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XX区委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在做好对乡镇巡察全覆盖的同时,通过专项巡察、沟通协调等方式,不断加大对扶贫专项领域的巡察力度,力保中央、省、市和区委各项扶贫政治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扶贫领域巡察工作机制。构建巡察纪检融合配合的工作机制,抓住区扶贫办这一主责部门,督促其切实履职。通过专题会办、电话催办、实地督办等形式,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任务部署到位,压力传递到位。制定出台《XX区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从基本原则、巡察对象、巡察内容、巡察步骤和有关要求六个方面,对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涉农方面问题,区委成立涉农部门专项巡察小组,开展涉农部门专项巡察。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区纪委明确37名纪检干部挂钩帮扶经济薄弱村,跟踪推动市县乡联动帮扶组入村、帮扶责任人入户帮扶,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在对小五长专项整治工作中,细化出台《XX区深化基层“五长”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和责任单位,实行“挂图作战”,逐条明确工作要求、完成时限,排清“课程表”,并根据工作进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层层压实责任。截止目前,我区已完成对27个乡镇、街道涉及扶贫领域的巡察工作,下一步,我们根据扶贫领域实施方案,计划于2018年8月安排1个组进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安排4个组对涉及扶贫领域工作的4个区直部门进行巡察。
二、突出政治巡察,不断提高扶贫领域巡察政治站位。突出政治站位,坚持政治巡察,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在扶贫项目落实、扶贫资金监管和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查处中“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等问题;党的建设缺失,脱贫攻坚基础不扎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脱贫攻坚纪律保障不牢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贫困乡镇、贫困村特点,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查找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以及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对乡镇、村级巡察的针对性,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关心的问题,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三、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强化扶贫领域巡察履职担当。一是紧盯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涉农扶贫部门作为巡察监督的重点对象,专项巡察农委(X、X)、X、X、X期间,立巡立改问题1件,发现问题X个,向区纪委移交问题线索X条,立案X起。X月份,对区X、X、X重点扶贫资金、项目实行的专项巡察。发现部分教育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医疗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社保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X条。二是全力推进“阳光扶贫”工作,严查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通过实施交叉互查、重点核查、焦点排查等方式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存疑数据开展深入核查,34名村居干部因违规将自己申报为建档立卡户被给予党纪处分。对扶贫收益发放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对比,先后发现村居干部违规向28名不符合条件建档立卡户发放扶贫收益,向34名非建档立卡户发放扶贫收益等问题。强化问题线索收集,结合农村低收入群众的认知习惯,印制并张贴宣传海报500余张,图文并茂地宣传政策、征集线索,并向社会公开了24小时举报电话,随时随地受理群众诉求。三是全程监督检查,严把惠农补贴发放关。一是惠农补贴发放专项治理。组织乡镇按照发放流程不科学、信息不公开、环节有漏洞等方面开展专项自查自纠;督促区财政局、区农委前往问题多发乡镇,结合接到的群众举报等问题线索,对20亩以上的补贴大户、村组干部及村集体领取补贴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
四、强化结果运用,不断做好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后半篇文章。注重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分类处置。针对巡察中发现的不涉及深层次、又易于整改的一般性问题,建立“边巡边改”机制。在巡察中由巡察组直接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推动巡察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出台《XX意见》,强化区党政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建立整改台账,防止整改落实避重就轻、避难就易、避实就虚等问题,做到问题解决不到位,利剑高悬不撒手。对发现的具体问题,一方面,向区委报告后及时转交相关部门,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加强监管;另一方面,对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区纪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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