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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城管局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阶段性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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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3 23:22: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城管局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阶段性情况汇报


根据《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XX安委办〔2021〕13号 )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取得阶段性的效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燃气行业大检查


1.我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XX辖区8个乡镇(街道)开展瓶装燃气行业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出动检查人次44次,检查8个乡镇(街道), 1 家燃气企业,9个企业下设供应站点,1个疑似煤气代充点,2个企业下设的信息中心。重点检查了各乡镇(街道)区域对辖区燃气企业下设供应站点的日常安全管理情况、各乡镇(街道)区域未经许可从事瓶装燃气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各乡镇(街道)村屯摸排非法储存瓶装液化气代充点的情况等。从检查情况来看,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对燃气行业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了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层层压实责任链条,有力保障了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式稳定。此次检查中发现问题隐患21项,责令现场完成整改5项,已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目前已完成整改5项。


2.处理群众投诉1例,执法人员到六八村对无证经营代充点及瓶装燃气企业下设的信息服务点进行批评教育,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由于辖区(含中心城区、八个乡镇)范围广,瓶装燃气的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管理难度较大,且无证无照瓶装燃气经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看重经济利益,隐蔽经营,难以发现,给执法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二)执法处罚结果得不到落实。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的要求,对于无证经营点的处罚是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大多数无证经营者不会主动来接受处理,使执法部门无法按程序进行执法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群众的燃气安全意识。


(二)继续做好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燃气企业严格抓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燃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排查力度,对每次排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瓶装燃气经营企业限期整改完毕。


(四)充实队伍,加强力量,切实做好查处工作。在排查中发现从事非法燃气经营活动的“黑气点”,必须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取缔。


XX区城市管理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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