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税务局2021年重点工作情况总结和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今年以来工作总结
1.统筹抓好“减”与“收”。一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政策落实闭环机制,持续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上半年全市累计政策性减免税费(不含社保)196.98亿元。二是坚决完成组织收入目标。精心编制全年税收计划,加强收入精准预测,密切关注省内各地动态,细化组织收入措施,上半年税收总收入477.8亿元。
2.积极服务发展大局。一是开展常态化月度经济税收分析,加强行业税收专题调研分析,完成金融、汽车、房地产、医药等重点行业专题调研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参谋。二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联合十五部门出台文件,贯彻落实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积极推进智慧办税服务厅建设。持续落实“非接触式”办税,全市平均网上办税率达98.82%。全省首创“微呼中心”,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接听效率大幅提高。在全省税务系统率先落实新办企业“首次服务”机制。
3.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深入落实发票电子化,增值税电子普票实现全领域全行业100%普及,新办一般纳税人中增值税电子专票核定比例达99.90%。顺利完成税务大数据驾驶舱建设,实现与城市大脑数据库后台无缝连接。加强部门调研对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六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实现无感划转。
二、下阶段工作思路
(一)精准组织收入保障财力。守牢组织收入原则底线,坚持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完善组织收入措施,坚决完成预算确定的收入目标。加强重点税源管理,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加强财税源培育,抓好税源招引,积极争取调库指标,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增强收入均衡性。
(二)积极融入大局助力发展。围绕全市发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税收职能,落实“驻企服务员”“重大项目服务专员”等制度,服务创新创业、项目引进和建设,落实招大引强任务,支持“亩均论英雄”改革。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持续落实好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持续创新服务便民办税。落实我市十五部门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若干措施,以“三项评价”(纳税人满意度评价、营商环境评价和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迎检为抓手,不断提高纳税缴费服务质效。全面推进税务数字化改革,深化税收大数据应用,落实发票电子化改革任务。
(四)深化改革提升整体智治。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围绕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推进浙江省6方面23项改革任务举措在XX创新落地,先行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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