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公文学堂 于 2021-8-31 14:02 编辑
区卫生健康局关于中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汇报
根据《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京津冀中医药协同发展项目和中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开展督导调研的函》【冀中医药﹝2021﹞61号】、《河北省卫健委关于2021年全省中医药服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及时将疫情防控相关文件传达转发辖区各中医医疗机构,要求各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我区共有中医医院2家、中医门诊部2家、中医诊所71家。根据我区中医医疗服务市场现状,制定了《2021年运河区中医医疗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中医科和卫生监督所联合执法,开展中医医疗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中医医疗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我们通过双随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中医医疗处置工作。查看中医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处,查看预检分诊人员的防护和消毒设施的配备情况,以及隔离观察室消毒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疫情防控预案是否逐项落实,是否制定并落实相关的规章制度;是否定期消毒和灭菌,查看诊区和生活区域是否合理设置。截止目前已经对40家中医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所出具书面卫生监督意见书11份。
2、重点检查医疗和防护工作。一是查看中医医疗机构消毒设施是否到位,中药饮片是否按要求存放。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2家医疗机构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到位。二是个人防护和健康检查是否能够落实。按照标准要求设置诊区和生活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标识,检查中医疗机构负责人做到消毒隔离工作,并制定了工作制度,执行的力度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加强了机构自身管理,传染病防治工作措施基本落实。
3、强化疫情常态化监督检查。要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建立预检分诊和就诊患者登记制度,提高对新冠肺炎的发现和报告意识,将询问“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等不典型症状作为诊疗基本程序,加强筛查和报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哨点”和“吹哨人”作用,对发热患者及时做好人员隔离、消毒、防护、信息登记上报等工作,所有机构都应与上级医院发热门诊或急救120建立对口联系,落实发热患者的闭环管理,防止发热及可疑症状人员自行多渠道就诊,杜绝传播风险,构筑严密疫情防控网。
二、存在主要问题
针对检查内容,逐项分类梳理存在问题,发现医院管理方面和预检分诊记录不全,已经责令整改。
三、下一步的打算
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加大对中医医疗机构的检查力度,进一步提升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服务市场规范化运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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