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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乡镇防返贫守底线专项行动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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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0 21:44: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乡镇防返贫守底线专项行动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防返贫守底线”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XX县“防返贫守底线”专项行动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做好此次专项行动中的集中排查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国家、自治区、市和县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以及有关督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以行政村为单位,在4月底前对全镇所有村屯的全部农户开展1次全面入户排查,做到返贫致贫风险应纳尽纳、帮扶保障精准有效、风险消除及时精准、数据质量显著提升。坚持监测和帮扶双向发力,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工作内容


(一)排查纳入监测对象。对一般农户、未纳入监测的脱贫户,以家庭为单位,全面入户排查农户家庭情况,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监测,做到应纳尽纳。


(二)排查帮扶措施。对已纳入监测(含已消除风险)的对象,排查已帮扶措施是否及时、精准、有效。


(三)排查风险消除。对未消除风险的对象,排查是否达到风险消除条件,对符合风险消除条件的,及时按程序消除风险;对已消除风险的对象,排查风险消除是否有误,对风险消除不准的及时修正回退。


(四)排查基础信息。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排查基础信息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是否一致,及时修正错误数据。


(五)落实帮扶措施。对刚纳入和之前已经纳入的监测对象,及时加强帮扶联系、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加大帮扶力度。


三、工作组织


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负责全面统筹全镇集中排查工作,制定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成立镇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要以村为单位,组建由乡镇包村领导为队长,县乡帮扶干部、乡镇包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屯)长、防返贫监测信息员等组成的排查工作队员,工作队下设若干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2人组成。自治区、桂林市、县直后盾帮扶单位要密切配合,抽派干部协助参与所联系村的集中排查工作,每联系一个村需抽派干部不少于5人;联系多个村的,需向每个村分别抽派干部不少于5人。各后盾帮扶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此次集中排查的人员抽调、管理及协调配合。抽派干部在集中排查期间要服从村排查工作队安排,完成排查工作后方可撤回。各帮扶单位要将入户排查干部名单于3月25日前报送乡镇。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摸清底数(2022年3月25日前)


摸清辖区内各行政村、社区农户的总户数和总人数,同时将每户的户主姓名家庭人数联系电话统计出来,确保不重不漏。


(二)制定方案和动员培训(2022年3月25日前)


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动员部署和培训,确保全员覆盖,包括专项行动办公室成员、县乡干部、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防贫监测信息员、入户排查工作队员等。各行政村要制定详细的入户排查方案,明确分工,确保每户农户都有明确的入户排查组。


(三)组织入户排查(2022年4月20日前)


1.全面开展入户核实。集中排查工作队通过广西防贫APP,开展全覆盖入户排查工作。受新冠疫情影响的地区可先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线上排查,待疫情防控允许时再开展线下入户排查。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由帮扶联系人利用广西防贫APP开展入户排查。


对一般农户(非建档立卡户、非监测对象),采集农户关键信息(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和家庭人口数),开展农户风险排查等,并提出核查结论。对认为存在风险隐患的农户,核查其收入后,如核查结论为“建议按程序纳入监测管理”农户,继续采集农户其他基本信息,指导农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签署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委托书。


对监测对象(含已消除风险),逐项核对监测对象基本信息、纳入时信息、已享受的帮扶措施等信息,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则填报相应的准确信息。对已经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核查风险消除是否准确;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核查是否达到风险消除条件。核查结束后提出核查结论。


对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核对脱贫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对该户是否存在返贫风险进行核查,如存在风险隐患的,采集相关风险隐患类型和收支等信息,最后提出核查结论。指导脱贫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签署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委托书。


2.及时开展财产检索。对入户人员核查结论为“建议按程序纳入监测管理”且不是五保户、低保户的农户(含脱贫户),由村委及时分批汇总逐级上报到县级,作为需财产检索名单。县级及时分批将上报的需财产检索名单进行财产检索,并将财产检索结果反馈给乡镇、村核实。已开展过财产检索的低保户、特困户等,可共用比对结果,不需要重复进行财产检索。


(四)村级评议公示(2022年4月26日前)


行政村对核查后提出的疑似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名单、建议风险消除名单、疑似风险消除不准确名单等进行评议,并将评议后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名单在村委会所在地及所在村民小组(屯)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将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符合纳入或消除标准的农户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拟消除风险名单和拟回退风险消除名单等上报乡镇。名单数量较多的村,可以在评议后将名单上报乡镇预审。


(五)乡镇审核(2022年4月27日前)


乡镇逐户审核行政村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拟消除风险名单、拟回退风险消除名单和村级评议情况等,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形成乡镇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拟消除风险名单和拟回退风险消除名单等上报县级审定,并将县级反馈财产检索结果的核实情况和纳入意见反馈到县级。


(六)县级审定公告(2022年4月28日前)


县级结合乡镇反馈的农户财产检索结果核查情况和纳入意见,对拟纳入的监测对象、进行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组织开展县级审定,并公告审定结果。对需要进行风险消除回退的进行审核认定。对经审定纳入监测或消除风险的农户,及时入户告知。组织防贫监测信息员对新纳入的监测对象、稳定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回退风险消除对象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信息、标注或回退。对集中排查发现监测对象或脱贫户实际情况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账实不符”的信息,在发现并核实问题后,及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修正。


(七)落实帮扶措施(2022年4月30日前)


根据各村反馈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对新纳入的监测对象,根据返贫致贫风险组织制定帮扶计划,10天内明确帮扶措施。对已纳入的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不精准的及时整改。


(八)集中排查回头看(2022年5月10日前)


根据各级工作调度、通报、检查指导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对集中排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排查是“防返贫守底线”专项行动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的重要抓手。各乡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人力、物力、财力,加强工作力量,确保按时高质量集中排查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将加强对各村集中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集中排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排查取得实效。对工作严重滞后、问题突出的村,将予以通报。


(三)严格疫情防控。各村在开展动员部署、业务培训、组织入户、评议审核等工作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控制参会人员规模,防止人员聚集。受新冠疫情影响的地区可先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线上排查,待疫情防控允许时再开展线下入户排查。


(四)按时上报材料。各部门、各村要认真总结集中排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困难等,形成工作总结,并于2022年5月5日前报送到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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