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系统开展2018年汽车销售领域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汽车销售行业的合同格式条款,纠正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工商办发[2018]40号)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查处有力、规范有效”的原则,严厉查处汽车销售领域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实现查办一个案件、纠正一类合同、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
二、领导机构
为保证此次实施方案的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陈立军 市工商局局长
副组长: 张仕华 市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 陈 胜 市工商局市合科副科长
(负责全面工作)
胡晓成 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
彭 峰 市工商局法规科科长
符德畅 市工商局企个科科长
庄开跃 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
李 东 市工商局商广科科长
杨礼赞 市工商局财务科科长
黄开琼 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市合科,由陈胜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媛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2823850。
三、工作重点
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重点对汽车销售领域的合同格式条款加强监督管理,查处经
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查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有针对性开展行政指导,促长效规范。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5月1日—2018年5月30日)。
各县(区)工商局应围绕工作重点,结合辖区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调查了解辖区内汽车销售领域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的易发风险点,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工作。要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使企业及广大消费者了解此次整治工作的内容和重要意义;要通过行政约谈等形式,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汽车销售领域企业合同格式条款自查自纠工作,指导经营者强化合同法律意识,引导合同提供方公示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文本,规范格式条款内容。
(二)实施阶段:(2018年6月1日—2018年7月30日)。
各县(区)工商局要拓宽案件线索,广泛收集线索,加强执法力度,重点查处经营者利用汽车销售行业合同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并有针对性开展行政指导,促长效规范,对不公示、不整改或是整改不到位的经营者,依法集中查办并予以曝光。通过主动点评一批、责令整改一批、依法查
办一批、依法查处一批、及时曝光一批,切实规范企业的合同行为。市局将视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三)总结阶段:(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25日)。
各县(区)工商局要及时总结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按时对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进行点评,对典型案例进行案例分析。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工商局要突出典型案件查处,突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依法查处利用不公平合同
格式条款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在总结近年来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及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职能分工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推广。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消费知识宣讲,向消费者普及合同法律常识以及相关行业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表现形式。加强经营者诚信建设,结合“诚信经商、放心消费”,促进经营者强化法治意识,为合同格式条款整治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社会宣传,积极争取和吸引司法机构、执
法机构、消费者组织、各媒体单位、相关行业主管单位等社会各界主动参与和广泛关注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工商局要及时总结加强汽车销售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监管的有效做法和经验,积极研究探索规范合同格式条款的措施办法。于8月25日前报送《汽车销售行业涉嫌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分析表》及总结至市局市合科OA邮箱,联系人:李媛,联系电话:2823850。
附件:汽车销售行业涉嫌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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