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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文体旅游广电局十三五和2020年工作总结、2021年工作安排和十四五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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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 21:16: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体旅游广电局十三五和2020年工作总结、2021年工作安排和十四五工作思路


   按照通知要求,现将盟文体旅游广电局“十三五”和2020年工作总结、2021年工作安排和“十四五”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十三五”时期文体旅游广电工作主要成效


  (一)文化事业方面。一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到2019年末,全盟建有图书馆14个、文化馆14个、博物馆16个,嘎查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855个,苏木乡镇文化站78个,“三馆一站”覆盖率达到120.43%,圆满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任务。建成图书馆分馆28个、文化馆分馆25个,总分馆体系基本形成。二是文化艺术创作繁荣活跃,“十三五”时期,全盟各乌兰牧骑共创作文艺作品1140部,百余部作品获得国家、自治区以及专业文艺机构组织的重要奖项。特别是,歌舞剧《我的乌兰牧骑》入围2018年度全国舞台艺术重点创作剧目及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剧目,实现了自治区多年来零的突破,并在全区巡演。6部剧目先后入选自治区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三是乌兰牧骑事业全面发展,全盟13支乌兰牧骑队伍中,一类乌兰牧骑有11支(其中优秀乌兰牧骑5支),二类乌兰牧骑1支。每年深入基层送文艺演出1400余场次,服务观众年均70万人次以上,开展文艺辅导、协助举办各类文艺晚会近300次。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先后荣获“北疆楷模”“全区三八红旗”“草原英才”“最美奋斗者”等国家级、自治区级荣誉称号,并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四是群众文化活动供给丰富,“全盟百场群众性精品文化活动”“千场惠民演出”、内蒙古音乐节、乌兰牧骑艺术节等族民族文化活动全面推进。“阳光工程”“圆梦工程”等形式多样文化志愿者服务活动有序推进。全盟各地围绕马文化、民族体育等,在传统节日、民俗节庆、重大纪念日、文化主题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已成为常态。五是文物事业扎实推进,完成苏尼特左旗辽代墓葬、多伦县辽代贵妃墓、太仆寺旗下皮坊村青铜时代石板墓发掘工作,出土了一批珍贵的历史文物,全盟现有历史遗迹1148处、可移动文物8787件(套)。2016年以来,争取上级专项资金2621.96余万元,进行了毕鲁图庙、布日都庙、扎格斯台庙保护修缮工程,贝子庙、汇宗寺、诺尔古建群安防、消防、防雷工程,完成了全盟长城碑桩竖立、档案编制等工作,确立了文物安全巡查机制,文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制定了非遗保护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四级名录体系工程,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档案152卷,拍摄录像资料近2000小时,图片3万多张。建立11个传承基地与传习所。实施传承人研培计划,提高传承人技艺,推动了非遗进校园。


  (二)文旅产业方面。一是产业发展主要指标显著增长,“十三五”以来,文化旅游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近70亿元,有力推动了全盟旅游业发展提档升级,创建4A级旅游景区6家,3A级景区3家,A级景区达到19家,高A级景区比“十二五”末期翻了一番。2019年旅游接待总人数1937万人次,比2015年增长44.5%,旅游业总收入424亿元,比2015年增长50.3%。二是核心线路产品日渐成熟,策划打造了锡林郭勒千里草原风景大道品牌线路产品,累计投资6746万元,建成7个门户、31个驿站景观标志物,打造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海穆尔塔”门户、“乌日图塔拉”驿站,完成了具有地方文化符号的景观标识导览体系建设,形成了全长672公里,主线串联南北、干线深入景区、支线辐射全域的旅游服务网络。在沿线布局旅游牧场、低空飞行、红色旅游、草原旅拍等产品,新型业态和消费模式更加多元。三是乡村(牧区)旅游品质显著提升,完成草原旅游环境整治,策划提出“旅居蒙古包”工程,太仆寺旗宝昌镇边墙村、多伦县滦源镇大孤山村成功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自治区星级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达到44家(其中5星级8家、4星级15家、3星级21家)。培育了以苏尼特右旗毛日图、正蓝旗百格利、高格斯台为代表的高品质“旅游牧场”,客单价均高出全盟牧人之家平均客单价的4至5倍。四是品牌建设和宣传营销成效显著,二连浩特市入选首批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锡林郭勒盟被自治区文旅厅确定为全区传统蒙古包示范试验区,培育打造了“锡林郭勒印象”文旅商品区域公共品牌,“锡林郭勒蒙餐八绝”特色餐饮品牌。统筹盟本级和各旗县市(区)赛事活动资源,创新举办草原文化旅游活动,夏季“辽阔草原 锡林颂歌”为主题,重点打造了传统那达慕、内蒙古音乐节等文化旅游活动,冬季以“燃情冰雪 温情牧歌”为主题,重点打造了冬储季美食之旅、草原祈福迎新年等文化旅游活动。开展多样化的宣传营销、媒体推介,草原旅游网络及新媒体曝光量年均超过1亿人次,锡林郭勒草原旅游知名度与影响力显著提升。五是文体产业与旅游进一步融合,围绕“中国马都”品牌,马产业快速发展,中国马都核心区项目被认定为自治区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探索开发了一系列马文化艺术产品、日化生活用品、保健食品等。持续打造中国马术大赛、“贵由赤”马拉松赛、草原马拉松山地自行车挑战赛、环多伦湖自行车赛、走近乌拉盖河徒步溯源之旅活动、银色锡林郭勒草原冰雪那达慕六大精品体育+旅游赛事活动,促进了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同时,牢固“绿水青山就是XX银山”的发展理念,有序整改退出我盟自然保护区内的旅游经营实体,完成了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乌珠穆沁旗古日格斯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阿巴嘎旗浑善达克沙地柏自然保护区全部旅游点退出任务。


