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1952年5月2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2222195205281XXX,家住XX市开州区厚坝镇大安村,联系电话:XXXXXX。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出于人道主义关怀进行司法救助。
事实与理由:XXX诉XXX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XXXXXXX自治区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10日依法作出终审判决(案号为(2021)X05X终1571号)。因该案年代久远,缺乏证据而败诉。
2000年11月15日,我的女儿XXX在其工作地广西北海市海城区的一家发廊无端死亡。2001年4月21日,北海市殡仪馆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将我女儿XXX尸体火化,随即将其骨灰,视如一堆草木灰,随意抛弃。
事后,我满怀伤痛,一直上访。但是并没有任何结果。我多次求助各方予以帮助,穷尽一切办法,从未放弃过,只为女儿的死亡找寻一个真相。从知命中年到古稀老年,其间妻子也因悲伤过度离开人世,独留我一人在人世间苟延残喘。我女儿XXX二十多年前逝去那几天的事情记得清清楚楚,能够详细的一一罗列。我女儿不幸逝世后,当时海城区西街派出所办案民警找来按摩店老板XXX给我500元路费打发我回老家。我当时对女儿的死因提出异议,请求办案机关依法调查。办案民警叫我等候他的通知,这一等,就等了20年!
案发时尽管及时报警,但因警方出警和办案极不规范,出警记录极为草率简单,更重要的是没做尸体解剖和检验,我女儿XXX的死因不明。
终审判决下来那天,想到了多年辛酸的维权路,我不禁老泪纵横,失声痛哭。
但让我感到无比欣慰的是,主办这个案件的XX法官,主动打电话给我,对我进行法理释明,进行心理安慰和疏导,并表示愿意为我申请司法救助。让我在万般绝望中看到了一线希望。
我已经接近7旬,又有残疾,目前仅仅靠国家特困待遇维系生活。为此,请求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大爱理念,按照党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司法救助,我将以我的余生感恩党和政府,感恩人民法院的各位领导和法官。
此致
XXXX自治区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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