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心感谢老师的指点!我们听了您的点拨,深受启发和鼓舞。同事们想把这篇稿子再请您点评下。谢谢!
在全县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清理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6.2”洪灾刚过,抗洪抢险的情景仍历历在目,我们的党员干部反应快速、果断应对,干群连心、日夜鏖战把此次洪灾造成的损失降到了最低,这说明我们石阡的干部是一支能打硬仗,打赢胜仗的队伍,借今天这个机会,请允许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参加“6.2”抗洪救援的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召开全县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动员会,是县委经过充分酝酿考虑决定的。刚才,和平同志宣读了石阡县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问责办法,代才同志宣读了石阡县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清理工作方案,万清同志对“两违”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人员分工、工作步骤、职责任务、纪律要求作了明确,我完全赞同。去年8月4日,县委,县政府已召开了全县“两违”清理、“三城同创”、灾后重建工作部署会,前期大家做了大量工作,非常辛苦。为进一步巩固清理整治成果,彻底整治两违行为,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解决思想问题,才能切实解决行动问题。“两违”是城市发展转型过程中的伴生产物,已成为影响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巨大顽疾。“两违”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更是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其危害结果表现在公共规划难以实施,公共安全隐患增多,有限的公共资源和发展空间被侵蚀,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惠及群众的建设项目难以实施,大家共有的良好生态遭到严重破坏,石阡的发展潜力面临严重侵害。 “两违”行为在我县城乡均不同程度存在,并呈蔓延之势。从城市主干道到次干道,从城区到城乡结合部,从集镇到乡村,随处可见,个别地段已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这不仅是对法律法规和社会秩序的肆意践踏,更是对党和政府依法行政权威的公然挑衅,严重影响全县发展环境和社会稳定。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重拳整治“两违”已成为当务之急,执政之需,为民之举,势在必行。抓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从各方面综合的情况来看,“两违”清理整治工作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单位和部门对清理整治“两违”工作无动于衷,不动员、不部署、不申报,抱着“坐”“等”“看”的观望思想;一些责任乡镇“两违”清理整治工作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有关职能部门参与“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协调配合意识不强,没有很好地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力度还不够,“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的合力没有形成;一些干部不但不参与整治、不支持整治“两违”行为,还变门头、耍花样参与搞“两违”,在群众中影响极坏,反映强烈。石阡目前的城市状况是:一条河,两条街,断头路多,连不起来。一段时间内,群众还将石阡定位为“堵城、灰城、水城”,市民没有一处好的休闲健身场所,群众怨声载道。对此,大家必须深刻反思,形成共识。 第一,“两违”清理整治工作是实现“温泉之城·长寿石阡”目标定位的客观需要。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的存在必然会影响一个地方的城镇化建设,开展“两违”清理整治工作,是努力打造环梵净山旅游金三角的主角定位和实现“温泉之城·长寿石阡”目标定位的基础工作,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旅游产业化,加快石阡发展的有效举措。随着石阡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现象明显抬头,扰乱了土地出让秩序,影响了城镇规划的建设和发展。产城互动、城旅融合,需要足够的土地作为支撑,需要政府严格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严格管理土地市场。如果国有土地被流失、被破坏,县委提出的发展战略就无法科学有序推进。“两违”行为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石阡形象,大大降低城市品位,而且会使有限的国土资源被侵占、滥用,从而给公益性的、功能性的城市项目建设设置了重重障碍,导致城市建设项目周期变长、成本增加,这将直接导致城镇化建设的步伐放慢并受阻,必然影响与城镇化建设相关的系统工程。对“两违”进行清理整治,才能坚持城乡规划引领城镇发展,科学合理布局生产建设、生活居住、公共设施,统筹生活区、商业区、工业区,以及城镇亮化、美化、绿化的空间布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促进全县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两违”清理整治工作是城区防洪减灾治本的需要。2014年的几次暴雨导致的城市内涝,今年“6.2”我们又遭受到洪水袭击,这充分暴露出我们的城市规划、给排水系统、城区排洪沟渠等存在着严重的问题。黄金水都、席家沟、泗沟、北塔大道、石阡中学、客车站、城北温泉等地段,只要持续下雨在100毫米以上,就会发生灾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就会遭受损失、生命安全就会遭到威胁,我们就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来抗灾、救灾,搞恢复重建,这样我们每次就只能治标。为何每次暴雨后都会受灾呢?究其根源,大家到这些地方去走走,去看看就会明白,到处是“两违”建筑,有的建筑物无序乱建、侵占河道、改变河道流向,有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入河道,有的河道被覆盖成暗渠,这样改变了自然水系格局,导致排洪沟渠不畅通,严重影响了河道、沟渠的泄洪能力,造成水漫金山、城区内涝。为此,要为城区的防洪减灾治本,我们只有搞“两违”建设整治,对侵占河道、改变河道流向、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入河道、随意覆盖河道成暗渠、非法占用沟渠通道的行为进行依法打击,对这些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拓宽、畅通河道,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县城区防洪减灾的问题。 第三、“两违”清理整治工作是维护广大人民利益的需要。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在我县城区规划范围内一些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相当严重。少数单位和个人法制意识、规划意识淡薄,国家、集体利益观念不强,对个人利益、局部利益看得很重,不按照规划建设,自行其事,不批乱建、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部门和干部,对这些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处理,没有认真抓紧抓好,没有真正解决问题;个别部门及负责人对存在的问题熟视无睹,放任自流,不仅不抓,甚至还参与其中,起副作用。对这些问题,如果大家再不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加强教育,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不及时制止,任其发展,将会造成国有土地的流失,严重影响国有土地利用效益,严重影响城市的规划和建设,而且时间越长,问题也将越复杂、越严重,越难处理。因此,清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整治打击的是少数违法利益获得者,保护的是符合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得民心、顺民意、解民忧的工作。