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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2021年度区市场监管局信用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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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0 22:15: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21年度区市场监管局信用建设工作总结


为了更高水平推进“信用镇海”建设,对照镇海区2021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区市场监管局紧抓信用制度建设、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承诺闭环监管等主线开展工作,现将工作情况及亮点总结如下:


一、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完善信用制度建设。


严格按照工商总局发布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办法》进行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列入工作。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平台,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向社会公示(3-5个工作日),今年以来共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有1468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有70家。另外,通过内部案件系统公示环节在处罚决定书下达的同时将案件信息推送至浙江政务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站,今年已公示424条,公示率100%。全面完成本部门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


同时为恢复和改善失信主体信用状况,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不断健全信用修复管理。2020年9月发布《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共信用修复指南》,明确记入宁波市或浙江省公共信用档案的由本局认定的不良信息的修复流程。区市场监管局据此落实“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今年已完成修复审核4起。2021年9月1日开始,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的不良信息修复办法。日常,依法依规受理审核经营异常类不良失信行为修复的申请件,今年以来,我局共计办理企业主动申请异常移出214条。通过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缩短信息公示期限,规范信用修复程序等,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重塑信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出一个放管结合、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监管新格局。


二、依托数字化管理模式,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率先在食品药品行业实现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覆盖,发放相应风险分级公示牌,结合日常巡查、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实行风险等级监管。2021年镇海区市场监管局将宁波大学步行街及周边列为全域化餐饮单位食品经营数字化智治试点区域,通过数据整合形成综合评价等级,提升消费者的体验感和参与感,实现分级监管的数据支撑。一是构建数字化餐饮食品安全治理平台。通过在餐饮商户的后厨安装监控、温感器等物联设备,远程监管实现机器管人、管物的最终目的,倒逼餐饮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食品安全规范性、系统性监管落地、落细。二是实施食安指数“五色码”管理模式。引进先进的第三方专业协管服务团队,建立食安指数“五色码”五大标准体系,主要综合评价标准涵盖文明食安、风险食安、品质食安等管理类别,分别为平安文明创建、智慧监管上线、放心消费推广、标准体系导入、行业品牌标杆等五个方面食安评价指数。三是创新食品安全精密智控“四维”管理。维度1:数字应用场景驾驶舱。在街区物业管理办公室设分指挥中心大屏,直观展示街区餐饮店铺的多种数据信息;维度2:数字信息公示触摸屏。在街区人流密集区域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大屏,集中展示街区食安管理架构及职责、食安“五色码”自助查询、街区“阳光厨房”直播等;维度3:食安智能可视化看板。在街区内所有餐饮单位安装智能可视化看板,公示证照信息、后厨视频、健康证、食安码、公益广告等信息;维度4:数字化应用掌上终端。积极对接“浙政钉”、“浙里办”、“美团、饿了么”等平台,实现餐饮数据信息互联互通,满足大众消费者借助手机APP终端随时查看相关信息的需求。2021年6月11日,全市“阳光餐饮”街区创建现场推进会在镇海召开,标志着宁波首条省级标准“阳光餐饮”街区正式上线运营,食安管理可查、诚信承诺可示、餐饮服务可评,打造在全市乃至在全省具有特色鲜明的智慧化餐饮品质消费的一张阳光餐饮镇海网红名片。


三、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构建信用承诺闭环机制。


区市场监管局目前实行告知承诺的一共有两类事项:一是住所登记承诺申报。自2019年2月20日,区市场监管局主动推动地方政府出台《镇海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试行办法》以来,除住所负面管理清单内的行业类别外,镇海区全面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免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这一住所使用证明材料,只需填写住所信息申报承诺书,减少群众和企业办事所需证明材料,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截止2021年10月底,共有2200家市场主体通过住所申报承诺制取得设立登记。二是食品、药品许可承诺申报。为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任务,市场监管局以监管促改革,秉持“程序简化但要求不降,许可便捷但监管不松”理念,将原来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换证、食品经营许可(无需现场检查变更)、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无需检查检查的变更好延续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无需现场检查变更和换证多项行政许可,审批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为“实行告知承诺”,即现场检查环节置于领取许可证之后,日常监管科所于发证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监督检查,方便企业申报的同时也大幅提高审批效率,由原来的3-15个工作日,变为即办件。改革以来,共有2家食品生产企业、31家药品药械经营企业享受该项改革红利。


为更好推行告知承诺制,区市场监管局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化从而实现信用承诺闭环。2021年6月16日,区市场局印发《关于印发<镇海区市场监管局住所承诺制申报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指导意见>的通知》,确定了坚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坚持部门协作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确定了工作方法和违法处置办法,并于同日开始专项整治行动,一共通过双随机抽查住所承诺制申报市场主体48家,排查重点场所相关市场主体643家。完成引导变更10家,列异9家,立案12起,已办结4起,罚款28.71万元。下步将建立长效事中事后监管手段。每年定期针对采用住所承诺登记的市场主体实施“双随机”检查,扎实开展信用监管和异常名录管理,严肃处理不如实申报住所而取得虚假登记的市场主体,同时根据检查情况加大或减少检查的覆盖率。同时建立健全审批监管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合理利用信用信息,规范联合奖惩应用


