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调研报告] 社法民宗委关于开展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调研报告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2-8 11:15: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社法民宗委关于开展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调研报告


按照省政协工作安排,4月20日至23日,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XX市委主委苏世强带领部分市政协委员、市九三学社社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部分县区就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落实情况


自古以来,XX宗教传播历史悠久,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教俱全。据统计,目前全市性宗教团体共有5个,分别是市佛教协会、市道教协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和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全县性宗教团体共有20个。全市现有宗教活动场所323处,宗教教职人员335人,信教群众约19.44万人。我市宗教工作具有如下特点:


(一)强化顶层设计。2016年,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市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起草制定并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榆发(2017)6号),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具体办法是依托镇(乡街道)民政站,确立宗教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指导村(社区)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6号文件为全市贯彻落实“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落实经费保障。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将宗教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的政策要求,进一步调动基层宗教工作联络员工作积极性,自2019年开始,将村级统战宗教联络员工作补助由原来每人每月1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0元。北六县联络员工作补助经费由县本级财政负担,南六县由实际财政负担,各县市区委统战部统一管理联络员补助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解决了“不愿管”的问题。


(三)优化联络员队伍。根据宗教工作形势和发展变化,为推动宗教工作落实落细,2019年9月,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村(社区)级统战宗教工作联络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榆统组发(2019)7号),进一步要求各村(社区)要选配一名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政策水平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作为村(社区)级统战宗教工作联络员。各县市区共选配4175名村级统战宗教联络员,担负属地宗教事务监管职责。《意见》同时明确了联络员的6条主要职责,解决了“管什么”的问题。


(四)加强教育培训。结合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市、县两级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突出抓好政治教育、法治教育、政策教育三个方面内容,先后印发《宗教工作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手册10000余册,发放至镇、村宗教联络员手中。2018年以来,各县市区分别采取不同形式,共举办镇、村两级宗教工作联络员培训班24期,人员达到全覆盖,不断提升联络员队伍的政策法规水平、宗教知识水平和处理复杂问题水平。解决了“不会管”的问题。


(五)建立考核机制。市本级将宗教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夯实县级党委、政府工作责任;各县市区要求乡镇(街办)一级成立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开展宗教工作,同时由县市区统战部门牵头,乡镇(街办)和相关部门参与,建立村级统战宗教联络员考核评价机制,对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的联络员及时进行调整更换。形成了一级考核一级、以及向一级负责的良性互动局面,促使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建设落到实处。解决了“管不实”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 思想认识不到位。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具有长期性、历史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等特点,导致在处理宗教问题上尺度很难把握,特别是在基层宗教工作实际中,部分乡镇、街办对待宗教工作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很多干部、党员对宗教工作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不参与、不关心、不过问。


(二)机制体制不顺畅。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市县级宗教工作部门体制不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既有行政许可事项又有处罚事项,但行政执法权限有限,且人员紧缺,开展工作时没有硬手段,只能靠说服教育,不利于工作开展。


(三)干部工作能力亟待提升。宗教工作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和业务水平,除了具备涉及宗教工作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外,还必须具备灵活、应急的工作方式,使基层宗教工作干部真正做到“两清三防四到位”,解决工作当中不会管的问题。


(四)联络员作用发挥有待加强。基层宗教干部和宗教工作联络员往往身兼数职,多宗教政策了解不多,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特殊性、复杂性、群众性认识不深,对重点人群的思想动态掌握不及时,面对重要工作办法不多。


三、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宗教干部培训力度。建议把宗教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干部培训、纳入党建目标考核之中,提高干部和群众对宗教的认识,增强政治观念、政策观念、法制观念,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对宗教的大政方针上来,正确区分正常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从而正确认识、对待、处理好宗教问题,确保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


(二)完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建议县级党委统战部门要加挂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保留民族宗教事务局章子,配备民族宗教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党的基层组织将宗教工作纳入社会事务治理体系,与综治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


(三)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建设。建议明确县级宗教工作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培养建设高素质的行政执法人员队伍,解决基层宗教工作“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问题。


(四)建设宗教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议创新建设宗教工作网格化+信息化管理方式,借力智慧城市建设,研究打造将各寺观教堂、宗教固定活动处所、民间信仰场所详实数据及宗教工作部门管理事项汇集于一体的“宗教事务服务管理APP”。


(市政协社法民宗委)






文章转载网络,只供大家学习交流,版权归属作者,如有侵权请与网站管理员联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淘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公文学堂——公文学习好助手 ( 桂ICP备14006725号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92号

GMT+8, 2024-9-29 05:35 , Processed in 0.123097 second(s), 3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Design 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