  (三)体育事业方面。一是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全盟体育场地达到2332个(其中公共体育场馆88个、足球场地159个),总面积248.4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36平方米。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全民健身中心(活动站、点)体系基本形成,活动站点200多处,城镇健身广场40个、健身路径965处,全盟150个社区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公共体育设施全部实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二是全民健身广泛开展,全盟现有各类体育社会组织449个,达到每万人4.28个。盟市级体育社团29个、旗县市(区)级体育社团145个。社会体育指导员达3120人,盟市级国家体质测试中心2个,旗县级国民体质测试中心13个,每年接受体质测试人数1200余人。每年积极开展各类赛事活动近200项,参与人数达20万人次。每年连续举办的锡林郭勒体育大会,整合民族传统体育和现代竞技体育共18项赛事,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体育参与需求。民族传统体育赛事、冰上龙舟冰雪赛事活动、马术大赛、足球赛事活动等全民健身活动呈现百花齐放态势,健身队伍不断扩大。特别是,成功举办“十四冬”冰上龙舟赛事,在所设10个项目中收获7枚金牌3枚银牌,实现了“办赛精彩、参赛出彩”的目标。三是竞技体育成绩突出,“十三五”期间全盟运动员在全区青少年锦标赛、全运会等重大赛事中共获得奖牌594枚(其中,金牌 156枚、银牌 171枚、铜牌267枚)。在自由式摔跤、古典式摔跤、中国式摔跤、柔道、武术散打等重竞技项目上继续保持传统优势。在足球、田径、滑冰等项目上取得了新的突破。


  (四)广电事业方面。一是新闻舆论宣传创新不断深入,精心组织党的十九大、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国两会等重大主题和重大活动宣传报道,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各级主流媒体、出版单位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大力推进新闻宣传内容形式、方式方法、手段业态、体制机制等改革创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向深度迈进,全媒体、多平台、多终端采编播能力显著增强,新闻宣传阵地不断扩大。二是广电公共服务体系加快覆盖,通过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及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农村牧区发放广播电视“户户通”设备14.59万套,有线电视用户18.4万户,数字微波电视(MMDS)用户3.7万户,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为99.28%和99.27%。锡盟盟办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率分别为97%和94.15%。中央台第一套节目、省台第一套节目覆盖率均为99.28%,盟台、县台节目覆盖率分别为97.14%和65.12%。广播实现了卫星、中波、短波、调频和网络多渠道传输,广播四个频率的节目覆盖率已达到97%。三是广播电视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圆满完成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要保障期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持续加强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实施专项整治,年均出动文化市场执法人员1600人次、检查宾馆500家次、走访牧户1600家次、印发蒙汉语宣传单7000余份,查处非法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住户180余户,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2020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新冠肺炎爆发期,采取“停组团、关景区、闭场馆、防疫情”的果断措施,完成文体旅游行业管控。之后,按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有序指导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有序复工复产,严格管控旅游景区景点和公共文化场馆常态化疫情防控承载量,加强预约参观游览和紧急疏导分流,周密部署假日旅游工作,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旗县开展督导调研,有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繁荣艺术创作演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深入推进乌兰牧骑精细化管理,召开了2020年度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培训会、全盟乌兰牧骑精细化管理工作片区观摩会,制定了《推行乌兰牧骑精细化管理的实施办法》任务落实进度台账,建立创作采风基地13处,推动乌兰牧骑政治能力、业务素养再上新台阶。全盟各乌兰牧骑创作文艺作品270部,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蒙古剧《朱日和情》成功入选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开展公益性演出800余场次,观众达17.5万人次。加强网上乌兰牧骑建设,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发布乌兰牧骑作品800余条,拓宽了乌兰牧骑服务渠道。争取到乌兰牧骑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3600万元,进一步推动了乌兰牧骑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加强文化艺术交流,苏尼特右旗蒙古剧《朱日和情》参加第三届内蒙古地方戏优秀剧目展演,荣获优秀剧目奖、导演奖、作曲奖及表演个人奖。阿巴嘎旗呼麦作品《上苍之力》获世界民族艺术锦标赛金奖。10部舞蹈作品入围首届内蒙古民族民间舞蹈大赛。11首歌曲入围内蒙古优秀地方歌曲暨经典草原歌曲展播展演。6支乌兰牧骑参加了“2020年全区乌兰牧骑交流演出”活动。


