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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县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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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7 10:18: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县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五、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统领,按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社会救助为核心,狠抓“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大病医疗救助”三条保障线,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一)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进一步完善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灾民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使社会救助兜底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一是认真做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全面做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城市低保标准按照全省低保平均标准、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8%的要求,由341元提高到368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22.6%,一、二类对象年补助水平分别由3420元提高到3500元、2988元提高到3300元,三、四类对象月补助水平不再提高,分别为84元和58元,提标工作已全面完成。目前,我县有城市低保对象1754户4243人,共发放资金833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3171户48011人,发放第一、二季度资金3707.28万元。二是农村低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今年年初,我们通过专项行动和省市审计部门审计,共清理退出农村低保对象88户301人,(商铺8户25人;车辆44户144人;五保重复享受11户21人;代课教师、临时工25户111人),并于2018年第二季度全部取消。清理规范期间,类别调整的有314户1418人。近期,我们又按照市民政局专题会议精神和省市两个87号文件精神,以精准认定对象为目的,特别是一、二类低保对象的认定工作为目标,于6月7日召开了由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扶贫站长,民政助理员以及相关部门参加的全县农村低保专项行动会议,按照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实际,对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同时对乡镇领导和民政助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开展中。三是积极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立足于现有医疗救助体系,创新模式,在抓好50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重特大疾病病种医疗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目前,共救助困难群众91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53万元(其中:救助精准扶贫对象35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32万元;二次救助14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63.3万元;“一站式”救助精神病患者10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64万元),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按照“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这一主题,按照省、市减灾委要求,结合县情实际,于5月8日组织减灾委45个成员单位由县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从抓好抗旱防汛、防震减灾、地质灾害防御、灾害预报预警、防灾减灾宣传周、修订完善各级各部门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及时做好灾情报送与核查、加强防汛值班等工作方面做了详细安排。同时,在县一中组织开展了防震演练,各减灾委成员单位于5月12日当天在轩辕广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单页2万余份,悬挂横幅12条,展示版面40张,全面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应急防范意识、提高灾害应对能力。在全市“一线救灾”工作现场会结束后,我县将“一线救灾”工作机制在全县推广,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县推广“一线救灾”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了精细化、制度化的救灾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了基层广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是因病、因灾等困难人员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标准和程序,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制度,结合我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困难延续时限,为城乡困难群众974户1916人发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115.5万元(其中:精准扶贫对象21户69人,发放资金13.4万元)。为各乡镇下拨冬春救助资金450万元,用于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共计救助8212户27638人。是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为我县的1714名重度和1305名困难残疾人每月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00元,为9名叠加享受补贴的残疾人每月发放资金200元。目前,共发放一至三季度资金272.1万元。有序实施“牵手奔小康”帮扶计划成立了“牵手奔小康”帮扶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下派工作组指导各乡镇开展前期摸底、初选等工作。目前,我县“牵手奔小康”项目已拟定5户5人,一户助居四户助学,现正等待市局审批。八是农村“三留守”等特困群众关爱救助工作。