我们开展“两违”清理整治工作有很好的群众基础,绝大多数群众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是深恶痛绝的,只要我们以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劲头抓落实,就一定能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第四,“两违”清理整治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责任、是要求,各级政府贯彻好、执行好,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施政令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对城镇规划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行为不管,不依法处理,就没有维护法律尊严,就是政府的失职。领导干部要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办事,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严肃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搞好依法行政,才能教育广大群众依法办事,才能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大家一定要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两违”清理整治工作是加快石阡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实现“温泉之城·长寿石阡”的客观要求,大家要将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用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对当前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扎扎实实打好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清理整治攻坚战。 二、强化措施落实,确保“两违”清理工作高效推进 从我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现象看,有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插手干预或直接买卖土地、私自建房,有的是凭借自身权力未经批准强行修建,有的是“跟风”违法占地建设等等。整个涉及“两违”行为的人群中我们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在少数,这些都是产生“两违”行为的关键顽症所在,且形成“两违”现象的因素很多,背景很复杂,涉及面也很广,但开弓没有回头箭,我们要采取强硬的措施,打好这场硬仗,决不半途而废,决不偃旗息鼓。 第一,“两违”清理必须态度鲜明。“两违”清理工作,县委、县政府始终都没有放松,态度非常明确,不管遇到多少阻力、不管有多大压力,都义无反顾,不达目的绝不罢休,不取得胜利绝不收兵。对于“两违”建筑,我们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势,采取疏堵结合方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打好清理“两违”攻坚战。同时,我们要充分发动群众的广泛参与,提供“两违”建筑的线索。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把“两违”清理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扎扎实实地把“两违”清理这一重大决策落到实处,坚决维护县委、县政府权威,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在开展此项工作中,具体要做到“三个坚决、三个绝不允许”:即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要坚决依法拆除,绝不允许姑息迁就;对综合治理对象,要坚决依法办事,不管涉及到哪个部门,不管当事人有多么深的背景、有什么特殊的原因,都要一视同仁,绝不允许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对那些所谓的“钉子户”,在思想教育无效的情况下,要通过法律程序,坚决予以强行拆除,绝不允许无原则迁就。 第二,“两违”清理必须严明纪律。不依规矩不成方圆。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遵守规则,遵循秩序。这次“两违”清理工作是一场硬仗,是一块“硬骨头”,必须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执法人员要认真吃透《石阡县违法建设及违法用地整治工作问责办法》、《石阡县 “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绩效目标考核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两违”清理整治工作中。对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占地建房,并在这次治理活动中提出无理要求的,要视情节给予当事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采取组织措施。对工作人员不服从指挥,对安排的任务推三阻四、阳奉阴违,甚至是包庇、纵容,或在拆除中徇私舞弊、失职渎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吃请,收取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以及高消费娱乐活动的,要予以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个别居心不良、暗中组织群众闹事上访,唆使谩骂,殴打工作人员,造成恶劣影响,致使“两违”清理工作不能按既定时序推进,是党员干部的,既要从重从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又要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是社会人员的,司法机关要直接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处理,绝不手软。 第三、“两违”清理必须综合施策。“两违”现象,不论是机关单位违法还是个人违法,只要未经批准,未取得合法手续,都是违法行为,必须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坚决予以清理整治。要严肃查处“两违”清理工作中的违法交易和不法行为,及时没收违法交易土地和违法建筑的非法所得,坚决斩断导致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屡禁不止的经济利益链条。一要重点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法买卖土地、违法建房问题。党员干部作为人民公仆,如果手握权力以权谋私,势必让群众心里不服气。党员干部涉及“两违”如果没有受到处理,群众必会产生抵触情绪,他们涉及“两违”又怎能得到整治?清理整治党员干部“两违”十分必要,这是正人先正己的基本表现。要为群众释放这样一个信号:不管何人,只要违反了法律法规,一律对事不对人,都应坚决依法予以执行。清理整治党员干部“两违”就是为群众树立一个榜样,我们党员干部都做到了知错就改,群众自然没有非议。从目前调查掌握的情况看,违法建设最严重的地方,往往是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建房最多的地方;“两违”问题严重的地方,也是有关部门监管不力的地方。对这些党员干部的处理,要查清事实,迅速处理。对积极配合组织调查、主动讲清问题、承认错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有效挽回社会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从轻处理;对等待观望、超过规定时间拒不说清情况、阻挠工作人员拆除的,要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查办。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要重点拆除影响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施工,影响城市规划和市容市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对在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施工范围内,私搭乱建、漫天要价、阻挠施工,严重影响项目工程进度的,必须严厉打击、彻底拆除。对地面建筑物严重违背城市规划、占用河道、道路、沟渠、公共设施或者地质灾害防治设施进行建设的、影响公共安全、侵犯公共利益的、不听劝阻强行抢建的必须坚决予以拆除。三要方法灵活。要研究制定具体政策,区别不同情况,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分类处理,做到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按政策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一是坚持政策宽严相济。对于违法行为人属于国家单位干部职工的,由各单位包干拆除到位;对于群众自清自拆的,要给予鼓励和补助;对自清自拆有困难的,要组织力量帮助清理拆除。