  (三)加强公共服务建设。面向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完成苏木乡镇文化站提档升级工程13处,达标率由年初的74%提高到97.18%。完成嘎查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工程50处,达标率由年初的45%提高到97.04%。新建图书馆分馆3个、文化馆分馆25个,全盟图书馆、文化馆分馆总数分别达到31个和50个。组织实施了锡林郭勒文化园维修改造二期工程。年内举办“舞动北疆”广场舞大赛、“送戏曲进乡村惠民演出”等导向性、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107场次。开工建设旅游厕所102座,完成投资3437.4万元,完成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收官任务99.03%。


  (四)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按照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全区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先后两次组织开展全盟区保国保古建筑、田野文物安全检查,排查出各类文物安全隐患87项,30项隐患完成了立行立改,其余隐患已提出了切实的整改措施并纳入台账管理,明确了整改时间表。争取中央转移支付文物保护经费1784.96万元,实施汇宗寺安防升级改造工程、诺尔古建筑群安防工程、扎格斯台庙配殿修缮工程,提升了重点文物建筑保护水平。全力推进我盟重点工业项目文物手续办理工作,全盟36个新能源重点项目已全部得到批复。着力提升博物馆展览展示、社会教育、馆藏文物保护水平,成功举办了金斯太洞穴遗址出土文物展、锡林郭勒长城保护宣传展、中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带饰展,开展了“文博学习讲堂”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进边防、进养老院等社会教育活动。举办了多项文博队伍素质提升培训班。


  (五)加强非遗传承保护。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制度,研究制定了盟级非遗名录、传承人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建设了1个自治区传统工艺工作站(苏尼特左旗文化馆),2个自治区非遗扶贫就业工坊(正蓝旗察干伊德项目、阿巴嘎旗蒙古族木雕项目),蒙古族服饰、蒙古族刺绣项目被列入自治区传统工艺振兴试点项目。持续完善非遗保护名录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了第五批盟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第六批盟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第七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评选(申报)工作。完成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检查,自治区级以上非遗传承人传习义务履行情况评估验收。加强非遗队伍建设,召开了2020年全盟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座谈会,举办了全盟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文本和录像片制作培训班、全盟奇奇里胡尔及马头琴演奏培训班。举办了抗击疫情非遗作品征集活动、第十届锡林郭勒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


  (六)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全盟12个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61亿元,其中,4个盟级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6亿元,进一步促进了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多伦县政府与XX明天星陨石科技研究院签订了《多伦县陨石博物馆建设及陨石产品加工项目》合作协议,协议金额达6亿元。围绕锡林郭勒千里草原风景大道品牌线路,推动新型业态多元化,优化布局低空旅游产品,创新推出草原旅拍产品,策划了以“蒙古马精神”“红色文化+生态文明”为主题的两条红色旅游经典线路,环湖仿古探秘之旅、非遗支线分别入选“全国100条精品主题旅游线路”“全国非遗主题旅游线路”,通过市场化运营,锡林郭勒千里草原风景大道已经成为全盟文旅核心线路产品,并有效辐射带动了全盟旅游业发展。积极打造“锡林郭勒印象”区域公共品牌,按照《锡林郭勒盟文创产品旅游商品扶持奖励办法》,组织开展了“锡林郭勒印象”文旅商品目录评定入选工作,选定41种商品入库,启动了“锡林郭勒印象文创中心”项目,建设了“锡林郭勒印象”机场形象店并投入运营。争取到自治区文化旅游商品传承创新专项资金1258万元,用于支持我盟传统手工艺民营企业。拍摄“游锡林郭勒草原 品锡林郭勒奶酪”宣传广告,在内蒙古电视台、呼和浩特市区、锡林浩特市机场等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开展了广泛宣传。推进智慧旅游建设,进一步推动了锡林郭勒游客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建设了智慧文化旅游云服务平台,完成15个应用系统架构,开展了智慧景区创建工作。积极培育体育产业,完善全盟体育产业项目信息名录,我盟“多伦诺尔冰上龙舟”荣获全国优秀民俗民间项目。


