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计划总结] 区政府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9-24 20:19: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区政府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市政府办公厅:


按照工作要求,我区对2019年承办的省、市建议提案进行了自查梳理,并对2018年B、C类建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市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主办3件,协办2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主办1件,协办2件)。截至目前,全部8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
理完毕并按要求答复代表委员或反馈主办单位。在我区主办的4件建议提案中,代表、委员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件1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件3件。2018年我区答复为B类、C类的建议提案共2件,经相关部门“回头看”和区政府办公室跟踪督办,目前仍不具备解决条件。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接到建议办理任务后,区政府庚即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则》流程要求,登录市人大“议案建议网上办理系统”和市政协“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及时进行签收,经对建议、提案具体案由进行分类梳理后统一交由相关部门、镇(街道)办理。区政府办公室根据工作安排,印发了工作通知,召开了交办会,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限期办理。

(二)增强沟通联系,确保办理效率。进一步强化办前初访、办中走访、办后回访的“三访”制度。办理前,通过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形式,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详细了解代表委员的想法,充分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办理中,坚持把提高“面商率、解决率、落实率”作为中心环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积极走访代表委员,邀请开展现场踏勘,提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意见,实行开门办案,着力解决问题;办理后,对于回复时没有完全解决或不能解决的问题,在完全解决或具备条件解决时,及时告知代表委员,收到良好办理效果。

(三)严格规范办理,确保办理质量。一是健全办理制度。印发了《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法建立可展示可查可追溯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推动了我区建议办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规范办理程序。按照“分类交办、落实责任、调查分析、走访沟通、研究办理、答复反馈”的工作流程,认真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所有答复函均按照规范的文本格式,层层审核、层层把关,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终审后答复代表委员,确保了回复的严肃性和准确性。三是严格办理时限。区政府严格按照法定办理期限,所有协办件在1个月内函复主办单位,主办件在3个月内答复代表委员,确保了办理时效。

(四)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办理实效。一是加强目标管理。强化对过程和结果的监控考核,奖惩逗硬,切实提高办理工作实效。二是强化督查督办。对各承办单位办理进度、质量、程序等方面加强督查和指导,对办理工作不及时、质量不高的单位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办理时效和质量。三是认真开展“回头看”。在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在规定时限向代表委员答复的基础上,督促各承办单位对上一年度的B、C类答复件进行梳理,能在年内解决的限时解决,有效促进了建议提案的落实和转化。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虽然区政府的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今天的工作中,我区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认真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进一步加强工作培训。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完善工作规则、实地督促指导等方式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全过程培训,全面提高办理人员的能力素质。不仅培训各承办单位办公室经办人员,还要通过经办人员使培训工作延伸到各单位内部业务科室,确保按时、优质、高效办好每一件建议提案。

(二)进一步改进办理方式。积极探索办理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将办理建议提案与推动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从简单的“你问我答”向主动思考谋划工作的转变,真正把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作为不断改进政府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以点带面,举一反三,通过示范带动,促进问题解决。

(三)进一步抓好“二次办理”和“回头看”。对代表委员反馈“不满意”的答复意见,区政府将责成分管副区长及时专题研究协调,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做好二次办理,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进一步加大对正在办理和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类建议提案的督查力度,认真做好办理“回头看”,促进更多的B、C类件成功转化为A类件。


XX市XX区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日




文章转载网络,只供大家学习交流,版权归属作者,如有侵权请与网站管理员联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淘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公文学堂——公文学习好助手 ( 桂ICP备14006725号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92号

GMT+8, 2024-9-29 16:30 , Processed in 0.115689 second(s), 3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Design 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