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基层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夯实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泾组发〔2017〕1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局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现就我局开展2016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述职范围
各支部(副)书记。
二、述职主要内容
2016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围绕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行。主要内容包括:
1、履行抓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情况。支委履行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支部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党建责任情况,重点突出支部书记履职尽责情况。
2、支部党建工作进展情况。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中央明确的基层党建7项重点任务和全省开展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的各项要求,落实省委“三项机制”,抓好党管人才工作,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强化党支部主体作用,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强化基层基础保障等情况;推进创新性工作,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3、抓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在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精准扶贫等在落实“五个扎实”实现陕西追赶超越的目标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三、方法步骤
全局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从2017年1月初开始,采取会议述职的形式进行,报告时间控制在6分钟内,原则上1月25日前完成。
1、扎实做好述职前准备工作。各支部接到通知后,参加述职评议的支部(副)书记要深入调研了解本单位党建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对照上级要求,查漏补缺,认真检查落实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2、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参加述职评议的支部(副)书记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照上年度整改承诺,抓紧解决尚未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全面总结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认真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总结成绩和经验,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逐条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成绩经验部分篇幅不超过报告的二分之一,说问题篇幅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要注重用数据实例说话,杜绝空、虚、飘。各支部(副)书记的述职材料,要报局党委审定,对不符合要求,特别是一味评功摆好,自我表扬,夸大其词,查找问题不到位、分析原因不深刻、研究解决问题不实的要责令修改或重写。支部(副)书记要亲自审定述职材料,签字后上报,局党建科将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书记述职材料进行核实。
3、从严从实开展述职评议。述职评议会按照简便易行、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党委扩大会议的形式听取支部(副)书记述职。会议将邀请主管县长、组织部领导、基层党员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会议。述职的党支部(副)书记要紧扣重点内容,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始终贯穿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这条主线,讲清个人在抓研究谋划、抓督促落实、抓投入保障、抓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改进的思路措施。党委书记要逐一进行点评,特别是要点出存在的问题,指明努力的方向。班子其他成员可按分工进行点评。述职评议会上,要组织参会人员进行现场测评。述职测评会后,将述职报告摘要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根据述职评议情况,结合平时调研了解、督导检查等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综合评价意见要围绕评价内容,明确指出好和不足,并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等四个等次做出总体评价。综合评价意见由党委研究后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写入个人年度考核评价。做好与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的衔接,加大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权重,把抓基层党建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综合评价为“一般”“较差”的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5、持续抓好整改落实。评议考核后,被评议对象要认真梳理分析自己查摆、党委点评、群众评议和综合评价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持续用力,逐项销号。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报局党委备案,局党委要对照清单,定期督查检查,通报整改落实情况,坚决防止一述了之。各支部要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于述职评议会后一周内报送局党建科。
四、有关要求
1、各支部要把述职评议考核作为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作为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重要抓手,要高度重视。各支部(副)书记要把这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认真履行职责,从严从实推动各项工作,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述职时述职材料没有通过审核的不得进行述职,参加述职评议的党委班子成员人数不足80%的不得进行述职,党委书记不能全程参加时不得进行述职,基层党员代表、群众代表人数低于20人时不得进行述职。
2、局党委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届时,县委组织部将派人参加党委召开的述职评议会议,并进行点评发言。党委将对应付差事、述职内容假大空、成绩多 于问题或只说成绩不说问题的责令重新进行述职。
3、各支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于2017年1月13日前将述职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局党委审定,电子档报送局党建科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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