  (七)加强资源开发利用。大力推动品牌建设,二连浩特市获评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并被列入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第二批验收名单,锡林郭勒盟被确定为全区传统蒙古包示范试验区,太仆寺旗宝昌镇边墙村、多伦县滦源镇大孤山村成功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精准实施草原旅游环境整治,编制并印发《锡林郭勒草原旅游发展规划(2020-2025)》,联合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草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已完成销号。开展摸排并核定需要整改的草原旅游景区(点)81个,基本完成整改,认真开展旅游产业扶贫工作,制定印发了《锡林郭勒盟2020年文化旅游产业扶贫行动方案》,申请到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旅游扶贫项目)500万元,扎实推进15个旅游产业项目,助力乡村振兴。策划实施“锡林郭勒那达慕”系列文体旅游活动、“网上内蒙古马赛”系列马文化赛事活动,“体育+旅游”赛事活动,“讲好锡林郭勒文旅故事”新媒体直播季活动,开展非遗进景区活动,有力提振了旅游消费信心。积极开展文化旅游宣传推广,开通了锡林浩特市至呼和浩特市“蒙古马号·草原之星”锡林郭勒高端旅游专列,“锡林郭勒文化旅游”微信、微博、快手、抖音发布图文信息及视频1600余条,总阅读量达到1.7亿次以上。先后在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地区举办近10次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活动。


  (八)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线上线下协调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线下举办了全盟体育大会(18项)、民族体育赛事(6项)、体育+旅游赛事活动(6项)、网上内蒙古马赛(5项)以及冰雪运动、群众性足球、京蒙冀乒羽联赛等赛事活动,参与人数达到20万人次以上。组织参加了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气排球、蒙古象棋、哈日靶等项目获得冠军,搏克、健身广场舞、柔力球等项目获得第二名。参加全区百县健身气功交流比赛,夺得2个特等奖、2个一等奖。线上举办了内蒙古蒙古象棋网络邀请赛、锡林郭勒盟网络广场舞大赛,组织参加了内蒙古全民健身线上运动会、信鸽邀请赛和全国健身气功网络系列大赛,获得八段锦中年组一等奖及“宣传达人奖”荣誉称号。开展全盟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全盟体育场地由2282个增长到2332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由2.28㎡增长到2.36㎡,高于全国0.7㎡、全区0.46㎡。加强群众身边的健身指导,举办了健身气功等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开展了全民健身国民体质监测活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活动,服务群众千余名,通过微信平台开办“抗击疫情 科学健身”栏目,结合活动发放各类全民健身知识手册1500份。完成了《锡林郭勒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九)持续推动竞技体育工作。成功举办锡林郭勒盟首届青少年篮球锦标赛、首届锡林郭勒盟冬季运动会(包含冰上龙舟、速度滑冰、冰球、雪合战等多项赛事),促进了冰雪运动的普及与发展。完成国际式摔跤等20个大项共2104名运动员注册工作,组织456名运动员参加2020年“体彩杯”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男子篮球等14项锦标赛,获得26金29银48铜以及88个4-8名好成绩。承办2020年“体彩杯”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射箭等4项锦标赛,全区国际式摔跤、武术散打2项裁判员、教练员培训班,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柔道集训营。按照自治区体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着力推动建设覆盖全盟的青少年体育训练组织建设,全盟6个旗县成立了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其它旗县正在积极推进当中,预计年底前完成。


  (十)推动广电事业发展。着力提升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能力,将2020年4月定为安全播出学习提升月,制定下发了《2020年全盟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学习提升月工作方案》,通过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讲座、专项行动,提升安全播出保障能力,圆满完成全国“两会”等重要保障期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制定《锡林郭勒盟2020年台站阵地标准化建设要求》,强化台站建设管理。举办“全盟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法律法规培训班”,提升系统干部政策理论水平。积极推进锡盟广播电视台高清设备改造工作,完成设备招标采购,预计年内完成。切实加强广电行业监管,持续开展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积极推进“智慧广电”工程建设,“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已完成13座自立塔及7座拉线塔前期基础建设,广电网络基本公共服务入户工程完成入户3081户。