对超过规定期限的,不论在任何部门、任何职务,都要坚决进行党纪、政纪追究,决不容情,决不手软。二是坚持疏堵结合。既要严格执法,坚决清理治理任何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又要注意保护好群众的合理合法权益,充分考虑群众的合理要求,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的难度和阻力、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确有特殊困难的群众,要本着尊重历史、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研究相关保障政策,采取不同措施多渠道满足群众住房需求,保证因拆迁暂时失去住所群众得到有效安置。三是坚持有序推进。要分轻重缓急,逐步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在治理的对象上,先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后一般群众,先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开始,然后是群众;在区域上,先治理重点部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后治理一般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设;在治理的类型上,先治理私买私卖土地或用来牟取暴利的违法建设,后治理自用型违法建设;在违法建设的时限上,要先治理在建、新建、突击建的,后治理历史遗留下来的。四是坚持风险可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入基层,摸清情况,把思想工作做在前面,把“两违”现象违犯国家法律的道理给群众讲清楚。对普通群众,特别是对困难群众,要落实好各项帮扶政策和救助措施,绝不能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群众上访,酿成恶性事件。 三、精心组织安排,确保“两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清理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以整改成效取信于民,这是清理整治工作成败的关键。这次集中清理工作,至少要取得三个方面的实效:一是使广大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设的法制意识得到明显加强,少数违法人不再自行其是;二是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不再出现新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三是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得到全面彻底清理并处理到位,没有办手续的补办手续,没有处罚的依法处罚,没有缴费的补缴费,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收回的土地都收回。 一要强化“两违”清理的组织领导。这次“两违”清理工作坚持“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快推进‘两违’整治;严禁逾越‘两违’建筑合法化的底线”的原则,以“控增量、消存量、疏潜量”为目标进行。为加强对“两违”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调整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各职能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形成党政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国土、城管、住建等主管部门各负其责,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认真履行职能,快侦、快捕、快审一批“两违”清理工作中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宣传职能,形成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强化震慑,乡镇、村居尽快发动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两违”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重要工作部署、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重大问题、重要案件要随时报告。县纪委、县政法委要确定一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依纪依法进行打击,扫清“两违”工作障碍。在集中清理过程中,凡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违法违规行为长期得不到根治、混乱状况得不到彻底扭转、不法分子得不到依法查处的,县委、县政府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细化任务目标,层层落实责任,上下齐心协力完成工作任务。 二要强化“两违”清理的宣传发动。清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一定要完善宣传工作方案,强化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采用刷标语、发宣传资料、利用流动宣传车、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要融合互动、密切配合、积极行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适时曝光典型案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开办法制培训班,对在职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轮训进行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再掀“两违”清理整治风暴。要通过宣传,把法律法规和政策教给群众,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清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的必要性,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让那些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法律法规和政策上来,主动接受处理,为这次清理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要强化“两违”清理的执法力度。孟子在《孟子·离娄上》中讲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说的是治理国家必须把行善政与行法令相结合,法律除了规范以外,要真正发挥法律作用,还必须要有执行法律的主体、法律意识、法律素质。面对“两违”违法行为不惩治,法律得不到彰显,我们的事业必然受到影响,法律也将失去威力。在清理工作中,要依据法律法规,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要以坚决的态度、铁的手腕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要严肃认真,加大工作力度,该处罚的要处罚、该收回的要收回、该拆除的要拆除,不能碰到钉子户就退却,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讲清道理、耐心说服教育,对蛮不讲理、胡搅蛮缠的,该抓典型就抓典型,不能手软。要做到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一视同仁,坚持原则。公安、司法等政法部门要为清理工作做坚强的后盾,全力支持清理工作,为清理工作保驾护航,让各工作组和有关部门放手、大胆地工作。倒下的是“两违”建筑,树起的是依法办事、依法用地理念。 同志们,开展清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是县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历史赋予我们的时代使命,也是对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执政水平的一次最为直接的检验。我们坚信,有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的有力落实,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只要大家凝心聚力,迎难而上,敢于碰硬,就一定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实现石阡经济社会发展换挡加速、奋力腾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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