结合县情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县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困难群体实施方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天水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县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及八部门《关于转发<甘肃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以县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民政、公安、教育、团县委和妇联等20多个部门和18个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晰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靠实了工作责任,建立了“县、乡(镇)、村(居)”三级联动机制。同时积极开展摸底排查、建档立卡、措施保障、机制建设等各项工作。至目前,通过亲邻相帮、乡村组干部包户等形式,对全县留守儿童2502户3003人、留守妇女1250户1501人、空巢老人1702户2384人签订了责任卡,落实了相应的关爱帮助措施,2018年以来累计救助困难留守儿童324人次25.92万元。

(二)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一是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新建**县永清中心敬老院1所,该项目规划建设总面积3915平方米,总投资928万元,设置床位135张,目前已完成地勘,正在初步设计阶段;新建**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1处,该项目计划用地37亩,总投资600万元,我们已委托甘肃城乡设计院正在进行可研设计文本,同时正在衔接征地事宜;新建**县殡仪馆1处,该项目计划用地19亩,规划建设总面积4000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已委托甘肃城乡设计院正在进行可研设计文本,同时正在衔接征地事宜;老年养护院及附属工程项目,目前正在进行二次室内装修和院内附属工程前期工作,计划7月底完成附属管网建设,后半年投入运营;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计划后半年完成室内装修工程;救灾物资仓库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计划后半年完成附属工程并投入运营。同时,在全县9乡镇30村建成30所五保家园,解决了125户135名五保老人的住房困难,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居”的目标。二是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全县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36363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1.13%,其中60岁至79岁的老人33759人,80岁至89岁的老年人2422人,90岁至99岁的老年人179人,百岁老人3人。通过开展“四抓四促”活动,不断加强了养老服务质量监管,去年至今,共妥善处理养老纠纷21起,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结合“双联”行动和精准扶贫工作,充分利用村阵地及闲置的学校,多渠道筹资,全方面动员,完成村级日间照料中心123所。今年,已完成11所村级日间照料中心的选址工作。三是农村特困人员提标和社会福利工作。农村特困人员每人每年救助供养标准集中供养对象由5998元提高到6418元,分散供养对象由4923元提高到5253元,提标工作已全面完成。目前,全县共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265户1350人,其中:集中供养166人,发放一、二季度供养资金403.08万元。同时,开展了社会福利对象调查摸底工作,全县共有孤儿100人,发放第一、二季度孤儿生活补贴38.4万元。四是敬老院运行管理不断规范。全县有农村敬老院11所,共有床位262张,现已入住161名五保对象,入住率达61.4%。同时,经县编委会议、第十七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成立**县中心敬老院,为股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县民政局管理,编制5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各乡镇、社区日常监督工作,建立了县民政局、乡镇、社区三级责任体系,通过层层抓好督查落实,确保做到了安全防范的无缝对接;加大对敬老院的投入,结合今年的养老机构质量提升活动,修订完善并下发了《**县农村敬老院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院长、管理员、厨师工作职责,靠实了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在敬老院管理工作中的领导工作责任;全面清理整顿了敬老院的环境卫生,并督促各乡镇敬老院建立了卫生保洁制度;各乡镇按供养标准定制了食谱,增加了蔬菜种类和肉食数量;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的要求,各乡镇认真抓好了敬老院消防、食品、医药、人身安全等各项重点工作,并建立了相应的长效机制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入推进。坚持把落实优抚政策作为双拥工作的关键环节,扎实开展优抚安置工作,千方百计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入人心。一是狠抓优抚政策的落实。今年为全县1894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430.6万元(其中:60岁老复员军人1490人,发放生活补助费233.8万元;参战人员241人,发放生活补助费75.2万元;伤残退伍军人72人,发放生活补助费69.9万元;在乡老复员军人33人,发放生活补助费19.1万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8人,发放生活补助费11.9万元;三属18人,发放生活补助费17.1万元;烈士子女2人,发放生活补助费3.6万元;为2016年80名退伍军人发放兵役补助金370.1万元)。将全县服役12年以上的4名退伍军人安排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为一级残疾军人李新成发放了前半年工资4.4万元;认真细致的开展了退伍军人数据采集和相关政策解释工作,全县共采集1978年到2014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转业志愿兵、转业士官、初级士官和义务兵743人;多次召开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会议,全力抓好退役士兵信访维稳各项措施的落实,对11名有信访苗头的退役士兵,通过临时救助、落实零就业岗位等措施解决了他们的生活困难;走访慰问了优抚对象特别是重稳重控对象,确保了我县未出现大规模上访事件。是不断深化拓展双拥工作。先后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和成员单位,对双拥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在全县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活动,积极为驻县部队送温暖、献爱心,为优 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着眼于基层基础性工作,在巩固、提高、发展上下功夫,坚持双拥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国防观念与改革意识同步增强,优抚保障水平与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原则,高起点、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新时期双拥创建活动,加强了军地在协调发展中的支持与合作,开创了双拥保稳定、共建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社会事务管理日趋规范。