  (十一)加强市场监管培育。扎实推进锡林郭勒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盟旗两级机构正式挂牌开展工作,实现“同城一支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编制完善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五大领域职能职责、权责清单285项,全部录入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并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章审批”。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开展抽查44次。积极协同开展重点项目集中审批月活动,全面完成清单任务。举办安全生产工作线上培训和实操培训,先后培训450余人。成立盟文体旅游广电局假日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在关键时段、重点领域开展现场指导检查,扎实有力部署新冠肺炎、鼠疫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不平衡。“三馆一站”虽然实现了全覆盖,但是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服务效能不高,地区间、城乡间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均衡,盟图书馆和5个旗县级文化馆未上等级,苏木乡镇文化站、嘎查村文化中心标准化建设仍有较大差距。乌兰牧骑基础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提升,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文化产品“走出去”的层次和水平不高。


  (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不足。文旅产业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分布散,产品体系不健全、营收结构单一等问题。旗县旅游资源整合不够充分,“四片区”旅游发展格局有待进一步深化。休闲、度假、体验、研学、康养等新产品发开不足,冬季旅游、夜间旅游产品不够丰富,文化、文物、非遗等资源商业转化不充分,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影响力小,经济和社会效益不高,内涵深刻、富有创意、形式新颖的文化旅游产品供给不足,无法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市场需求。


  (三)健身场地设施资源供给不平衡。由于锡盟空间大、人口少、分布不均,城区以外的居民集聚区,一定程度上存在健身场地设施资源供给和配套不足的现象,设施及项目形式较为单一,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与公共体育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存在。此外,体育产业基础薄弱,民族体育项目的产业转化率不足。


  (四)广电硬件建设不足,服务能力有待提升。锡盟是内蒙古唯一未建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机构、没有完备监测技术系统的盟市。盟级广播电视投入不足,中央和自治区级广播电视发射机运行维护费到位不及时,广播电视发射机年久失修,维护困难,影响牧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广电事业技术、信息化水平不高,广电事业人才队伍不够健全。


  四、“十四五”发展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产业融合发展为抓手,着力打造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事业。到2025年底,努力将文旅产业培育成为服务业发展的龙头产业,旅游业总收入、旅游接待人数明显增长,打造国家草原文化旅游体验区;构建全地域覆盖、全周期服务、全社会参与、全人群共享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全民健康服务保障体系;为全盟各族群众提供高质量、高密度、高满意度的广播电视服务。


  (一)文化事业


  ——不断推动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作导向,紧扣“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建党100周年”等重大主题,打造富有时代精神和艺术魅力的优秀剧(节)目。每年推出声乐、器乐、舞蹈、小戏小品及其他艺术作品150部左右,每年争取5部以上优秀作品获得自治区、国家级奖项。每年创作美术、书法、摄影作品百余幅,其中,美术、书法作品争取每年有20幅以上入选自治区、国家级展览;摄影作品每年有20幅以上获得国家、自治区奖项。积极推动乌兰牧骑事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12支旗县市乌兰牧骑全部达到一类乌兰牧骑标准,优秀乌兰牧骑继续保持在全区首位。切实加强网上乌兰牧骑建设。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三馆一站”建设,推动未达到国家标准的盟、旗两级文化馆、图书馆提档晋级,到2025年底,全盟文化馆、图书馆全部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水平,力争晋升国家一级盟级图书馆1个、国家一级旗县级图书馆1个、国家二级旗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各4个。二是大力提升全盟博物馆建设水平,积极推动多伦县博物馆、太仆寺旗博物馆、镶黄旗察哈尔博物馆、乌拉盖管理区博物馆建设,到2025年底,实现国有博物馆全覆盖,盟博物馆创建为国家三级馆。三是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到2025年底,每个旗县建有公共数字文化馆、图书馆各1个,实现盟、旗两级联网互通、资源共享。


  ——提升文物保护利用科学性、系统性。提升文物保护利用科学性、系统性。落实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项目建设,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数字化与智能化技术,着力推动元上都遗址、诺尔古建筑、汇宗寺等国保单位的展示、利用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文物遗址的展示、教育、价值传播功能。加强文物保护保障力度,有效解决文物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成全盟文物信息管理平台,开展对6处区保古建筑保护修缮工程,对30处区保古遗址、古墓葬安装监控设备,加强马背文物保护队伍保障,积极推动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工作。到2025年,全盟文物保护管理能力明显增强,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形成,文物安全得到保障,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提升非遗保护多样化、参与性。完善非遗四级名录体系,提升非遗传承基地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非遗进校园、进景区,促进非遗旅游融合,到2025年,打造非遗展示场所20个以上,创建1-2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年均举办2-3次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推广活动,创建自治区级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就业工坊,达到5个以上,整理出版《锡林郭勒民歌》《锡林郭勒长调》《阿斯尔音乐》《潮尔道》等非遗主题专著4部。