将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嵌入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目前区市场局的各类评奖评优,区内其他部门的荣誉评定,都会通过公示平台查询企业是否有相关不良失信记录。例如企业申报省市两级的信用管理示范企业,首先要满足三大信息公示平台上无行政处罚等不良信息。我局还利用连续两年未年报列异企业的数据,结合税务状态的查询和实地核查,确定最终依职权注销个体户和依法吊销的企业名单,完成长期失信停业市场主体的清理。


设立红黑榜公示平台,引入社会监督力量。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文明委〔2014〕7号)等文件精神,镇海局根据部门职责,收集了餐饮单位日常监管中的情况,在官方微信公众号“镇海市场监管”公布了多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黑榜”,借力消费者的监督选择来帮助企业规范经营。不少企业被“黑榜”后,都积极整改,以期从“黑”转“红”。


五、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信用惠民便企。


18年以来,我局携手镇海农商银行举办了“民个信融贷”产品对接会,为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了一款以信用担保为特点的融资产品,希望通过政银合作、信息共享,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困境。2021年新增会员数242户,发放贷款1182笔,贷款金额新增1.08亿,累计会员数1144户,累计发放贷款9198笔,累计贷款金额9.22亿,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六、加强诚信宣传,鼓励信用示范创建


区市场局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加强部门协作,通过多样化的宣传平台展示,因地制宜地开展了一系列的诚信宣教活动。在镇海市场监管局政务外网上发布放心消费建设倡议并公示辖区放心消费单位信息,发布《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在《今日镇海》报上刊登“3·15”专题报道,多方位展示“放心消费示范创建”理念和成果,宣传消费维权工作亮点和实效,宣扬消费维权先进典型和经验。在《镇灵通》、局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上突出宣传消费维权年主题、放心消费示范创建等工作,普及维权法规规章,充分宣扬消费维权正能量;在各大商圈、超市、景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海报、横幅、电子显示屏、专题展版等载体,在醒目位置悬挂、播放消费维权公益片和“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宣传主题标语,发布典型案例和消费警示,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合法维权;结合放心消费创建“回头看”和“新培育”工作,积极开展已创放心消费单位回访督查和新创单位动员宣导工作。“3·15”期间,海报、横幅展示120余件,展出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专题版面60块,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各基层所侧重于辖区的消费维权重点和难点,分别开展了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骆驼所联合宁波电视台《看看看》栏目,对吾悦广场举行的消费教育基地颁证暨诚信经营商户宣誓仪式等活动开展专题报道。庄市所开展了放心消费、消费维权、新冠防疫等内容的线上知识竞答活动。3月15日,镇海六个基层所均在各自辖区内开展了联展和消费宣教活动,联合街道食安办、社区、派出所、交警中队、卫生院、农贸市场、大型商超、五星级酒店、海尔集团、农商银行、移动、电信、文明城市网红IP“骆驼侠”等部门,充分发挥宣教资源共享优势,在景区、社区、菜场、商场、超市入口等人员密集区域共开展了7场广场宣传活动。向消费者宣传放心消费理念,讲解鉴别假劣商品常识,普及消费相关法规知识,接受市民现场咨询,并为消费者提供便民服务。镇海“3·15”活动进一步推进了消费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努力营造放心消费、品质消费良好环境,取得了可喜成效。


2021年区市场局按照省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深化放心消费建设工作方案》的指导要求,厘清新形势,明确新目标,加大资源整合和督查频率,大力推动放心消费建设提质扩面,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足感,切实发挥放心消费建设引领性作用。2021年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单位“三服务”、“三比一讲” 争先创优竞赛等活动,对原创建单位进行了全域覆盖、重点帮扶,经过肃清、整改、规范提升,切实优化放心消费存量建设质量。2021年新创单位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管理、动态淘汰、滚动推进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创建成果,推动新一轮放心消费建设工作蹄疾步稳、不断深化。至目前,镇海已建设省级放心消费街区5家、放心消费村1家、村(社区)消费维权联络站9家、长三角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4家;至2021年11月底将培育并通过放心消费单位1510家以上,其中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超过660家、放心工厂超过154家。2021年创新开展金融助商惠民行动助力“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工作,区市场监管局与农商银行深化合作,建设“放心金融网点”,为放心消费单位提供金融服务保障,充分满足其经营融资需求,积极营造金融助商惠民的良好氛围。


为了进一步提高区内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根据省市两级文件要求,区市场局努力落实2021年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续展和新申报工作。经过培育指导,今年我区1家省级续展企业通过省企业信用促进会的前期审核进入复审环节。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也正在进行中,共计1家续展企业,4家新申报企业已通过市级五部门联审联评,目前正在公示中。通过创建和培育工作,区市场局逐家对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进行针对性的评估和指导,推荐表现良好的企业进行示范创建,为区内培养出一批信用管理标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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