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为抓手,注重强化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公共服务水平得到长足发展。一是稳步推进撤乡改镇工作。按照省市文件精神,拟撤销我县松树乡、远门乡、土门乡、陇东乡和草川乡,设立松树镇、远门镇、土门镇、陇东镇和草川镇,目前省市已批复,县上下发了通知,五乡正在准备挂牌的前期工作,按推进计划于7月下旬全面完成五乡撤乡改镇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地名普查工作。今年以来,按照地名普查阶段性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了地名标准化处理、外业的盲采,目前正在省市初验的各项资料完善和补充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地名设标等工作。今年,我县新增上邽、永和、充国3个城市社区和黄门镇小河新村1个农村社区,并于5月份全面完成了城区街道路牌、260个标准行政村等地名标志标准化地名设标工作;已经完成地名字典的编纂工作;我县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目前已全面结束。是着力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及党建工作。全县共有社会组织313个,其中:社会团体294个(其中:扶贫互助协会260家),民办非企业19个;共有会员43863名,从业人员1385名,党员1989名,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273个,占92.8%,未建党组织的40个,全部下派了党建指导员(联络员)。社会组织有3名及3名以上专、兼职党员的273个全部单独建立了党组织。采取单建、联建、挂靠组建、区域或行业统建等形式,狠抓了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建立了党建工作台帐,党建覆盖率达到92.8%,党建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也正常有序开展。逐步理顺了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政治引领、保证监督、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不断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持续加大《婚姻法》宣传力度,严格依法登记,坚持依法行政,我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今年以来,共办理结婚登记680对,离婚登记70对,补发结婚证70对,登记合格率达到100%。是狠抓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在县中心敬老院建立了临时收容遣送救助点,今年共遣送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2人次,救助资金0.53万元,有效解决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和维稳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们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双拥优抚安置、社会服务化管理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工作中仍存在以下四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乡镇、村对低保对象家庭入户调查核实还不到位,收入、财产、家庭状况调查不完整,民主评议程序不规范,特别是农村低保没有完全按照“3+1”综合评定方法确定对象,还有少部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问题没有杜绝到源头;随着经济收入多元化发展,居民家庭隐性收入难以核查,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纯收入核定难度大,特别是农村三类、四类低保对象收入核定问题突出,对象认定难度较大。二是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不健全,工作人员力量薄弱,社会救助工作日益繁杂,工作量大,县上、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力量单一,身兼多职,主要精力忙于报表统计报送、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系统数据完善、资金发放、上访调查、答复等,因此定期不定期进村入户核查较少,抽核查率只能达到30%。三是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发挥不充分,部门之间信息互查不顺畅,配合不到位,信息不能完全共享,核对手段较为滞后,核对居民家庭财产、收入环节存在一定的漏洞。四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以来,在操作过程中来看,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缴纳过五保、低保、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人群的参合、参保资金后所剩不多,剩余资金主要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和患有50种特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众,但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和部分因患其它病种,且花费较高,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无法得到全部救助,只能在有限的临时生活救助资金方面给予救助。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落实好各项民政工作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各类民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和审批程序,特别是对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五保供养等关系民生的资金,采取到乡、进村、入户的方式进行跟踪检查,做到规范化管理,确保运行不出问题。二是继续开展好医疗救助工作,在现行体制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和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有力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就医难、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三是全力做好涉军人员的维稳解困工作。四是以规范管理为手段,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完成地名普查工作任务;继续抓好孤残儿童的管理、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以村务公开、社区建设、民间组织、区划地名、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等工作为重点,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加强社会公共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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