制度。抽调扶移办和发改委共6名干部进行联合办公,建立联合办公制度。二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根据省文件精神,我县将由分管发改、扶贫工作的县领导召集政府办、财政、国土、城建、扶移、发改等几十个部门单位,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召开会议具体研究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三是建立预防监督项目挂牌督办机制。根据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省扶移办文件精神,我县检察院、发改委、扶移办将建立预防监督项目挂牌督办机制,确定一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挂牌督办。

  5.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从2017年开始,国家、省对易地扶贫搬迁明确要求,要严格按照政策落实,对不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的将零容忍,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县精准办、检察院、扶移办、发改委等部门也将对各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督办、督查、稽察等,对不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县也实行责任追究。

                     
  
  
  XX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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