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县委出台了《关于严明纪律“八条规定”》,8月12-15日县里就开展了为期三天的违反“八条规定”的整治行动,8月17日,县纪委就发了《关于违反县委“八条规定”典型案件的通报》。在这里,我谈谈个人的三点认识,认识不深刻的地方还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第一个认识。我认为严明纪律不是三天整治行动就结束了,也不是一个通报就了事了。严明纪律对于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素质、永葆共产党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我们实现美丽绥宁、活力绥宁、幸福绥宁的一个坚强的纪律保障。严明纪律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不能麻痹大意,要习惯在纪律严明的常态下认真、扎实工作。这是我的第一个认识。
第二个认识。遵守纪律是合格党员的重要一方面,是合格党员的一个基础条件。如果仅仅是严格遵守纪律、规定,每天按时上下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工作日不喝酒等等,就是合格党员,那么当干部就轻松了。我觉得纪律管得住人的身体,管不住人的心。我们还是要加强党史学习教育,激发内生动力,提振“精气神”,在遵守纪律的前提下,主动把工作干好,注重以目标作为导向,以结果纠正行为。
第三点认识。也就是我表个态,今后怎么做。两点。一是我将严格遵守“八条规定”。二是在部领导的带领下,与同事团结协作,努力、尽力、全力完成本职工作。
发言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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