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工作方案] 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9-16 19:46: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各市监所、机关股室队、直属单位:


为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全国、省、市、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何林(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齐梅(副局长)、程海明(纪检组长)、唐晓德(副局长)、邓青春(食药安全总监)


成  员:各市监所、局机关各股室队、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县局经检大队,阳林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任务。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局上下不懈努力,促使我县营商环境风清气正,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经济社会状况明显改善。


(二)工作重点。各部门要认真排查、严厉打击各类强占商贸集市、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食品药品、虚假会议营销、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传销行为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市场竞争公平有序,为我县营商环境的净化、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懈奋斗。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充分利用LED电子屏、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宣传车、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各部门要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各项打假专项整治,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市场监管系统“12315、12365、12331”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8年7月底前)


各部门要按照我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周密细化、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2018年8月至2020年6月)


各部门要全面摸排梳理辖区内生产经营消费情况,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集中力量加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整治打击黑恶势力,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移交工作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手段,加强对举报者和线索的保密工作,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人人敢打的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


全面总结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集中曝光重大典型案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经验、做法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圆满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


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部门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深刻领会专项斗争的政治性、全面性、彻底性、协同性,在思想认识、打击手段、防范措施、协调机制、法律适用等方面全面加强完善,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同时,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
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在本辖区各类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场所,采取悬挂横幅、引导商户播放LED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宣传扫黑除恶标语,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县局纪检组、监审室将切实加大对各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和汇总本辖区、本部门行动的进展情况,并于每月19日前把巡查摸排情况上报至县局经检大队处。                        


    附件:


1、xx县市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登记表


2、xx县市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


3、xx县市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分解表





                                                                      xx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转载网络,只供大家学习交流,版权归属作者,如有侵权请与网站管理员联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淘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公文学堂——公文学习好助手 ( 桂ICP备14006725号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92号

GMT+8, 2024-6-29 15:24 , Processed in 0.107977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Design 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