  (二)文旅产业


  ——坚持品牌引领。树立“辽阔草原 锡林郭勒”草原旅游品牌形象,打造“锡林郭勒千里草原风景大道”“锡林郭勒那达慕”“锡林郭勒印象”“锡林郭勒蒙餐八绝”等品牌,推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争取创建国家、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5个;A级景区达26个,其中,元上都旅游区争创5A级景区、乌拉盖野狼谷、多伦县白音部落景区争创4A级景区,乌拉盖芍药谷、正蓝旗上都湖原生态牧场等6个景区争创3A级景区。


  ——优化产业布局。依托锡林郭勒千里草原风景大道线路产品,打破行政区域壁垒,鼓励旗县市(区)互联互通,推动南部察哈尔、中部阿巴嘎、西部苏尼特、东部乌珠穆沁四片区差异化发展,打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以元上都旅游区、多伦湖景区、御马苑旅游区、星空营地提档升级为抓手,打造京北一站—贡宝拉格草原、草原水乡—多伦诺尔、浑善达克大穿越、元上都遗址4条干线,重点培育乡村旅游、冰雪旅游、婚纱旅拍、户外探险、体育旅游等业态,联动南部察哈尔片区发展;以中国马都核心区文化生态旅游景区、洪格尔高勒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提档升级为抓手,打造草原风情中心干线,重点培育低空旅游、研学旅游等业态,联动中部阿巴嘎片区发展;以乌兰五台、九曲弯、布林泉、野狼谷、乌里雅斯太提档升级为抓手,打造游牧文化、天边草原等干线,重点培育草原旅游、冰雪旅游、亲子旅游、红色旅游等业态,联动东部乌珠穆沁片区发展;以赛罕塔拉温泉、周末苏尼特、二连浩特国门景区、宝德尔石林等景区为抓手,打造边境风情支线,重点培育边境旅游、文化体验旅游、康养旅游、红色旅游等业态,联动西部苏尼特片区发展。同时,以锡林郭勒那达慕、浑善达克冬季那达慕、多伦县冰上龙舟等赛事活动为抓手,做活四季旅游产品,构建全季全时旅游发展格局。


  ——突出项目支撑。“十四五”期间,谋划文化旅游项目25个,预计投资32.5亿元,其中,乌兰牧骑文化艺术中心、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干部学院等文化类项目8个,总投资13亿元;元上都旅游区提档升级、乌拉盖原生态草原全域旅游质量提升、太仆寺旗边墙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等旅游类项目17个,总投资19.5亿元。


  ——提升服务品质。一是提升草原旅游发展品质。规范草原旅游景区(点),优化草原旅游发展布局,以打造旅游牧场、旅游民宿为抓手,推动牧人之家的提档升级。到2025年,草原旅游景区(点)控制在500户以内,单体牧人之家的蒙古包数量不超25个,打造旅游牧场5-6个;国家、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达到7个;自治区级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牧人之家)达到79户;打造1-2个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创建C级自驾车营地5个。二是完善旅游要素体系。完善“吃住行游购娱”旅游供给,推广“锡林郭勒蒙餐八绝”,增强民族餐饮文化的体验感;打造“旅游牧场”住宿品牌,丰富住宿类型;构建落地自驾草原服务体系,突出千里草原风景大道驿站和游客中心的服务功能,优化出行服务;增加订制旅游产品,满足差异化的消费需求;推出“锡林郭勒印象”旅游商品,优化旅游购物体系;策划时尚锡盟文娱赛事活动,丰富娱乐体验。三是推进智慧文旅建设。充分发挥“智慧文旅监管服务平台”的智慧化监管、服务、统计等作用,切实提升景区(点)的服务水平。


  (三)体育事业


  ——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到2025年,实现旗县市(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苏木乡镇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嘎查村全民健身活动站点、社区“10—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推进锡林浩特市南山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19个重点项目建设。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盟旗两级每两年举办全民健身综合性运动会1-2次,每年承办国际性、全国性健身赛事活动3次以上,全区性健身赛事活动5次以上,全盟性全民健身赛事25次以上,冰雪赛事6次以上,足球赛事6次以上。举办全盟体育大会、6大精品体育+旅游赛事活动、6大民族传统体育特色品牌活动。《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城乡人数比例力争达到90%以上。


  ——优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推进各级体育总会建设,加强体育类社团组织监督,体育社会组织数量达到300个以上,旗县级以上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苏木乡镇老年人体育协会覆盖率均达到100%。继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人数达到2.5‰以上。


