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固体废物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根据市人居委《关于开展固体废物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深人环〔2016〕499号)要求,结合《XX区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重点行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环境安全和隐患监管工作。以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环境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有效打击和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XX区固体废物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小组,统一负责行动的具体开展工作。
组 长:李奕赋
成 员:何健聪 、贺传良、谭德生
三、时间安排
从2016年9月1日至10月15日
四、检查对象
1、重点行业产生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的单位。重点行业包括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业、医药及医疗机构等重点行业产废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利用情况。
2、重点企业以及工业园区废弃河道、厂房、坑塘等可能存在违法违规堆存、填埋危险废物地点一并纳入排查范围。
五、检查内容
(一)产废单位检查内容:1.重点核查企业环评及台账记录中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和数量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2.危险废物贮存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贮存台账记录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有无危险废物流失。3.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转移的数量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接受的数量是否一致。4.是否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处置。5.对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重点检查利用处置设施的合法性,是否开展环评并验收。6.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利用处置设施运行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检查内容:涉及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重点核查移出和接受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行为。
(三)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检查内容:梳理群众举报线索,对各重点企业、工业园区以及周边废弃河道、厂房、等可能存在违法违规堆存、填埋危险废物地点进行排查。对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和个人,应查明其接受的危险废物来源,收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方法,非法经营的时间跨度,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等,并依法严惩相关的企业和个人。
六、任务分工
(一)环境管理科负责牵头工作。组织协调此次专项执法工作,负责制定专项检查方案,汇总执法检查结果,上报市人居委。
(二)监察大队负责现场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具体检查内容,负责组织现场执法检查,并按要求填报专项执法检查表(见附件1、附件2);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查处,督促企业整改工作的落实,并于9 月26日前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交环境管理科。
(三)环境监测站负责根据现场检查和管理的需要,负责做好采样和监测工作,并提供相关监测数据,作为下一步处理的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清楚认识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检查行动,切实摸清底数、发现 问题、抓好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根据制定专项检查行动方案,按时展开各项工作,确保各时间节点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查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排查过种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的,及时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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