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某县河湖长制清河行动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行动至今,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密切配合下,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实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及渔业资源保护行动,提升渔业发展质量,树立绿色发展新理念,为实现我县水产养殖与环境友好协调发展作出努力。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工作
1、规范湖库养殖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对全县实行人放天养的106座水库继续监督实施,配合乡镇及成员单位进行巡查整改,对信访突出的投诉举报列为重点监督对象。自2020年8月10日起,对全县106座小(2)型以上水库全面禁止投料养殖、实行人放天养,采用突击巡查、蹲守等方式方法,严厉打击向水库内偷排废污水、倾倒畜禽粪便、肥水养殖等行为。取缔水库围栏、围网和违规网箱养殖,拆除水库投料机(增氧机)及线路等辅助设施、拆除溢洪道违规设置的子埂和拦鱼格栅、渔网等阻水设施。对水库水体及周边污染源进行集中整治,逐步退出承包养殖,确保全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消灭V类水,饮用水源地水库水质达到III类及以上,非饮用水源地水库水质达到IV类及以上。
2、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情况。我局于2019年12月编制完成了《奉新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6-2030)》,划定禁止养殖区水域面积7373.4亩、限制养殖区面积22419.6亩、可养殖区面积15068.4亩。
3、开展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建设情况。根据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题(问题编号三十六)整改要求,对奉新县7家规模200亩以上的水产养殖企业整改销号工作,我县共有7家规模以上水产养殖企业,分别是江西易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奉新金辉渔业养殖场(普通合伙人),江西华伟生态渔业有限公司,江西荷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奉新县泉泰水产品养殖有限公司,奉新县海兴水产品专业合作社,奉新县浣溪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7家水产品养殖企业。其中奉新金辉渔业养殖场(普通合伙人)于2019年年底注销,江西荷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迁往高安市。江西易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华伟生态渔业有限公司签订水库退养协议书,实现了“人放天养”。奉新县海兴水产品专业合作社、奉新县浣溪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尾水处理设施,因2020年8月受洪灾影响,部分损坏,2021年已完成立项,改造升级尾水处理设施。奉新县泉泰水产品养殖有限公司受2020年疫情影响没有进行生产,2021年4月该公司进行转让,成立奉新县东深水产养殖场,现在正在进行升级改造,做环保设施和环评手续。 4、渔政执法及增殖放流情况。截至当前,专项执法出动5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收缴电鱼器具5套,收缴非法捕捞网具50余副,没收放生渔获物118公斤,多次通过媒体新闻宣传报道,各乡镇发放宣传册500余份和张贴宣传横幅20余条,使我县非法捕捞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于2021年3月25日在潦河县城段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鱼苗13万尾,为保护我县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巩固禁渔成果,作出了重要保障。
二、存在问题
1、联合治理力度有待加强。规范湖库养殖行为涉及渔政、水利、环保等多部门执法,单靠我局执法力量难以彻底整治,故应明确各方职责、加大联动力度。
2、执法效能有待提高。因渔政执法受时效性局限,部分群众举报的线索,难以准确核实。故应加强渔政执法常态性巡查力度。
三、下一步打算
1、持续推进,巩固成果。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安全,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认真进行部署,持续推进渔业资源保护行动,确保2021年的目标任务完成。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主动与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教育引导广大渔民群众依法从事渔业生产,营造渔业资源保护的浓厚氛围。
3.加强配合,严格执法。充分调动和整合渔政执法力量,采取有效检查形式,切实加强重点水域、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加强与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明确各方职责。执法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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