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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 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新闻发布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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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8 15:21: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新闻发布会上的发言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公安局作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积极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以强有力的措施,把《**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贯彻好、落实好,真正惠及市民群众。

一是全面启动宣传工作。8月1日禁放条例正式实施后,各级公安机关将立即全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禁放宣传工作,尤其是近期要着重加强禁放条例相关规定的宣传告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每个市民、每个家庭、每个单位、每个企业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积极参与禁放工作。同时要进一步细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内部宣传、举报、查处的工作机制。

二是全面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燃放线索。全市各辖区的110指挥中心和属地派出所受理群众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线索举报,对举报线索及时指令民警到现场处置。

三是全面加强源头管控。各级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全面部署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在8月份开展一次联合清理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小商品市场、集贸市场、鲜花店、婚庆服务公司非法销售和路边设摊销售、流动兜售烟花爆竹的查缉收缴,全面收缴取缔非法经营、储存的烟花爆竹,全面查处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堵截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市场。

四是加大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反规定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严格按照《**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进行处罚。对违法燃放不听劝阻的,对被处罚后仍违法燃放的,对一、二级重点管控期内违法燃放的一律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调查,并严格依法处罚,对阻碍执法的一律以妨碍公务依法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是关系民生的系统工程,作为公安机关,我们将更好的履行职责,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宁、和谐的生活环境。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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