  ——促进青少年体育发展。加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建设,创建盟级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15个、体育传统特色学校15个,实行“1+N模式”,进一步推动足球、民族传统体育、冰雪运动进校园。创建盟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5个以上,完善全盟青少年竞技体育赛事体系,定期举办锡林郭勒盟运动会、锡林郭勒盟冬季运动会。每年举办5次以上盟级青少年竞技体育赛事活动,打造赛事活动品牌3个。全力备战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在参赛项目及成绩上争取新突破。


  (四)广电事业


  ——完成“智慧广电”工程建设。一是推进固边工程,完成5个边境旗县的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新建调频广播系统15套,铁塔、机房配套系统68套,风光互补电源系统68套,无线基站系统61套,无线网桥设备 20条。二是实施广电网络入户工程,到2025年,全盟广电网络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推进“看电视”向“用电视”转变,建设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确保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保持在99%以上。


  ——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一是完成高山台站标准化建设,提升全盟18个广播电视高山台站的技术系统配置、运维与技术管理、消防安保、附属设施配置。二是持续做好盟办广播电视发射机运行维护工作。更换老旧调频广播(盟办)发射机,做好运行维护工作。三是完成广播电视监测监管体系建设,实现对中央、自治区及盟本级广播电视节目24小时监听监看。四是推进盟旗两级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建成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综合覆盖的应急广播管理机制。


  五、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在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基础上,整体推进文体旅游广电各项工作,为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开好局、起好步


  (一)文化领域。自觉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继续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动文化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推进锡林郭勒乌兰牧骑艺术宫筹建工作,完成锡林郭勒文化园维修改造二期工程,申请启动锡林郭勒文化园维修三期工程。积极推进乌兰牧骑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争取启动苏尼特左旗、太仆寺旗、多伦县乌兰牧骑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项目。二是全力抓好文艺创作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作导向,紧扣建党100周年等重大主题,扎实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重点舞台剧目歌剧《寻》、话剧《天边的草原》、蒙古剧《蒙古马》的创作演出。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美术、书法、摄影展,庆祝建党100周年乌兰牧骑专场晚会和全盟乌兰牧骑专题展。启动庆祝建党100周年锡林郭勒乌兰牧骑五个“100”评选活动((100首原创歌曲、100部原创舞蹈、100场精品晚会、100名历年杰出乌兰牧骑队员代表、100名现任基层优秀队员)。争取承办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戏剧展演等重大活动。整理优秀文艺作品影像资料,并结集出版。做好锡林郭勒民歌搜集整理工作,出版锡林郭勒文化系列丛书。三是扎实做好乌兰牧骑工作,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持续推进乌兰牧骑精细化管理工作,按照《推行乌兰牧骑精细化管理的实施办法》既定安排,督促指导全盟各乌兰牧骑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举办好全盟第二十一届乌兰牧骑会演、锡林郭勒乌兰牧骑艺术节等重大文艺活动。做好乌兰牧骑人才培训教育,建立完善全盟乌兰牧骑杰出人才和传统经典剧(节)目保护名录,继续加强网上乌兰牧骑建设。四是继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积极配合全国地市、县级以上文化馆、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持续推进总分馆制和数字服务,增强流动服务功能,促进盟、旗两级图书馆联网互通,加大免费开放力度,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继续举办“全盟百场群众性精品文化活动”,努力打造“阿尔鼎乃日”(群众那达慕)、“马拉沁春晚”(牧民春晚)、“送戏曲进乡村”等群众性文化品牌,让农牧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融合,推动公共文化嵌入旅游景区、驿站和交通服务区,努力打造公共文化旅游休闲区。五是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组织开展国保单位、区保单位、博物馆和古建筑“三防”安全巡查督查,全面提升全盟文博单位安全防范能力。继续注重发挥马背文物(长城)保护队的作用,逐步建立长城长制。积极争取上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加强文保项目方案编制,加快工程进度。配合自治区文物局做好我盟境内考古发掘工作,认真做好文物修复工作。引导和鼓励各类博物馆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社教活动,加强博物馆布展工作,提升博物馆网上展示水平,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草原文化遗产日”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做好全盟重点项目的文物调查、勘探和发掘等手续办理的服务和协调工作。六是加强非遗保护利用,继续推进传统工艺振兴工程,建设好自治区级传统工艺工作站和非遗就业工坊,加强非遗传承基地建设。实施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通过举办培训班,与高校合作等模式,提高传承人设计、制作水平,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广泛组织非遗宣传展示推广活动,举办2021年锡林郭勒盟非遗年货展、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非遗进校园活动,加强非遗对外展示交流。加大对千里草原风景大道非遗支线的运营管理和宣传,鼓励更多的非遗产品进景区,促进非遗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监督与档升级工作,继续加大创建力度。


