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X市XX区委宣传部关于2019年 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送的通知 各工委,各局、处、公司党委(党组),区级机关各党组,区机关各部、委、办,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XX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京石办发〔2016〕13号),全区各级党委(党组)需向区委专题汇报2019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现将有关报送内容通知如下。 1.主流意识形态建设情况。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的方法举措;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学习贯彻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意识形态正面引导情况,包括学习宣传党的理论、重大主题活动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新闻发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情况等。 2.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责任落实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的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的情况。 3.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研究、组织领导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情况;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情况;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情况。 4.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情况。包括中小学思想政治建设情况;论坛、讲座、报告会、各类党校课堂等管理情况;剧场剧院、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场馆、文化市场和区域管理情况;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管理和建设情况;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进行处置情况等。(此项相关内容同时填报附表1) 5.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品布设和管理情况。对各自管理的公共空间区域已有公共艺术品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包括名称、内容主题、具体位置、制作人、管理单位、责任人等,具体见附表2),6月底前报区委宣传部理论科政务网邮箱。 接此通知后,各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结合半年工作,安排专门时间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梳理形成高质量的情况报告,并经主要领导审阅后,加盖单位公章,于6月27日前以红头文件形式报送至区委宣传部理论科(区机关826室)。区委宣传部将把各单位专题研究情况、书面报送情况列入督查巡查范围,作为年度工作讲评的重要依据。 附件:1.各单位(地区、部门)意识形态阵地和管理情况统计表 2.各单位(地区、部门)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品布设和管理情况统计表 中共XX市XX区委宣传部 2019年6月13日 文章转载网络,只供大家学习交流,版权归属作者,如有侵权请与网站管理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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