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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 国税局兼职纪检员工作经验交流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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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0 16:05: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税局兼职纪检员工作经验交流发言材料



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精神,按照市国税局、保税区管委会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保税区国税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特色性工作


(一)丰富廉政教育形式


一是开展互联网+廉政教育。发动干部职工学习微信订阅号“学习微平台”、“共产党员”、“学习中国”、“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等内容;结合廉洁从政要求和以案说纪违法案件,要求各科室组织学习,认真讨论,在区局内网“廉政建设”栏目中发表学习心得,2016年收集心得体会40余篇,向全体干部职工标明红线、明确界限、筑牢底线。《以互联网+为抓手构建廉政教育新常态》被xx纪检监察网录用。年初,协助市局监察室编写了《“六算”税收风险账》廉政微信,结合发票核定管理风险、税收优惠后续管理风险、出口退税管理风险、落实“一岗双责”风险等四个案例,细算在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过程中失责可能带来的六笔账(政治账、名誉账、经济账、健康帐、亲情帐、自由帐),告诫广大干部职工必须依法行政,依照规定权限与程序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发挥了微信的探头作用和预防作用。


二是延伸廉政教育半径。召开涉税服务单位座谈会,提出“黑名单”管理的工作思路,对9家涉税中介单位和2家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廉政警示,进一步从外源上消减了廉政隐患。向干部职工家属发放《清廉家风倡议书》,倡议崇尚清廉家风,做最美家庭的引领者、建设者、守护者。组织开展反腐倡廉专题讲座,做好引进来;动员干部职工积极走出去,参观市局廉政教育基地教学点暨王阳明故居,教育干部坚守忠诚、恪守规矩,知行合一,不忘初心。同时,不忘内生化,协助市局监察室编写《党风廉政法规制度选编》,通过履责类、行为规范类、惩治类、监督执纪类等四大类50余个法规制度选编,使领导干部、全体干部、纪检干部等三个层次的人员都能受教育、有提高。通过个性化廉政教育,形成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工作局面,推动廉政教育由“扑面而来”向“如影随形”升级。


(二)完善纪检监督工作机制


一是积极开展“一案双查”工作事前、事中、事后防控。事前,开展“一案双查”和“一岗双责”专题教育,通过在局务会议和全局会议上反复提、经常点,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防微杜渐、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意识。组织学习《下属严重违法违纪,分管领导履职不力被免职》等微信文章,加深干部职工防范风险意识。事中,加强与稽查三局沟通联络,对户管企业的稽查案件在移送前先行开展“准督促内审”流程审理,查摆问题,分析缘由,研究对策,杜绝类同问题重复发生,减少税收风险。事后,加强问题整改落实,通过明确责任、限期整改,确保“一案双查”真正取得实效,进一步推动监督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转型。


二是注重拓宽监督途径。大力推行阳光政务,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工作制度。通过发放纳税服务评议表、约谈辅导廉政监督卡、税收管理评议监督卡,推行窗口“即时评价系统”,走访党风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等,征集意见建议,进一步强化监督与问政,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三)强化问责举措


一是明确底线细化责任。以“权力规范运行,干部干净干事”为目标, 2016年制定落实区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纪检组长履责清单》、《干部职工禁止行为清单》等“四张清单”,2017年按照市局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四张清单”,更好地划定履职底线,有力推进“两个责任”意识提升。


二是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制定落实《xx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逐月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了未雨绸缪、防微杜渐、防范未然。


二、创新性工作


(一)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根据市局党组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的意见,着力构建明责、履责、督责、评责、问责“五责联动”的闭环体系(具体在年度工作要点中已经体现)。根据市局工作部署,逐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应用。


(二)有效实践“四种形态”。制定工作方案,着力推进《税务总局党组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意见》。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重点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真正管住绝大多数。


(三)深化党员干部“8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加快长效机制建设,利用社会监督力量拓展干部“8小时外”监督管理。以维护党员干部的公众形象和防止侵害纳税人利益为关键,结合《xx国税系统干部禁止行为清单》列举的禁止行为事项,重点突出、因地制宜地开展监督管理,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8小时外”活动的自我约束,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主动接受组织、家庭、社会的监督,抓早抓小,最大限度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四)优化监管模式。依托绩效管理5.0版,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和紧箍咒的作用,进一步细化分解履责考核指标,以绩效管理加强责任落实的监督、推进与督促。全面应用区局《廉政记录本》,完整记录和体现履责过程,推进留痕管理。


(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督察内审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推行权力责任清单制度,认真开展小微权力梳理,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完善防范措施,充分发挥督察内审工作在全面排查风险、完善岗责体系、科学配置权力、完善制度规范、公开透明运行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风险前移、隐患前防、平安前行。


(六)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和兼职监察员职能。扎实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召开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研究区局《兼职监察员管理办法》,评选优秀兼职监察员,并与个人绩效管理成绩挂钩,发挥兼职监察员桥梁作用,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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