  (二)旅游领域。始终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围绕锡林郭勒千里草原风景大道品牌线路产品,加强浑善达克大穿越、草原水乡--多伦淖尔、游牧文化等8条干线、6条支线打造,加大沿线牧人之家标准化管理,着力打破县域旅游资源封闭孤立,各自为站的固有模式,引导各旗县市(区)打造跨区域旅游线路,丰富旅游供给,巩固“四片区”发展布局。二是全力加强品牌创建,扎实推进二连浩特市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多伦县、锡林浩特市、乌拉盖管理区、西乌珠穆沁旗创建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推进元上都遗址旅游区打造5A级旅游景区,多伦县白音部落景区、乌拉盖野狼谷景区打造国家4A级旅游景区。抓好星级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的创建工作,打造自治区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7个、旅游牧场2个。争取创建C级自驾车营地1个。同时,逐步推进“锡林郭勒盟传统蒙古包示范试验区”建设工作,积极做好文化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创建工作。三是积极培育新型业态和消费模式,继续开展“锡林郭勒印象”旅游商品评选工作,加强“锡林郭勒印象”旅游商品旗舰店建设运营,持续培育好这一区域公共品牌。积极顺应市场需求,将红色教育同反映时代精神的文旅演出及实地观摩教学相结合,推广红色精品研学路线,打造红色旅游主题线路2条。四是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着力引进社会资本、加强项目建设统筹调度,重点推进正蓝旗元上都遗址保护展示等项目建设。同时做好自治区体育产业基地的创建工作。五是做好文化旅游产业带动农牧民增收工作,通过文化旅游产业扶贫示范项目,围绕“四个不摘”(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进一步探索“旅游+”方式,实现文化旅游产业为农牧民持续增收的目标,同时做好成果巩固和长效机制建设。


  (三)体育领域。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统筹做好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工作,促进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编制好《锡林郭勒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9〕32号)精神,制定锡林郭勒盟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二是积极探索全民健身活动新模式,举办全盟体育大会18项赛事、6大民族体育赛事、6大体育+旅游赛事、群众性足球、冰雪赛事等,拟举办全盟首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做好全区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参赛工作。同时,做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指导,继续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三是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不断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全民健身活动普及工程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强对享受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场馆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好我盟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工作。四是加强全盟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加大对各旗县市(区)扶持力度,推动“体教融合”发展。五是做好体育竞赛组织工作,完成2021年度全盟青少年运动员网络注册、组织参加全区“体彩杯”青少年系列赛事等工作,为参加2022年第十五届全区运动会打好基础。承办2021年“体彩杯”全区青少年武术散打、自行车、半程马拉松、柔道锦标赛(冠军赛)。举办2021年全盟青少年冬季冰雪赛事活动和夏季赛事活动。同时,做好全盟教练员、裁判员人才队伍建设,以及2021年等级运动员审核、审批工作。


  (四)广电领域。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着力加强宣传引领,保障安全播出、严格行业监管、优化公共服务。一是完成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要保障期安全播出工作。二是积极推进“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及广电网络入户工程。三是持续做好盟办广播电视发射机运行维护工作,更换老旧盟办调频广播发射机。四是持续做好境外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五是举办全盟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培训班,学习新修订的广播电视法律法规。


  同时,进一步优化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的文化旅游市场执法监管模式,狠抓假日市场安全秩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协作,全面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结合《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执法培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控安全风险,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文体旅游广电产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需要自治区层面推动的意见建议


  一是建议自治区层面尽快出台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配套性实施细则,统筹各有关部门力量认真做好《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关于符合规定乌兰牧骑演员办理退养、乌兰牧骑自主公开招聘编制内队员等规定的执行,推动解决当前乌兰牧骑人事、人才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是建议自治区加大依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督查力度,出台具体意见和措施,明确各部门公共文化保障机制、投入机制和工作任务。同时,明确新一轮苏木乡镇机构改革中苏木乡镇基层文化站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


  三是XX盟旅游资源以草原风光和蒙元文化为主,与赤峰市红山文化和兴安盟森林旅游资源有很强的互补性,但多年来受交通条件限制,旅游一体化发展进程缓慢,建议自治区统筹加大旅游“大交通”体系建设,重点加快我盟西乌旗、多伦县与赤峰克什克腾旗,东乌旗、乌拉盖与兴安盟阿尔山市的旅游景区道路建设,尽快形成旅游环线,推动几个盟市旅游资源共享互补、一体化发展。


  XXXXXXX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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