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调研报告] 司法局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6-2 19:49: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司法局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一、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

  xx区司法局信息监控指挥中心xx年x月x日区编办正式批准成立,现有工作人员x名。主要工作职能是对xx区司法行政系统内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实施统一归口管理。

  信息化工作自xx年开展以来,共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基础设施方面:

  1.建成面积110平方米的视频会议室、面积23平方米的远程探视(探访)室,实现互联网系统内部全覆盖,政务网、政法网基层司法所全覆盖,保障各套业务系统能够有效运行。

  2.完成远程探视(探访)系统的正常运行。系统面向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为了服刑在教人员家属、社会帮教组织提供异地远程视频探视(探访)服务。

  其他业务方面:

  1.社区矫正中心在宣告室、培训室、报道室进行无死角监控安装,同时与司法厅、司法部信息中心成功对接;联合联通公司创建社区矫正智能管理系统(APP),打造了“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新模式。

  2.与联通公司合作,使用“钉钉”APP实现办公智能化。“钉钉”APP拥有单位内部视频会议、网络电话、智能考勤、审批等功能,大大改善了财务、请假等审批事项的繁杂,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还可以解决长期以来司法所工作人员日常管理难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

  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区司法局在信息化建设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化建设预算内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位。二是信息化效能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队伍素质与应用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预算内资金保障力度,扩大资金来源渠道。一是要强化对信息化建设的资金保障。信息化建设工程是一项技术要求高、成本投入大的工程,预算内资金要及时拨付到位,支持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的全面发展。二是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吸引民间社会资本参与信息化建设。采取公司化经营的方式,通过向万维互联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加强网络、数据建设,大力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基础网络建设。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一张网”建设,构建全地域、全天候、全业务、纵横贯通的司法行政“信息高速路”。按照司法部的总体部署,依托政法网加快推进我区司法行政网络信息通道建设,尽快实现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市司法局、区司法局、镇(街道)司法所五级网络的纵向贯通。同时,加快网络横向联通,努力实现与公检法等政法机关及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贯通,为跨部门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打下良好网络基础。

  2.加快基础硬件设施建设。局机关建设大型LED显示屏,为建设一级指挥中心搭建技术平台。为实现网络互通,需为各基层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48”法律服务所的网络互通配置小型显示屏和高清摄像头。为实现“大律师与市民面对面活动”和“法律学校”的实时播放,需配置具有实时网络传输功能的专业摄像机一台。为实现远程探视,需配备一台显示屏。

  (四)大力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

  1.以信息化提升司法行政管理效能。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办公自动化,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推进管理数字化,量化管理目标、细化管理要求,深入开展网络办公、网络会议、网络教育、网络考核,提升工作效率。

  2.以信息化提升司法行政执法执业公信力。加强社区矫正执法信息网上录入,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执法信息的实时采集、动态管理,确保每一项执法工作都形成完整的资料库、证据链。加强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完善网上预警、网上督办、网上监控、网上抽查等监督机制,实现对执法活动网上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管理。













文章转载网络,只供大家学习交流,版权归属作者,如有侵权请与网站管理员联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淘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公文学堂——公文学习好助手 ( 桂ICP备14006725号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92号

GMT+8, 2024-9-21 18:48 , Processed in 0.117676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Design 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