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各单位不进入宗教场所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 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旗帜鲜明地反对非法宗教活动,各乡镇办中心校、局属各学校所有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全体师生不参加宗教活动,坚决同非法宗教活动做斗争,并作出以下承诺:
1、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民族宗教的规定;
2、本单位全体师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崇尚科学,宣传无神论,反对有神论和封建迷信;
3、本单位所有教职员工不允许向未成年人宣传宗教教义,本单位全体师生不参加宗教活动,发现教育系统内任何单位、任何人员参加宗教活动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4、本单位全体师生不阅读、书写、印发、销售、张贴、保管宗教语录、宗教书刊及宗教宣传品,不收听宗教广播;
5、本单位全体师生任何人不向宗教场所捐款、捐物,也不能接受宗教教职人员赠送的礼品;
6、本单位全体师生任何人员如有违反以上条款,甘愿接受处罚。
承诺单位负责人签名 承诺单位盖章: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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