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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律师行业专项治理自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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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6 20:51: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律师行业专项治理自查情况报告
针对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本人针对律师自检自查清单,认真开展自检自查,以下是相关自查情况报告。

一、本人根据组织下达的自查要求,回顾自己的工作日常与之逐条对照,自查结果如下:

1、自执业以来,本人从来没有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从未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从未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2、自执业以来,本人从未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从未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3、自执业以来,本人从未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从未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从未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4、自执业以来,本人从未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从未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从未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5.自执业以来,本人从未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从未有过在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而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

从未泄露过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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